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初夏,老挝,琅勃拉邦。
伏特加在开车,琴酒在副驾驶抽烟,反舌鸟在后座输光欢乐豆,一对三捏在手里死活打不出去,系统三次送豆全部没把握住。
反舌鸟抹了把煞白的脸,气若游丝地敲敲琴酒椅背:“大哥,求你了,我真的要吐了。”
伏特加这车开的,简直邪性。绿色悍马穿梭在毫无人迹的雨林里,翻溪流过沼泽,视半人高的野草和挡路的树如无物,开到哪里、哪里便是道路。
不愧是黑衣组织里的王牌司机。
反舌鸟在后座晕车晕到失去人形,而且后座除了她还有一位——已经死了,琴酒亲手开的枪,不知道是不是卧底,但琴酒说是那就是吧。
血腥气和热气一起在反舌鸟左手边翻腾,半天不到就有隐隐约约的酸腐味。
反舌鸟捂着嘴哽咽:“大哥,一定要带着他吗?我看载他这一百多斤挺耗油的,咱找个沼泽扔了吧。”
琴酒倒是心情还不错,他细致地擦着伯/莱/塔的枪/管,露出阴恻恻的笑容:“如果天黑前我们还走不出去的话,他就是晚餐。”
“……”反舌鸟抗拒道,“大哥,我不饿,真的。”
大哥把枪甩给她,言简意赅:“保养。”
保养个头保养,要不是现在毙了你我也走不出去真想给你后脑勺来一枪。
伯/莱/塔92F,反舌鸟慢吞吞地退弹匣拆枪/管,无纺布贴在硝烟上,她神游天外。
自己的枪也是这个,特意选的,为的就是如果有一天和琴酒对峙,不会因为这些外力落於下风。
胃里又传来痛感,像器官被人拧抹布似的揉成一团,反舌鸟的额头磕在琴酒椅背上。
这是她和琴酒一起穿越金三角的第十五天,再往前开就是湄公河,黑衣组织在这里的生意是什么不必多言。
十五天时间,肾上腺素狂飙,琴酒不止一次抓着她当人肉盾牌或是枪架子,大哥打起来当然不在意这种行为是不是不够有格调,毕竟大哥只是个杀胚。
小队刚出发的时候尚且能塞满两辆吉普,现在除了伏特加,琴酒身边能喘气的只剩下一个她。
她的情况当然不好。
她不会泰语、老挝语和缅甸语,但好在前两种语言和傣族语差不多,后一种语言和藏族话差不多,逼急了不是不能说两句,却也仅限于说两句,语言不通让她无法获取信息,也无法离开琴酒半步。
她超过十天没有正常的休憩和饮食,超过三十个小时没有睡眠,上一顿吃的是半生不熟的烤蛇肉。
这都是外界带来的压力。
于她自身而言,她其实不喜欢和琴酒靠的太近,毕竟琴酒的枪/管曾经塞到她的喉咙口;琴酒是唯一一个让她精神崩溃到要回亚特兰蒂斯吃药的人;琴酒的枪会毫无预兆地对准每一个人。
她看起来不要命,其实比谁都惜命。
这样下去会疯的,不是玩笑话。
琴酒还是没有完全信任她。
她的伤口感染了,现在体温有些上升,思绪也会慢一些,这不是什么好事。
伏特加看一眼后视镜,欲言又止,琴酒取下烟嘴,掸了掸灰。
琴酒抬手示意刹停悍马,语气中是满满的蔑视与厌恶:“滚下去,吐完了再上来。”
反舌鸟什么也没说,连滚带爬地下车,随便找了个地方大吐特吐,一直吐到喉咙口腥甜。
她回来的时候琴酒又点燃了一支烟:“没用的废物,不如就死在这里。”
反舌鸟停了停,她对琴酒露出一个病态又痴迷的笑容:“即使我去往地狱,也会在您脚下仰望人间的。”
琴酒这十几天已经被她恶心惯,烟头投掷出去,擦过反舌鸟侧脸。
反舌鸟笑容不改,眼中情意款款。
硬要说的话是那种十几岁的血性,她一口咬住琴酒的肌肉,说什么也不肯认输,差点死在金三角也不肯认输。
她有锋利的牙,浑浊的心,和一双爱慕你的眼睛。
可惜就可惜在被她这样爱慕着的是琴酒,换了别人早折戟沉沙几个来回,也好在是琴酒,他们之间的关系维持住了一种危险的平衡,琴酒甚至不会回应——最好的地方就是他不会回应。
他们的关系在外人看来简直荒谬又理所当然,琴酒培养她,而反舌鸟仿佛天生为他而来,除了他以外反舌鸟谁的话也不听,就像一只疯狗。
迷人又危险。
然而疯狗现在遇见的问题是,她真的不吃人。
一直到晚上十一点,他们还是没有走出雨林,伏特加已经肢解了“食材”,用火燎过一遍。
反舌鸟吐得脸色苍白——胃出血了。
她需要吃点东西,可不能是这东西,她已经做过太多荒唐事情,血腥生死都已经不在意,但眼下的情况,她要被逼疯了。
她把水壶里的水喝干净,蜷缩在悍马后座,琴酒拉开靠近她的车门,目光阴森。
反舌鸟扭捏作态,故意拧着眉头眼巴巴地看着他:“大哥,求你了,我真不想吃。”
大哥把枪上膛,指在反舌鸟脸前。
反舌鸟眨了眨眼睛,抓着他持枪的手,仿佛天鹅引颈受戮,凑上去亲吻他的枪/口。
血红的唇膏留在枪/口,像从冷硬的铁里开出一朵艳丽的玫瑰。
玫瑰的眼睛黑白分明,只有他的倒影:“求你了。”
琴酒抬了抬枪/管,松松握着伯/莱/塔,硬质枪/管狠抽在反舌鸟侧脸,磕到口腔里的肉磕到智齿,瞬间牙齿松动,反舌鸟嘴里泛起血腥。
琴酒:“滚下来。”
他是认真的,没在吓唬她。
