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挽歌经过这些日子的休养后,身体已经不像之前那样僵硬了,可以自己走动了,所以她就回了听雨轩。
云挽歌和琉璃是悄悄回的听雨轩,除了容妈妈,听雨轩的其他人都不知道这件事情。
可是楚恒早就在听雨轩外安排了人,一旦云挽歌回来,立刻回去告诉他。
当那个人看到云挽歌和琉璃走进了听雨轩后,立刻就回去向楚恒复命。
楚恒听属下向他汇报云挽歌已经回到听雨轩的消息,他的面色虽然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心里的那种期待他已经快按捺不住了。
可是他不能去,如果云挽歌真的是卿卿,那她刚醒过来没多久,身子还很虚弱,如果他现在去找她,她的情绪起伏太大,对她的休养没有好处。
“你先下去吧。”
楚恒拿起笔,在纸上画出林清挽的画像,又在旁边画出了云挽歌的画像。
他看着画像上两副完不同的容貌,难道这个世上真的会有比易容术还要神奇的医术,能将一个人完变成另外一个人的样子吗?
“卿卿,我已经等了四年多,不差这几日,我可以等到你完恢复…”
几日之内,北境频频传回捷报,满朝文武都非常开心,他们没想到楚煜居然真的有能力将那五座被北萧夺走的城池夺回来。
“启禀陛下,宁王殿下这次夺回南楚边境五城,可谓大功一件啊。”
赵尚书虽然没有往后说,但是这些人哪个不懂他的意思,他不就是在暗示皇帝应该给楚煜一些赏赐吗?
“等楚煜回来,朕亲自为他摆宴庆功。”
皇帝为楚煜摆宴庆功,这从南楚开朝以来也没有过几次,当年忠王爷有过一次,就连四年多前建安侯都没有过这样的待遇。
这些大臣们瞬间觉得这次的宴会上皇帝应该会有什么旨意要下,看来他们这些站了党派的到时候需要重新考虑考虑了。
皇帝这番话没多久就传到了沈落羽的宫中,沈落羽听完直接将茶杯摔到了地上。
原本楚煜立了这么大的一个功对他们来说就不是什么好事情了,结果现在皇上还要亲自为楚煜设庆功宴,这不是摆明了对楚煜的圣宠吗?
在林家和忠王府倒台后,云倾言还活着的时候,他们两个人没什么存在感,可是现在云倾言一死,这楚煜反倒是地位越升越高,功劳越来越多。
他们原本没有将楚煜放在眼里,毕竟忠王府已经倒了,可是这次北境一战,不仅让楚煜在南楚百姓心里立下了威信,还让云致远得了利,凭着忠王府之前的根基,忠王府崛起已经是必然了。
如果忠王府真的崛起了,楚煜也有夺嫡之意,那她的洵儿还拿什么与楚恒和楚煜争?
“给建安侯送个信儿过去,问问他打算怎么做?”
虽然沈落羽和建安侯的关系并不像表面上那般好,但是面对楚恒和楚煜的时候,他们也算是一个阵营的人,他们两个有了矛盾,高兴的还是外人。
建安侯也正为楚煜的事情烦恼,他在外征战几十年,立了那么多战功,皇帝都没有亲自为他设过一次庆功宴,结果现在楚煜这么个毛头小子却有这种荣幸。
建安侯一拳砸在了桌案上,他一定要想办法让楚煜知道,在南楚军中,究竟谁才是最得军心的人。
楚煜站在南楚边城的城墙上,看着南楚的北境风景,其实北境虽然条件艰苦,环境恶劣,但是也有它独特的美丽,这是京城,南海等地都无法复刻的。
楚煜看到刚才璎珞放飞了一只信鸽,他知道璎珞是将他们即将回京的事情告诉云挽歌。
如果可以,他想现在就骑马赶回京城,虽然听说她已经醒了过来,但是没有亲眼看见,始终还是不放心的。
可是他现在虽然夺回了北境五城,却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安排完,他还需要在这里待上几日。
璎珞到处找楚煜,找了半天,最后在城墙上看到了楚煜。
“宁王殿下,现在北境的事情也差不多完事了,璎珞也该回神医门了。”
璎珞在云挽歌不在的时候暂代门主之位,可是她已经出来快一个月了,神医门一个月没有主事之人,虽然不至于出什么大乱子,但是各种小事也是很多的,所以她得尽快回去了。
“你不随本王去京城先看看云姑娘吗?”
