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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大明的东印度公司!

    鲁迅?

    朱高炽绞尽脑汁,实在不记得历史上有这么一个读书人,只道是自己孤陋寡闻,毕竟黄昏是三元状元黄观的侄儿。

    可能读的书不比他少。

    很是感激的问道:“那么黄指挥打算怎么帮助编书和下西洋两事。”

    朱高炽其实很愁。

    编书和下西洋两件事,从父皇的种种举止来看,这是绝对不能停下的事情,而朱高炽确实没办法了,弄不到钱,这两项大事就无法如期而行。

    如果黄昏能帮忙,那就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

    一念及此,朱高炽心头感慨万千。

    早知道这样,黄指挥你把我再骂一顿罢,随你怎么骂,我都绝不还口。

    黄昏道:“目前,我能拿出五万两白银,今天就可以送过来,是送到王府还是送到户部去,殿下自己决定,不过我就一个要求:专款专用。”

    这个钱只能拿来编书和准备下西洋。

    前者是自己的名。

    后者是自己的利。

    在为国家和历史做贡献的同时,我黄某人也是要捞点好处,总不能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没道理的事情嘛。

    五万两?!

    朱高炽倒吸了一口凉气。

    加上黄昏之前应允的三万两宝钞,这就是八万两——八万两是一个什么概念,今年因为战事,全国赋税好的话,除去地方留用,收到国库的也就一千多万两不得了。

    黄昏一个人就拿了八万两!

    这是何等的一笔巨款。

    黄昏若是留着这些钱,哪怕他不继续当官,这辈子,下辈子,乃至于儿孙好几辈子都不愁吃喝。

    黄昏看见朱高炽的神情,有些意外。

    朱高炽没见过大世面吗?

    区区五万两白银……

    换算成人民币的购买力,也就三千五百多万而已,毛毛雨嘛。

    其实他倒是误会了。

    明初因为税制混乱,加上打了几次仗,尤其永乐年间五次亲征,国家其实很穷,何况朱棣又迁都,这导致了永乐盛世和仁宣之治,是百姓的盛世。

    这些年的明朝皇室,其实穷得一批。

    当然,所谓的穷也是相对而言。

    明朝朱元璋驾崩之后,社会上层慢慢变得有钱起来——很有钱的那种。

    要不然丘福和朱能能拿出这么多钱?

    再者,黄昏这个换算成三千五百多万,仅是以米价作为衡量,得出白银和人民币的兑换,实际上这五万两的白银,在明朝的购买力,绝对要超过三千五百万人民币。

    黄昏咳嗽一声,将朱高炽惊醒。

    这位大明大皇子,立即起身,对黄昏深深的施礼,“如此,我便代天下百姓,谢过黄指挥。”

    黄昏呵呵受之。

    朱高炽重新落座,神态很是兴奋,问道:“有个疑问,时代商行那边,其实我一直有关注,黄指挥断然是不可能拿出五万两金银的,这钱是淇国公和成国公的?”

    这很重要。

    黄昏暗乐,知道这位殿下想偏了,以为淇国公和成国公是借自己这边,曲线救国来支持他成为大明储君。

    泼了一盆冷水,“殿下想多了,这钱确实是成国公和淇国公的,不过这钱可不是他俩白送的,殿下应该知道微臣府上那件可以令黑夜亮若白昼的神器罢。”

    朱高炽颔首,“耳闻久矣,黄指挥之才,真是惊若天人。”

    这马屁拍的……

    真爽。

    黄昏颇有点得意,“陛下和皇后也想要在乾清殿、坤宁宫布置此等神器,因战事后国库空虚,陛下心疼钱,于是不想要了,但二皇子殿下孝心可嘉,知悉此事后,因远在福建,于是请淇国公和成国公代劳,出钱购买了两件神器,微臣明后几日,就会去乾清殿和坤宁宫安置,这便是三万两。而淇国公和成国公贵极人臣,两位国公也想在府邸之中安置此等神器,是以这又是两万两定金。”

    朱高炽面色不变,心中很是失落,甚至有点绝望。

    果然,自己想多了。

    二弟做了这件事,等父皇从顺天归来,来到乾清殿一看,哟,亮若白昼,再一问,原来是老二的一片孝心,你说父皇会怎么想?

    黄昏暗想,不能让朱高炽丧失信心啊,立储还是要争一下,不争的话自己怎么趁浑水摸鱼,于是笑道:“殿下不用担心这些事,国家储君,岂能一两件孝心礼物便定夺未来,你做好分内事,便够了。”

    朱高炽精神又一振。

    他完全没察觉到,今天和黄昏之间的谈话,已经完全被黄昏掌控了节奏,倒也不是朱高炽无能,实在是敌不过有上帝视觉的人。

    放下心许多的朱高炽问道:“关于出使交趾一事,父皇专程下旨,显是无比重视此事,其中可有深意,还请黄指挥指教一二。”

    黄昏思索了一阵。

    组建神机营这件事,不存在单方面利益问题,是旨在大明未来,朱高炽和朱高煦两兄弟再猪油蒙心,对此事也会双手赞同。

    于是道:“知道亲征为何不了了之吗?”

