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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陈军想的太简单了,也太高估自己了。”
史珍珍心中呢喃着。
陈军的强大和特别,远远超出她的认知。
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她并非最聪明的那个。
一直以来,不可一世的心气儿,彻底被陈军扑灭。
从此以后,她都不敢再小瞧谁,算计谁。
没有再逗留,她转身离开,背影极其萧瑟。
不再奢望高高在上。
也不敢再妄想得到陈军的一切。
“呵呵呵呵!”
史珍珍关上门的一刻,陈军笑出了声。
早就想笑了!
史珍珍这胆大包天,自以为是的非主流,竟然敢算计他,现在终于得到了教训!
看着史珍珍那怀疑人生的样子,他神清气爽!
一个小丫头片子,还治不了你?
现在知道寡人的厉害了吧?
“吕姐,你别怪我!”
他又看向吕卫红,一改之前的强硬形象,而是温和道:
“珍珍这孩子太任性了,竟然敢用那种方法算计我!”
“不教训一下,以后还不定会闯出什么大祸呢!”
“不过你别担心,等过段时间,她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会让她回来继续当经理的。”
“至于她跟我那个啥的事儿……”
陈军挠了挠头,“虽然我不能娶她,但也不会亏待她,也不会让这件事儿影响她未来的婚嫁。”
“咱这个年代还很注重什么清白啊节操啊,但再过几年就不会了。男女平等,自由恋爱,不合适就换,没啥大不了的。”
听着这些,吕卫红眼睛大亮。
原来这才是陈军的真正想法?
并非真的气她女儿,而是只想给女儿一个教训?
看来陈军对她女儿,还是有感情的,虽然不是男女之情,但也很关心。
大好事儿啊!
“你能这么想,是珍珍的福气!”
“其实也怪我,是我平时管教不严,才造成她今天这样。”
吕卫红自责了一句。
心中因为女儿失去了经理之位以及大好前途的可惜,却消散了。
既然陈军以后还会让女儿回来,那女儿就没有失去什么。
至于清白之身,是女儿咎由自取,怪不得陈军。
或许还会因祸得福呢。
毕竟陈军跟女儿实打实的有了那种关系,那不管陈军喜不喜欢,以后对女儿的感觉,都会区别于别人。
有惊无险!
“行了吕姐,今天麻烦你过来,主要是为了珍珍这个事儿。”
陈军又叮嘱吕卫红:“你回去可别告诉她,我会让她再回来当经理,不然这个教训就没效果了。”
“等她反思一段时间,再回来。”
“行行行。”吕卫红满口答应。
陈军跟白晓云使了个眼色,二人相伴出门,准备去一楼吃个饭。
他今天之所以叫媳妇儿过来,主要是给史珍珍看的。
要让史珍珍知道,白晓云在他心里的位置,无可替代,也不容任何挑战!
之后的几天,史珍珍果然老实了很多。
不再像以前那么不可一世,目中无人。
而且连造型也换了。
红头发染回了黑色,皮衣也不穿了,换上了普通人的衣着。
也不再化妆。
在家里闭门思过了一星期后,她又用之前在舞厅赚得工资,进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在街上摆起了地摊儿。
“桃木梳子、铝顶针儿!”
“王麻子剪刀、纯手工绣花鞋垫儿!”
“还有最新款的王麻子指甲剪。”
“走一走瞧一瞧了啊,都是稀罕货,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儿了啊!”
西街居民区的一条小巷子里,不少人都在摆地摊儿,史珍珍就是其中之一。
她上身穿着红白格子纯棉衬衫。
衬衫里面是手工做的棉马甲,让她的衬衫看上去有些臃肿。
下身是一条灰漆漆的肥大纯棉裤子。
只有一双黑色皮棉鞋,又黑又亮。
染回黑色的头发很柔顺,在初春的冷风里微微摇曳。
齐耳短发,让她的背影像个假小子。
可那脸庞却又很精致妩媚。
尤其此刻没有任何脂粉装饰下,更多了些二十岁小姑娘的清纯稚嫩。
看着就更独特,更美艳。
她正扯着嗓子,对过路客人吆喝着。
嗓音因为紧张忽高忽低,美眸里也闪烁着慌张。
像是从未出过门的小姑娘,对周围一切都保持着警惕。
再加上素到清汤寡水的打扮,全然没了往日那个叛逆少女的气质。
“哟?这不是史经理吗?”
“怎么摆起地摊儿了?”
“之前不是很了不起的吗?”
一位流里流气,留着超长刘海的年轻男子在史珍珍的地摊儿前站停。
他很轻佻地上下打量史珍珍,并出言嘲讽。
史珍珍看了对方一眼,顿时羞的低下了头。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第一天出摊儿,就碰到熟人了!
眼前这男子,正是当初郭兵的手下,外号大头,她曾经还跟人家走的很近呢。
可现在……没脸见人了啊!
“哦,我想起来了!”
“你被陈军开除了对吧?不再是唐朝的经理了,变得跟我们一样了?”