璎珞摇了摇头,没有云挽歌的命令,她不能进京,虽然她也想亲眼看看云挽歌现在怎么样了,但是她还是不能去,而她也相信琉璃和药王会将云挽歌照顾的很好。
“既然如此,就回去吧,这段日子辛苦你们了,楚煜在此谢过神医门。”
楚煜话刚说完,就弯腰道谢,璎珞怎么受得起楚煜这么大的礼,在楚煜弯下腰的那一刻,她赶紧阻止楚煜的动作。
“宁王殿下,万万不可,北萧进犯我们南楚,我们神医门中很多人也是南楚的百姓,南楚有难,我们自然要帮忙的。”
“璎珞在此向宁王殿下道别,日后有缘再见。”
璎珞说完转身离去,楚煜站在城墙上看着璎珞远去的背影。
沈云飞这几日差不多一直都待在春风阁内,他去了北境十日,回京之后感觉京城的一切都是那么好,他必须得把那十日都浪费的时间都补回来。
沈云飞还抱着春风阁的姑娘喝酒呢,结果建安侯府的一个下人急急忙忙的闯了进来。
“世子爷,您快回府吧,侯爷找您呢。”
沈云飞今日才到这春风阁没多久,还没玩够呢,怎么建安侯就突然要找他呢?可是建安侯找他,他又不敢不去,只能放开怀里的美人儿,跟着下人离开了春风阁。
下人一脸着急,但是他又不敢催沈云飞太多次,只能在一旁干着急。
沈云飞倒是一点都不着急,还有心思到处看看,突然间沈云飞看到了一只鸽子,那鸽子的脚上好像绑着个信筒,“你,快点,把那只鸽子给本世子打下来。”
那个下人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建安侯着急找世子爷,可是这世子爷居然还有心思抓鸽子,可是沈云飞是世子,他又不敢违抗他的命令,只能捡起几块石子,对着那鸽子打了过去。
这个下人从小在乡下长大的,爬上上树,打鸟抓蛐蛐什么的都是一把好手,所以沈云飞才让他去打鸽子。
那只鸽子被石子打到了翅膀,直接掉了下来,沈云飞赶紧跑过去将那鸽子捡起来。
他果真没有看错,那鸽子的脚上的确有个信筒,里面还有一封信,他将里面的信拿了出来,上面写着:
“宁王大捷,北萧宇王被抓,七日后归京,门主请放心。”
沈云飞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会这么好,这种消息都能被他截了下来,虽然现在他还不知道这消息中的“门主”到底是谁,但是他的直觉告诉他,应该就是那个神医门门主了。
“走,回府。”
沈云飞虽然耽误了这么久才去见建安侯,但是他相信只有自己手上的这封信交给了建安侯,建安侯肯定不会责怪他去晚的事情。
沈云飞刚走进书房,迎面一本书就朝他飞了过来,沈云飞没来得及躲,那本书就砸到了他的身上。
“你个逆子,又去那种地方鬼混,建安侯府的脸被你丢光了!”
建安侯想到楚煜和云致远这次立的大功本来就够生气了,结果自己生的这个儿子还这么不争气,年纪都差不多,怎么本事差了这么多?
沈云飞对建安侯说话的语气都已经习惯了,爹每次都只会责怪自己不成器,他都不给自己机会展示自己的实力。
“你那手上拿的是什么?”