    朱高炽想了想:“一则是国库无钱,二者是父皇体恤军民,三么,大概是一时之间难以拿下鞑靼,不如见好就收。”

    黄昏点头,“这是你们在应天看见的局势,而我在榆木川,看见的却不是这些,我看见的是鞑靼骑军的张狂,是大明骑军的无能。”

    朱高炽恍然,“骑军劣势太大,所以落了个我进敌退,我退敌进的两难之势。”

    难怪……

    朱瞻基一到榆木川,父皇就借这个台阶班师了。

    黄昏叹道:“所以,若是不解决鞑靼骑军,不管陛下再多少次亲征漠北,都不会取得太好的功绩,至于统一漠北,就更不用奢望了。”

    朱棣大概想过统一漠北,可惜做不到。

    但是……

    如果能破鞑靼骑军,这就有可能了。

    朱高炽倒是看得很清楚,“确实,按照当下局势,要将漠北纳入版图,极其困难,最好的办法还是册封瓦剌、鞑靼、兀良哈,让他们互相牵扯。”

    这点政治眼光,朱高炽还是有的。

    黄昏乐道:“所以就要出使交趾。”

    朱高炽不解,“册封鞑靼、瓦剌和兀良哈,这和出使交趾有什么关系?”

    黄昏无奈,只好耐心解释,“出使交趾和册封没有关系,但是要破漠北草原骑军,就非得出使交趾不可,原因很简单,交趾那边现在有一门火器制作工艺,若是将之带回大明,大规模运用,组建一支火器部队的话,以火器部队配合红衣大炮,要破鞑靼的骑军,易如反掌。这件事你知道就好,全力配合,须知陛下已经将这火器部队的名字都取好了。”

    朱高炽眼睛亮了起来,“在宋朝突火枪基础上改良的火铳?”

    元朝就有。

    但威力不足,缺陷很多。

    大规模组建火器部队这种事,这一两百年来,根本就没人想过,不得不说,黄昏和父皇这个想法,真是惊羡天人。

    黄昏嗯了一声,“还不够,待从交趾取到这门神器制作方法后,微臣会全身心投入加以改进,届时的神机营,将成世间第一只战无不胜的部队!”

    朱高炽神采飞扬,“神机营,好名字!”

    黄昏乐道:“此事微臣进谏的。”

    朱高炽由衷叹道:“黄指挥这一进谏,足以耀我大明千秋,若是功成,千秋之后的史书之中,黄指挥之名,当冠以圣人之溢。”

    黄昏两眼尽是星星,“殿下说什么?”

    朱高炽愣了下,“足以耀我大明千秋。”

    “不是这一句。”

    朱高炽:“……”

    只得道:“若是功成,黄昏之名,当溢圣人。”

    黄昏满脸舒爽,一脸贱笑,“爽!”

    圣人……

    这是僭越礼数的称赞,一般而言,除了天子,没几个人敢接受这个赞溢,被明仁宗朱高炽这么一赞,黄昏浑身十万八千个毛孔都舒张了起来,只觉得飘飘欲仙。

    朱高炽也是口直心快,激动之余脱口而出。

    又不好意思收回去。

    此刻见黄昏这贱贱的样子,忍不住好笑。

    终究是个未及冠的青年。

    道:“既是如此重大之事,不可怠慢,今日我便在小朝会上,请工部、礼部官僚一起商议出使人选,黄指挥若有叮嘱,只管前来乾清殿便是,我定当全力配合,必使神机营之火光,耀于天地之间!”

    黄昏起身,“如此甚好。”

    又道:“还有事,先行告辞。”

    朱高炽急忙起身相送。

    不论黄昏先前如何骂他,就冲愿意拿几万两白银出来,就冲他进谏组建神机营这一惊艳千古的策略,也值得朱高炽送到大门外。

    刚出书房,一直在外面的张王妃看了一眼自家丈夫,暗暗示意。

    咱家也能拿几万两出来啊。

    若是有那个神器在家,王府亮若白昼的话,瞻基看书也好了许多。

    朱高炽一想也是,开口道:“黄指挥,不知道你府邸之中的那种神器要多少钱,我——”

    黄昏驻步,脸色沉郁,“现在换殿下作死了?”

    朱高煦一直作死,作掉了皇位,现在好了,你朱高煦又要开始作死,竟然想买发电设备,你也想把你的皇位给作死掉?

    朱高炽又莫名其妙,作死?

    什么意思?

    而且换?

    意思说之前有人在作死?

