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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隐藏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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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楼后头不过三四米的样子就是围墙,外头是大片大片平整的庄稼地,不知名的虫子们开着音乐会,此起彼伏地叫着。高凌云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梦,感觉脑袋有点沉,身上也汗津津的。

从枕头下摸出电子表,就着晨光眯眼看了一会儿才看清,六点十分。高凌云躺了回去,但是怎么也睡不着。从床上摸了起来,取了桌子上放着的水壶,喝了一口水,这才拿了杯子和牙膏牙刷、毛巾轻轻地出了宿舍。

水槽前没几个人,高凌云找了个水龙头接水刷牙洗脸,等吐了最后一口泡沫水,肩膀就被拍了一下。

“你昨晚睡着了?我都没怎么睡着,脑子都是迷糊的。”刘志明打了个哈欠,说。

高凌云用毛巾抹了脸,就着冷水湿毛巾把脖子上也都擦了,“也没睡得多好,陌生环境,又热。昨天忘记买穿凉席,你要不要今天一起去买张呢?”

刘志明想了想问:“你打算什么时候去?到时候叫我一起。其实我还想去书店看看,也想买本同步的辅导资料。”

高凌云同意了,和刘志明约好大概的时间,就回宿舍了,他准备在早饭前就把衣服给洗了。然后他很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是洗衣服最“熟练”的,其他的男孩子,哪怕是李亮,也都是将脏衣服丢进放了洗衣粉的水里泡了三五分钟,搓也不搓,冲洗两边就完事了。

摇了摇头,高凌云火速地晾晒好衣服,就拿起饭盒去了食堂,镇高的早饭很简单,但是很对得起一块五毛钱的价钱。一碗稀饭,一份炒包菜,一个包子。据说早上的菜会换,包子有时会换成馒头。

高凌云飞快地吃完饭,就装好自己带来的几本书在书包里去了教室。

教室里除了吴老师,一个同学也没有。

“走,高凌云你和我一起去办公室搬下书。”吴老师看了眼高凌云的书包,扬声说。

高凌云把书包放在昨晚坐了的课桌里,就跟着吴老师往办公室里去了。

“今天选班干部,你看能不能做班长,咱们班这么多人,就你看着明白稳重些。”吴老师边走边说。

高凌云愣了下,想了想说:“吴老师,如果要我自己的心意,我觉得我比较适合做团支书的工作。既不是很耽误学习,也能为班级做一些事情。”

吴老师知道现在的学生都有自己的想法,高凌云不想耽误太多的学习时间也说得过去,想到他提出的团支书的职务,算是默认的。

新书不少,高凌云跟着吴老师前后搬了三次,正好有其他的同学来了教室,就喊着一起来搬了三次,这才搞定了。水泥做的讲台上满是各科的课本和资料,没有人落脚的地方了。

有晚来报名的同学,并不影响新书的下发,不多时,高凌云的桌斗里已经满了大半。

同学有的在翻看课本,有的在聊天,而吴老师不时和新来报到的同学说着话。高凌云想了想,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一本软面抄。

在第二页的最上面一行写上了“云歌修真见闻录”四个大字。

他要写的故事放在二十多年后会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放在这个时候,还是挺新颖和大胆的。

沐云是晚唐时期襄阳人,襄阳沐氏本为大族,但是到了唐代早已落寞。沐云父亲早年往山中求道未归,和母亲相依为命。因心恨父亲为求道而抛妻弃子,也不喜一切道与僧。谁知一日上山为母采药时,看得一白蛇和一青鹤打架,惊走了青鹤救了白蛇。半夜白蛇口吐人言,说要教沐云修道之法。

沐云带白蛇回家,藏于家中,跟随其修道。不足三月,已然脱胎换骨,力气不同常人,打猎采药都收获极丰,在里中有了些名声。

这日村里中来了一道人,言说沐云面带煞气,家中更是妖气冲天。说沐云乃是中了妖类的诡计,若不不掉蛇妖,废掉修为,将会人不人妖不妖。

沐云不信,联合村人赶走了道人。三日后深夜,白蛇化作半人半蛇欲吞噬沐云,母亲为救沐云,被蛇妖吞噬。就在沐云危急关头,道人出现,与蛇妖斗法,蛇妖死,道人重伤。

沐云悔痛,在道人死前方知他乃是自己的父亲沐朗。

沐云得父亲死前相助化蛇妖内丹为己用,开得天眼,入了玄门。沿大河而下离开了故乡,踏上了修道之路。

列完第一部分的大纲,高凌云开始设定人物特性,语言习惯。倒是比大纲容易得多。高凌云自己觉得第一部分好看在故事的不停反转,男主由一个普通的落寞豪族少年是如何进了一个非凡的世界的。