建安侯这才发现沈云飞的手上好像拿着一张纸条还是什么。
沈云飞一进门就被建安侯一顿骂,连原本想和他说的事情都差点忘说了。
“这是儿子在回府的路上抓住的一只信鸽里的纸条,与宁王有关。”
沈云飞没等建安侯说,自己就乖乖的将那张纸条递了过去。
建安侯看完,脸色就变了,他一直在想的事情终于有了答案。
难怪楚煜最近的成长那么快,原来他的背后一直有人在帮他,而他们却一直都没有发现。
其实云挽歌这件事情藏的根本就不深,只是他们一直没有将楚煜放在眼里,他们一直盯着的人都是楚恒。
“爹,您现在想到了什么吗?”
他们虽然截到了这封信,但是这封信是谁写的,最后要送到谁的手上,他们都不知道,所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将楚煜背后的那个人找出来。
“那只信鸽呢?将这纸条原样放回去,你们跟着那个信鸽找人。”
沈云飞接过纸条,走了出去,将纸条递给那个下人,让他将纸条放回去。
建安侯派了好几个亲信跟着那只信鸽,结果最后那信鸽飞到了听雨轩的窗边。
那几个人看信鸽不飞了,赶紧藏了起来,暗中观察着那扇窗户周围的动静。
没多久,那扇窗子被打开了,一个婢女弹出乐透,四处打探了一下,确定没有人才敢将信鸽里的纸条拿出来。
琉璃将信筒里的纸条拿出来之后,才发现那鸽子的翅膀上好像有伤口。
琉璃立刻又朝外面仔细看了看,这次她觉得外面好像有点奇怪了。
她将鸽子抱了进去,鸽子受伤了,不能到处飞,需要好好养伤。
琉璃拿着纸条赶紧走去了云挽歌的房间,“姐姐,好像出事了。”
“怎么了?”云挽歌看琉璃如此慌张,就知道出的事情一定很难处理。
“璎珞传信过来了,可是那只信鸽的翅膀上有伤口,这纸条好像也被人看过,上面有褶皱。”
云挽歌赶紧从琉璃的手中拿过那张纸条,看信上写的内容。
上面写了“宁王”和“门主”,就算是被人打开看过,应该也就是知道了她是神医门门主,楚煜背后有神医门在帮忙,还好她的身份没有暴露。
“无碍,现在的宁王殿下已经不是那些人可以对付的了。”
楚煜这次北境立了大功,他在朝中大臣眼中的地位和在百姓心中的威望已经远超其他皇子了,就算那些人现在知道楚煜有夺嫡之意,也没有办法拦着他了。
“嗯。”
既然云挽歌说了没有事,那琉璃也就不用担心了。
云挽歌想了很多,都觉得没有事情,可是她却忘了神医门之内一直有一个不满她的华湘。
派去跟踪信鸽的其中一个人回来了,那人向建安侯报告信鸽飞进了听雨轩。
“听雨轩?”
建安侯不了解听雨轩是什么地方,但是沈云飞可知道。
“爹,听雨轩是京城内最火的青楼,听雨轩的头牌云挽歌云姑娘真的是美的让人心惊。”
原本严肃的话题被沈云飞这么一说,建安侯就忍不住想起他那些破事,“那个云挽歌是什么时候进的京城。”
“去年九月中旬。”
这个时间…建安侯不得不怀疑这个云挽歌的身份了,最近这半年多发生的所有对楚王殿下不利,对太子和宁王有利的事情,好像都是在这云挽歌回来之后。
“把听雨轩盯紧了,每日出入的都有些什么人,部都要向本侯禀报。”
建安侯不知道现在他再盯着云挽歌,会不会已经晚了。
“爹,儿子能做些什么?”
沈云飞觉得这件事情毕竟还是他发现的,他是不是也应该有点事情做才对。
“你?”建安侯打量了沈云飞一眼,虽然他总是不务正业,但是这次好像真的可以派的上用场,随口说了一句“你就做你最喜欢的事情,天天待在听雨轩玩乐。”
建安侯说完就出去了,留下沈云飞一个人还不明白建安侯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爹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那几个下人其实也没太听明白,赶紧摇了摇头,他们可不敢说,万一领会错了侯爷的意思,告诉了世子假的话,世子到时候惹侯爷不高兴了,肯定饶不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