    黄昏看着这位臃肿的大皇子殿下,暗暗有些可怜,得了,不折腾得,毕竟也是一代仁宗,叹道:“陛下尚且心疼钱不愿意安此神器,殿下若是安了,你觉得陛下会怎么想?”

    所以从这个观点出发,丘福和朱能帮助朱高煦出了钱,不见得能讨好。

    当然——朱棣从始至终都没说过不要。

    全是黄昏在忽悠。

    所以这件事的利弊,还得等朱棣回到应天后才能揭晓。

    朱高炽恍然大悟,顿时吓出了一声冷汗,长长的一揖到底,“感谢黄指挥救命之恩。”

    这确实是救命之恩。

    甚至更重。

    因为这救的不止是他一家老小,还有皇位的希望。

    待黄昏走后,朱高炽罕见的厉声对妻子道:“今后这种事,你个妇道人家少开口,黄昏虽然将为夫骂了个狗血淋头,但看他今日行事和言辞,还是有点倾向于为夫,殊不知良药苦口,更有忠言逆耳利于行。”

    张王妃哪会怕自己老公,嘀咕了几句。

    心情不好,顿了顿脚,“去你的乾清宫,我要去找母后,黄昏骂了你,就算是父皇的旨意,他作为臣子的立场,也应该道歉一两句,却一点表示也没有,你也是,仁厚得过了头,真不知道你这样,以后就算登了大宝,压得住满朝臣子么!”

    朱高炽唯有苦笑,还能怎么办?

    只能由得妻子去任性。

    话说,要是能让母后出来敲打一下黄昏,未尝不是好事——父皇喜欢朱高煦,但母后其实还是挺喜欢自己的。

    至少立场没有偏。

    离开王府,黄昏去了一趟南镇抚司,调派了一些人手,按照朱高炽的意思,着人将那五万两白银送到户部去。

    当然,得把手续拿回来。

    等以后朱棣回来了,这个手续就是自己邀功的凭证。

    坐在南镇抚司衙门,找来人问了下,发现所有公事都被赛哈智处理了,他这个副使仿佛被架空了一般,毫无存在意义。

    黄昏反而觉得甚爽。

    区区一个南镇抚司衙门,就把自己的时间浪费了,那我黄某人的时间也太不值钱了。

    正无所事事间,赛哈智在门外探头探脑,“哟,黄老弟,终于记起这是你的衙门了啊,今日来上班了,怎的,老哥送你的美女,都吃透了,这么快就腻了?”

    走进来大摇大摆的坐在黄昏面前,“年轻人就是好,十二个啊,你竟然都吃了,厉害厉害,老哥实在佩服的紧。”

    又贼笑道:“紧不?”

    黄昏哭笑不得,只得敷衍道:“紧,而且很润。”

    润个屁。

    老子直到现在都不敢去看那些个西域美女,从回黄府那一天,就发现妻子对这事很反感,黄昏哪敢为了家姬让大明第一美人儿黯然神伤。

    因为……

    因为爱情啊!

    此事从长计议,西域风情的美女,我肯定是要享受的,以后那什么欧美风情,毛妹风光,拉丁妖娆,我都是要统统尝试一番的。

    老子就不怕牙签搅水缸。

    话说,自己是不是胃口太开了点?

    又开了几句荤笑话。

    赛哈智咳嗽一声,“老弟啊,不是老哥多嘴,你是要走仕途的人,一旦到了正四品以后,你就得把你那时代商行变现了,若是继续持有,怕是对你的仕途不利。”

    大明律,四品以上官员不得经商。

    黄昏切了一声,“这事我早有定夺,我不可能放弃时代商行,因为我要做的事情,既需要仰仗我们大明的天子,更要仰仗时代商行。”

    赛哈智不解,“可是大明律那边怎么办?”

    黄昏想了想,“到时候看陛下的意思。”

    得让朱棣下个圣旨。

    官升到四品以后,我黄某人必须得奉旨经商——黄昏早就在为此事做铺垫,要不然今天拿钱会这么爽快?

    就是想告诉朱棣和朱高炽等人,我赚的钱,你们也可以用。

    这是大明的时代商行。

    是国之利器!

    不是我黄昏一个人的。

    赛哈智摇摇头,“反正老弟你小心着些,别被纪纲、陈瑛这些家伙抓住把柄,话说,你想依仗时代商行做什么,以你今日的地位和身份,加上将来的前途,钱对于你而言,根本不是难事。”

    黄滚喝了口茶,将双腿架在桌子上,惬意抚摩着下颔,慢条斯理的说:“时代商行,在我眼里不仅是一个商行而已。”

    顿了一下,“它的未来是东印度公司,甚至更为强大。”

    东印度公司是古往今来最为强大的公司,据后世估计,东印度公司的市值,在七万亿美元以上。它不仅拥有恐怖若斯的经济实力,也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它可以发动一场战争,占领一个国家,它就是一个无往不利的国之利器。

    而时代商行,将成为这样的利器。

    是自己的王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