“不不不,不一样!”
大头继续调侃:“我们起码没有被陈军睡,但你却被人家睡了,然后又被人家一脚踢开!”
“啧啧啧,以前你多神气啊?见了我们这些穷苦人,都不带正眼看的!”
“现在不光被人家开除了,还被人家白睡了!”
“残花败柳?”
“咋那么不要脸呢?还好意思出门?”
大头越说越来劲,话也越说越难听。
实在是心中有气,现在终于找到发泄机会,当然要尽情释放!
想当初,他跟着郭兵时,那也是威风八面,不可一世的存在!
可自从郭兵败给陈军后,他就一无所有了,失去了所有的荣光!
而且一条手臂还被陈军那些野兽般的兄弟打骨折,虽然现在好了,但每逢天阴下雨,都疼得要命!
这股窝囊气,他已经在心里憋了好久了!
可史珍珍这个小贱人。
不光背叛了兵哥倒向陈军,而且在当上唐朝经理之后,就对他这个曾经的朋友视若无睹!
好几次路上见到,都是鼻孔看人,他主动打招呼都不搭理!
现在,史珍珍终于也落魄了,没人再给她撑腰!
那就可以好好羞辱这个叛徒,以解心头之恨!
“不过史珍珍,你长得确实挺漂亮!”
“要不嫁给我吧!我不嫌弃你是残花败柳!”
又说了一句,大头探手就要往史珍珍脸上摸。
“你干什么!”
史珍珍惊叫,本能打掉大头的手。
大头恼羞成怒!
“尼玛的!都成破鞋了,还装什么清高?”
怒吼一声,他扑过去抱住史珍珍,上下其手。
“啊……救命啊!”
“放开我!”
史珍珍惊慌尖叫!
同时,她内心又升起浓浓懊悔!
觉得自己以前做人确实太傲慢了!
就算境遇再好,也不该目中无人,不然就不会造成今天这样的结果。
干爹说得对,她没有她想象的那么聪明,反而很傻很傻!
可事已至此,后悔也没用!
挣扎中,她泪流满面。
周围的人全都冷眼旁观,显然也看不惯史珍珍以前的做人方式。
史珍珍绝望到了极点。
就在这时,前方人群突然传来一阵骚乱。
陈军来了。
戴着墨镜,穿着黑毛领皮夹克,黑亮西裤,皮鞋的男人。
手拎大哥大,腋下夹着皮包,悠然自得地走来。
上午十点的阳光落在他身上,光芒无限!
整个世界都失去色彩,一切都沦为陪衬!
“哟?这不是郭兵的小弟吗?”
“黑涩会啊!”
“难怪这么嚣张!”
大老远看着大头,陈军轻笑调侃。
正抱着史珍珍,满脸贪婪兴奋的大头,突然身形一震。
眼底的所有兴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见鬼般的恐惧。
他先是松开史珍珍,全身紧绷地站好。
然后又机械般地缓慢回头,看向陈军。
当陈军那邪魅狷狂的笑脸映入眼帘时,大头整个人都不好了。
“军,军哥。”
他哆嗦了一声,全身跟着颤抖,不知所措。
“来,过来。”
陈军招手。
又扶了扶墨镜道:“教教我要有多大的勇气,才敢光天化日之下欺负人家小姑娘?”
一听这话,刚走到一半的大头,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扑通!”
他跪了,内心恐惧到了极点!
“军哥,我错了!”
“我再也不敢了!你饶了我吧!”
“我不是人,我臭流氓一个,我……”
一边道歉,他一边啪啪地抽自己耳光。
满街人群不忍直视,同时感慨陈军的威严之恐怖!
陈军淡淡瞟了眼大头,没有理会,而是来到史珍珍面前。
史珍珍也愣住了。
干爹来了?
那个让她又爱又恨的男人。
该怎么面对?
他还在乎自己吗?
自己虽然错了,但毕竟把一切都给了他!
心情好复杂,兴奋、失落、伤感、希冀,五味杂陈!
“这梳子啥质量的?”
陈军看着史珍珍摊位上的梳子道。
陌生的态度,似乎真把史珍珍当成了普通摊贩。
“哦,桃木的!梳头可舒服了。”
史珍珍慌乱回答。
“多少钱?”
陈军拿起一把梳子,正视史珍珍。
史珍珍脸红,低头,无颜面对。
怯怯道:“你,你买不要钱。”
陈军挑眉,“这可是你说的!”
然后拿着梳子走人。
史珍珍这才敢抬头去看。
整条街的人都静止在两边,在中央让出一条大道。
陈军就走在这大道上,仿佛阳光全部笼罩在他身上,夺目耀眼!
其他人全部看着他,目光全是敬畏、羡慕、崇拜!
那大头,还跪在地上扇自己耳光,仿佛陈军不让停,他就不敢停。
看到这里。
史珍珍泪如雨下。
因为她突然发现,她深深爱上了这个男人,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