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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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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平缓的向前开动,两侧是皑皑白雪覆盖的平原,远处是雾霭朦胧里的屋舍起伏,朝阳升起,霞光染红了半边天空。

孟书婉望着车窗的景色,有些恍惚,上一世的风景是否也是这样美丽?

她不记得了,或许是好看的,只是那时的她惶恐不安,生怕会被孟长兰追上带回去嫁人,犹如惊弓之鸟,完全没心思注意沿途的风景。

可今生不同了,她不再慌乱,她的逃离也是一场迟来的报复。

她太清楚孟长兰在意什么了。

从爷爷去世,孟长兰撕破脸皮,千方百计想要霸占家产,更不惜为了两百块的彩礼将她嫁给孟岩。

她就知道,孟长兰心中根本没有所谓的亲情,有的只是利益。

所以,她策划了这场大火。

当然,赵峰的出现是个意外,在孟长兰走后没多久,赵峰就捏着压岁钱说要带她逃跑。

她当时只觉得惊雷在耳畔炸开,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惊骇,不单单是因为还有人关心自己,更是因为在上辈子,赵峰是没出现的,而他的到来,让她隐隐窥见了一只蝴蝶的力量。

她试探的跟赵峰说了自己一部分计划,结果赵峰不仅没有阻止,反而跃跃欲试,帮着她放火,还把孟长兰藏私房钱的地方告诉了她,主打一个漏风小马甲。

于是在众人被大火吸引走的时候,她潜入赵家,找到了孟长兰的小金库,把孟长兰从孟家这几年顺走的钱全部拿了回来,哦,当然,还有孟岩家提前给她的礼金。

足足两百一十块。

她都有些惊讶孟长兰能攒这么多钱。

毕竟在农村很多家庭一年到头能攒下的钱也不过一百来块,而孟长兰自己的私房钱就有这么多,足以证明,她这些年从孟家拿了多少东西,甚至她还在盒子里面找到了当初爸爸托人给她买的玉葫芦,原本她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弄掉了,没想到是被孟长兰偷走了。

她不仅是放火烧掉了那两间屋子,更是拿走了孟长兰所有的私房钱,所谓蛇打七寸,私房钱被洗劫,这真的比要了孟长兰的命还难受,相信这一次,孟长兰要好久缓不过来了。

更何况,孟岩的妈妈也是一个极为泼辣厉害的人,人和钱自然是要有一个的,她逃了,没人跟孟岩结婚,那礼钱肯定是要孟长兰还回去的,如今没了小金库的孟长兰,想要还那一百块,只怕是要找公婆开口借钱,到时候还有的闹。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孟长兰在赵家的生活都不会好过了。

这就是报应啊。

孟书婉轻笑着,开始盘算接下来要怎么做了。

前世,她会选择北上去首都,不单单是想弄清谁顶替了自己上大学,更是因为她在收拾东西时,翻出了爷爷前写的信,这才想到了爷爷临终前的嘱咐,让她到首都后,拿着信去程家,让程家老爷子程安国可以庇佑她念完大学。

孟书婉是知道程安国这个人的,他是爷爷的老战友,当初他们一起上过前线杀敌,爷爷在一次突击战里被炸伤,还是程安国将他从死人堆里扒出来,所以爷爷才能活下来,只是爷爷也因为这次受伤断了一条腿,从前线退伍回了家,可这两位战友却并没因此断了联系,每年他们都会互通书信,邮寄特产。

孟书婉就曾多次收到这位程爷爷的礼物,有时是一包大白兔奶糖,有时是一支英雄牌钢笔,连她手上戴的手表也是他送的,这手表可是比梅花牌还贵的一个国外品牌,要不是,她以前跟着爸妈住在广州军区大院时,见一位大官夫人戴过这个牌子的手表,否则还真认不出来,而能够轻易送一个小姑娘这么贵重礼物的程爷爷,家世和身份必然不一般。

这本是爷爷为她准备的最后一道保障,可以让她在羽翼未丰时有安稳的生活。

只是爷爷并不知道,十拿九稳能考上的她,会被人顶替了学籍,而她也因为这一系列的遭遇,变得异常敏感、自卑。

她自觉窘迫,不敢贸然去打扰,甚至很天真的觉得,自己只要去学校证明了自己的学籍被偷,那她就可以拿回属于自己大学名额,然后再顶着大学生的身份去见程爷爷,到时候,有了大学生的身份,她的腰杆也能挺直,而不是像个打秋风的穷亲戚那般受人白眼。

现在想来,她那时的想法真的有点愚蠢。

因为她那时出师未捷,还没踏入首都就遇到了骗子。

她因为是偷跑,根本来不及去大队开介绍信,没有介绍信,去了首都连招待所都没办法住,而要是选择租房子,她身上的那点钱也不知道够不够,一时间,劫后余生的欣喜被前路未卜的茫然无措取代。

也恰好在这个时候,偶遇的一位大婶跟她攀谈,言语间热络亲切,三言两语就把她的话套了个干净,在得知她为住所发愁时,大婶很热情的说她可以帮忙弄到介绍信,只是需要花点小钱,而她信了。

结果就是被人哄着到了名为下关的地方,蹲在招待所门口,一直从上午等到傍晚,在大雪天冻得瑟瑟发抖,才不得不接受自己上当,被骗走了十五块的事实。

对于只有五十块家当的她来说,痛失十五块,可以说是极为惨痛了,更何况周围也找不到出租房子的,她只能拖着被冻僵的身体,按照爷爷给的地址,找到了程家。

直到现在再回忆,她依旧清晰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

窘迫、不甘、羞恼、怨憎。

这些情绪的交织,让她觉得自己之前的坚持和倔强,都是笑话。她就像是努力撑着盔甲保护自己的刺猬,却又不得不拔掉尖刺,露出伤痕累累的身体寻求他人怜悯。

这也让她在后来面对程家人时,都抬不起头,甚至还下意识地去讨好程家人,以至于她完全忘记了自己来首都的初衷,最后稀里糊涂嫁给了程爷爷的二儿子,也就是故事中男主的二叔程景林,过上了外人口中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她不由自主地想起那本书里对自己的评价,忍不住叹气。

其实现在再去回忆过往,她也有点理解自己怎么会是一个小炮灰了。

明明每次都更好的解决方式,偏偏她只选择最差的那个。

人在自尊之前,首先要真的自爱,而穷途末路时的低头,并非是不自尊自爱,只是在给未来的自己一个重新昂首挺胸的机会。

她如今很清楚,现在的自己,没钱,没人脉,想要留在首都,想要调查清楚自己被顶替的学籍,只有借助程家的力量,但这不意味着她会选择跟前世那样接受程安国的指婚,嫁给程景林。

想到程景林,孟书婉心头就忍不住抽痛。

这种抽痛似乎是上辈子就刻在了灵魂里,是她哪怕再想忽略,也无法释怀的伤害。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从对面传来。

“丫头,你是哪里不舒服?咋一脑门冷汗?”

少女小脸煞白跟纸一样,全身还在抖,一双眼睛却瞪得死大,眼珠子黑漆漆的很是吓人,让人看着很是心惊。

她死死盯着对面的中年妇女,忽然弯起了双眸,轻声说:“没事,抱歉,吓到婶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婉婉:想谁,谁就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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