反舌鸟舔了舔松动的智齿,右边犬牙只剩下半枚。她猛地跳起来,跪在车后座,上身紧贴住琴酒,冰冷的手捧着琴酒后颈和下颌,他们近得鼻尖都要贴在一起。
反舌鸟一说话血水就从嘴角流下来,掉下来的半枚犬齿被她混着血水呸出去。她直视琴酒的眼睛,语气可怜巴巴的,可神态又疯又劲:“大哥,我流血了。”
琴酒的枪口抵在她太阳穴,反舌鸟不为所动,仍旧贴在他身上,可怜巴巴地:“大哥,我流血了。”
你的小狗在向你撒娇,求你摸头,她的血顺着下巴滴落在你的外套上。
她在向你撒娇,她根本不在意她的血就是被你打出来的,她永远不在意。
琴酒和她僵持了一会儿。
几分钟后,琴酒把反舌鸟拎到篝火旁:“吃完了出发,我们要在天亮之前离开雨林。”
……
反舌鸟第四次敲伏特加的椅背叫他停车。
伏特加抽了口烟,点下刹车,反舌鸟步伐踉跄地滚下后座,随便找了棵树扶着,几乎呕出血来——是真的呕出血了,面色苍白的要命。
可嘴巴里的血味越重越是感觉那股酸腻的味道仍然残留。
反舌鸟干咳一下,舔了舔犬齿的缺口和后槽牙。
智齿要掉了,好疼。
琴酒在让她滚上车,不要耽误时间,反舌鸟回头看着他,眼睛黑白分明。
那是种说不上多忠诚的眼神,像要噬主的家犬,但琴酒毫不在意。
他本来就更喜欢有血性的狗。
反舌鸟的眼睛跟随着他,视线下流、像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他衣服扒光,但又不展示给任何人,她要独占这种耻辱的丑态。
她想要用众人的眼睛让他失态,也会为了他刺瞎众人的眼睛,这样很好。
黑衣组织内部人人都说他养了一条疯狗,从世俗的眼光来看反舌鸟简直疯得离奇,她下作的手段、不入流的欲望、石破天惊的告白和蔑视所有人的自负,唯独在琴酒这里蛰伏像一条狗。
所以琴酒对她的包容,和对任何人都不一样。
不信任是一回事,可包容是另一回事。
反舌鸟,是另一回事。
天亮之前果然走到雨林边缘,有堂口来接应他们,为首的是一个穿老挝传统服饰的中年男人,矮胖、看起来和气,但是右手虎口有茧、中指轻微变形。
他大小应该是个话事人,反舌鸟想。
中年男人只带了三号伙计,两个穿黑衣、满脸凶相、衣服里明显有武器轮廓,另一个则是穿灰衣、很年轻、看起来畏畏缩缩,似乎是个司机。
琴酒和中年男人交谈,反舌鸟则找司机要了瓶水开始漱口,她实在呕得难受。
中年男人似乎有些笑里藏刀,和琴酒聊满五分钟,直到琴酒拔/枪。
司机吓了一跳,和另外两个伙计说了些什么,反舌鸟瞬间屏息。
因为这个司机的发音,正因为反舌鸟不会老挝话,反而会一点傣族话才能发觉异样,他的发音……如果没猜错,他是先会傣族话,再学会老挝话。
她借灯下的水洼仔细观察司机五官,注意力迅速集中。
……这个司机,是堂口里的卧底。
反舌鸟把空矿泉水瓶扔到一边,抬头带着她那种极具伪装性的笑容看司机的眼睛:“可以,再给我一瓶水吗?”
司机装作畏畏缩缩的样子,递给她一瓶新的水。
这次看清了,五个指头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形,大概掌部也磨掉过茧子。
还是个练家子。
……
坎通来到老挝的第七年,金老板在凌晨的时候突然通知所有人,他带着两个最心腹的伙计和坎通这个“知根知底”的司机,要去接几位贵客。
金老板就是金老板,不知道名字,人有些矮胖,看着和气,但只是看着和气——他掌管琅勃拉邦所有的堂口。
什么样的人能成为金老板的贵客?坎通焦躁地等在车里,有些头皮发麻。
这个时候,太阳还没升起,但星星已经不亮了。
远远的,悍马冲过一片烂泥沼泽,刺眼的灯光照向金老板和他。
一个长银发的凌厉男人,一个戴着墨镜的司机,还有一个刚停车就滚下来吐酸水的……
看起来像误入这个片场的女性。
贵客们来自日本,金老板称呼领头那个男人叫琴酒先生——坎通听得懂日语,他语言天赋不错,在很多场合都能派上用场,所以才能成为跟了金老板这么多年的司机。
琴酒和金老板谈判,墨镜司机和两个伙计交接,女性在吐完之后找他要了两次水漱口。
他那时正支着耳朵听金老板和琴酒的对话,没太注意这个女性,毕竟她看起来不像什么话事人。
但是那个女性、或者说那个小姑娘忽然和他搭话。
很生涩的老挝语,她问坎通:“你叫什么名字?他们都叫我反舌鸟。”
……她的发音有问题。
她是先会傣族话,再学会老挝话。
坎通心头猛地一跳。
他这才发现,那个被他忽略的小姑娘,有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听我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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