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千辰瞪大了眼,他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恐怖的画面。
“小王啊……”刘丰抬起头来,同样认出了这个销售部的员工。
“真是不凑巧啊,竟然叫你遇上了……没办法,只能连你一起杀掉了!”淡淡的月光下,刘丰滴着鲜血的嘴角露出一抹狞笑,然后迈开两条短腿,迅速朝着王千辰扑来。
刘丰的身材用两个字形容就是胖、矮,这一点倒挺符合大部分中产阶级的老板,每天大鱼大肉、胡吃海喝能不胖吗?
他的身体一贯不好,公司里不止一个人见过他上三层楼都费劲,稍微多走点路都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哪怕上个厕所都恨不得让司机开车接送。
但此时此刻,他的速度竟然出奇地块,几乎眨眼间就到了王千辰身前,然后张开满是鲜血,还散发着腐臭气息的嘴,狠狠一口朝着王千辰的脖颈咬来。
王千辰本能地转身、疾奔,疯狂地朝小区大门外奔去。
“踏踏踏——”
王千辰的步伐极快,在老旧无人的小区里疾行,这是博尔特都难以企及的速度,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刘丰不比他慢多少,始终紧随其后!
就在今天上午,王千辰还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结果到晚上就打了脸。
二人一前一后,很快出了小区,接着又朝对面的巷子奔去。
……
二人刚离开没多久,小区里的凉亭下,便出现了一个背后插着黑刀的中年男人。
之前他在潞达公司对面的马路上出现过,本来是去“杀妖”的,结果因为一块香蕉皮打乱了计划。
“还是来迟了一步么?”看着赵明权的尸体,中年男人陷入沉思。
此时的他已经没有了之前的疲惫,身上也没了伤,肩上披着一件崭新的黑色风衣,一个大大的金色“斩”字附于风衣背后,使他整个人看上去既神秘又中二,像是在COS某种人气动漫角色。
赵明权的脖颈还在不断涌出鲜血,甚至发出“咕噜噜”的声音。
中年男人蹲下身去仔细观察伤口。
“滴铃铃——”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起。
“喂,队长……”中年男人接起电话。
“抓到那只妖怪了吗?”电话那边传来一道冷酷的声音。
“没有,来迟了一步,现场有个受害者,不过血还是热的,应该没走远!”中年男人立刻回应。
“跑了就别追了,我们这三缺一,要不你来啊?”队长试探着问。
“……队长,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打麻将,我们可是斩妖人!”中年男人的语气十分无奈。
“不是,人已经死了,你追也没用啊,你不是知道他的大本营在哪吗,等他明天回去再抓不就行了,快来快来,我今天穿了红裤衩,还专门给财神烧了三炷香,一定能把你们杀得片甲不留!”
“队长,你们玩吧,我再追踪一下那只妖怪!”
中年男人挂了电话,接着摘下腰间的金色铃铛,放在赵明权的尸体之上。
“铃铃铃——”
中年男人轻轻晃动铃铛,同时口中轻轻呢喃着什么,赵明权的尸体瞬间消失不见,就连旁边的血迹都无影无踪,这件惨案仿佛从来没出现过。
……
巷中。
王千辰疯狂向前飞奔,自从拥有狗的特性以后,他的夜视能力也大大提升,在漆黑的巷子里如履平地,然后刘丰始终如影随形,距他不过七八米远!
然而就在这时,面前突然出现一堵墙壁,至少三米多的高度。
这是个死胡同!
王千辰只能停下脚步,有些慌乱地转过身来。
“嘿嘿,跑不掉了吧?”刘丰也站住脚步,露出阴恻恻的笑容,嘴角还残留着血迹。
“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王千辰的额头淌下冷汗,他怀疑刘丰根本不是人,没有人能跑这么快!
“嘿嘿,我们都是妖怪,你装什么?”刘丰抬起手背擦了擦嘴角的血迹,还伸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整个人显得更加诡异。
“你……你是妖怪?”王千辰露出不可思议的模样,这玩意儿不是传说里才有的吗,怎么可能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还装?你不是妖怪,你能跑这么快?”刘丰露出玩味的笑,“小王啊,你在我手底下工作这么久,真没想到咱俩竟是同类,你小子也挺能藏哈!按理来说,咱俩都是妖怪,活在这个世界上不容易,应该惺惺相惜才对……可惜,你看到我杀人了,那我就不能留你,因为我还想好好地活下去!”
“我……不是妖怪!”王千辰本能地回了一句。
“嘿嘿,这也没外人,不用这么小心!我看这地方挺不错,斩妖人一时半会儿来不了,要不咱俩各自露出本相,战上一场?”刘丰一边说,一边匍匐在地,脑袋高高昂起,一张脸也变得狰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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