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已经走了一天一夜,没有看到一丁点的村落和人烟,关键是连一辆来往的车辆都没有!
大夏国的基建工作实在太好,十天半个月都未必能见到一辆车的荒芜地带都能修路。
林奇一开始还以为胖使者是开玩笑的,估摸着不久以后就来接自己了,现在已经放弃了这个想法,天玑真是想让他走出去。
早知道,还不如让胖使者打一顿,铁胡子虽然被打了个半死不活,起码人家有车坐啊!
手机早没电了,想和外界联系都不可能,林奇走得又累又饿,两条腿也直打颤,再这么下去只能啃野草了。
就在这时,他看到前方草丛闪动,一只黑黝黝的野猪拱来拱去,单看体型少说也有二百来斤。
终于有吃的了!
林奇无比兴奋,立刻摸出尖刀奔了过去。
与此同时,野猪也发现了他。
终于有吃的了!
野猪无比兴奋,挺着獠牙朝他奔了过来。
公路上,一人一猪都很开心,都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猎物。
狭路相逢勇者胜!
野猪张大嘴巴,狠狠朝着林奇咬来,林奇一把抓住它的獠牙,另一只手握刀削了下去,野猪的脑袋当场落地,炙热的鲜血瞬间喷洒出来。
“哈哈,爽!”
林奇把野猪拖到旁边的荒地里,一边开膛破肚,一边生柴烧火。
……
花南省,花南城。
邬灯死的第二天晚上,杨健就有了雍虎的消息。
一个小兄弟告诉他,雍虎在七号会所喝酒。
七号会所在花南城算是很高端的场子了,雍虎杀了人后,竟然还敢大摇大摆地去喝酒,杨健实在惊叹于他的嚣张,又或者是愚蠢?
杨健没有通知警方,而是自己带人过去。
报仇这种事情,当然还是亲力亲为!
二十分钟后,六辆金杯车停在七号会所门口。
“那个家伙还在包间里吧……好,我这就上去了。”杨健挂了电话,拎着一个帆布包下了车,那里面藏着一把双管猎枪。
知道雍虎有枪,他当然也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三四十人跟着下了车,手里拎着军刺、钢管,站在杨健身后。
这么多人其实起不了多大用处,杀一个人一枪就够,但杨健故意这么做,是为了震慑其他同样不怀好意的家伙。
敢惹我家的人,就做好准备面对狂风骤雨吧!
“走!”杨健丢下烟头,狠狠用脚碾灭,抬步就朝马路牙子上走。
众人也都齐刷刷地跟上。
就在这时,楼上一个窗户突然打开,一个声音清晰地传下来:“杨健,费这事干嘛,我下去不就完了?”
杨健一抬头,正是崩了邬灯的那个家伙!
“好啊,你下来。”杨健笑着,手里握紧了帆布包。
“嗯,等着我吧。”雍虎的身影消失。
过了一会儿,雍虎就从七号会所大门走了出来,他穿着一件衣领稍稍敞开的衬衫,下身则是一条普普通通的蓝sè牛仔裤。
“你是谁,为什么杀死邬灯?”杨健的手伸到帆布包里,准备将猎枪抽出来。
“我叫雍虎,准备在这立棍,就拿你的兄弟下手了!”雍虎双手插着口袋,笑嘻嘻地说着。
“呵呵,立棍?你也配?知道花南城的大哥是谁吗?”
“你是说铁胡子吧,他回不来了,以后这里就是我的天下。”
铁胡子被全国通缉,确实不可能回来了。
“你他妈算什么东西,也有资格在花南城嘚瑟?我告诉你,花南城的地下世界永远姓铁!”杨健彻底被激怒了,猛地拽出双管猎枪,朝着雍虎的脑袋轰了过去。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瞬间,雍虎也摸出一支手枪,“砰”的一声打了过去。
“啊——”
惨叫声响起,杨健的手腕中枪,鲜血哗啦啦地往外淌着,双管猎枪也“咣当”一声落到地上。
“砰砰砰——”
雍虎又连续开了好几枪,分别打在杨健的胳膊上、腿上。
杨健倒在地上,身体痛苦地缩成一团。
“咔咔咔——”
雍虎又开了几枪,可惜都卡了壳。
“靠,什么玩意儿,果然便宜没好货,回头得找马尼弄几把好的……”雍虎嘟囔着,把枪丢到一边去了。
“上……上……”杨健吃力地喊叫着。
身后的三四十人如梦初醒,立刻挥舞着刀棍冲上去。
“行了,轮到你们出场了!”雍虎冲着两边招手,大声喝道。
街道两边的巷子里、拐角处,突然涌出来密密麻麻的人,至少有几百号,手持各种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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