高凌云对自己的文笔不是很自信,他觉得自己是不是先看看作文书再动笔。不过高凌云觉得自己还是先试着开个头,然后再看吧。

“高凌云,写课表了。”坐在高凌云右手边的是宋鱼,他低声提醒高凌云,心里想新同桌真是好学。但是再看右手边的蔡永旺,再过去就是胡一鹏,两人一人一只耳塞在听收音机,又觉得这才正常,不正常的是高凌云。

高凌云可不知道他在同桌的眼里已经有“不正常”的标签了,他将软面抄塞进桌斗里,开始看黑板上的课表,想了想就抄在了一作业本上,决定下午买卷透明胶带把课表贴在课桌上。

从周一到周六,每天七节课。语语物生数数史,数数政化英英美……美术、音乐和体育课,一周各有一节课,其余的全都是正课。前两节晚自习也安排上了,都是数理化英政史等轮流来,只有最有一节晚自习没有安排。

听着同学们一阵阵的哀嚎,高凌云心里却是格外地兴奋:等了这么久,终于开始了高一的征程。

中午宿舍实在是太热了,高凌云躺在床上实在是睡不着,想了想,就起身出了宿舍去隔壁找刘志明。

“我们现在去县城里买东西?”刘志明额头上汗珠不少,正看着数学课本,听了高凌云的话,吃了一惊。

“太热了,看书也静不下来。”高凌云扯了下因为汗水贴在身上的汗衫,很无奈。“明天中午午睡可以在教室,教室里起码还有电扇。”

高凌云觉得镇高的领导还是很狡猾的,他们在教室里装了大吊扇,而宿舍里没有,大家伙自然愿意待在教室而不是宿舍了。

刘志明也看得心浮气躁,放下书,拿好了东西就和高凌云一道离了宿舍楼,两人一直贴着树荫往外走,到教学楼边又各自去各自的教室和班主任说了一声。

高凌云花了十二元钱买了一张单人凉席,三元钱买了一个手电筒,他算了算身上的钱,还剩下差不多二十元钱,在书店里还可以看看写作方面的书。

刘志明买了一整套《黄冈考典》,见高凌云一直在看武侠类小说,有些委婉地劝说:“看这类小说很耽误时间的,咱们的课表都挺满的。”

高凌云其实就想看下能否有借鉴的地方,他并不打算买这类的书,想了想,最终只买了最近三期的《作文通讯》。哪怕对写小说没有帮助,起码对语文作文会有所帮助吧。

等两人拎着一堆东西回到学校时,快下午三点了,衣服已经全都汗透了。走过教学楼边时,他看见许多同学都在打扫卫生,擦窗户的、提水冲地板的……

高凌云赶紧把东西送去了宿舍,也去了教室帮忙。半个小时后,大家伙坐在焕然一新的教室里开始选班干部了。说是选,其实就是老师依照成绩来指定人选。

学习委员是宋沁霞,主要职责是晚自习时负责收集同学疑难解问题,帮助解答等。高凌云看宋沁霞的冷淡的表情,也不知道是这女生是不是依旧停留在失落之中,还是半分也不想碰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班长是李景一,这个男生长得高高大大的,很阳光帅气。哪怕穿着最朴素的衬衫和长裤,脚上穿着破旧的波鞋,但是他的眼中有光,笑容里带着温度。高凌云觉得李景一这个班长,大家肯定都是接受的。

至于高凌云自己,如他所愿的做了团支书。同宿舍的孔建新做了英语课代表,胡一鹏是体育课代表,胖胖的宋鱼是语文课代表。

然后吴老师又是一通鸡汤下来了,然后,然后说男生会踢球的跟着他去操场踢球去,带着一大群男生呼啦啦地出了教室。高凌云对大夏天踢球敬谢不敏,和胖胖的李鱼一起溜回了宿舍。

“我妈知道我没去踢球,肯定会骂我的。但是我真的跑不动,我在哪一个队里那个队肯定会输,大家伙也肯定就会嫌弃我了。”宋鱼看着自己圆溜溜的肚子,很无奈。

宋鱼抹了一把圆滚滚的肚皮上的汗珠子,见高凌云拿湿抹布擦着凉席,居然自作聪明地也拿湿毛巾去擦他床铺上的凉席。

“你长点心啊兄弟,小心凉席下的被褥子打湿了,晚上睡会着凉的。我这凉席新买的,擦了还要晾晒一会儿的。”高凌云摇了摇头,觉得宋鱼虽然也是乡下来的,但肯定是被父母溺爱着的,生活常识很差劲。

宋鱼尴尬一笑,忙将湿毛巾丢到了一边,看见高凌云床上新买的作文通讯,双眼一亮:“我能看看吗?”

高凌云想起宋鱼被吴老师指定为语文课代表,好奇地询问:“你中考语文考了多少分?”

宋鱼嘿嘿一笑:“140分。幸好语文考得不错,不然我的数学只考了78分,物理也只有34分,肯定就读不成高中了。”

高凌云想起自己126分的语文,心思动了动。

作者有话要说:孩子生病不舒服,白天没有时间更新···

继续求留言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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