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赚米养你,你做饭,不过分吧?”
季锦书:……
刚才那个霸道说要招赘他入萧家的女人去哪儿了?
怎么一回来就从霸道山代王变成了压榨入赘劳工的地主? m❅.✡✯vod❃tw.l❄a
“好。
不过我没下过厨,可能不好吃。”
萧倾城在末世混了那么多年,对食物的味道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执念。
果断答应道:“能吃就行。”
当天晚上萧倾城他们就吃了一顿饱饱的美餐,小鸡炖蘑菇配大米饭,混着椰子油的香味儿,简直绝配。
那勾人的饭香能传出去好几百米。
人越是饥饿的时候五感就越灵敏,鼻子也越好使。
小草屋离小竹屋特别近,那边小鸡炖蘑菇的香味毫不掩饰地传入小草屋当中。
方凌柔靠在季大姑怀里,压低声音,小声道:“娘,那边又在偷偷吃肉了。
我们以后是不是就要过这种困苦,没有盼头的日子了?”
说着,她眼角不自觉的滑下一滴泪来。
如果她没跟和离的母亲一起回镇国公府就好了。
她还是二品大员的嫡长女,哪怕父亲偏袒庶妹,但生活富足也不用干这么多活。
她的纤纤玉手已经磨起了水泡,早就不复原来的软嫩光滑。
每天还要看舅舅一家的脸色,这样的日子她真的是一天都不想过了!
季大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伸手环在女儿的后背上轻拍。
“只要活着,总归有希望。
镇国公府是冤枉的,陛下定然会为我们翻案。你舅舅那些同僚也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咱们在这边受苦。
再等一等。”
这话也只不过是安慰女儿而已,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人走茶凉,在位的时候都没有人帮他们,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又有谁会顶着当今陛下的忌惮伸出援助之手?
季大姑不信这话,方凌柔自然也不信。
她紧紧依偎在母亲怀里,像是个胆小的孩子,心里却想着别的出路。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听到母亲长长的叹息,“早知道就不带你回镇国公府了。
本想着让你回来和你二表哥多接触,嫁他为妻,虽然不能继承公府,但荣华富贵总是不缺的,比你父亲随便给你指个人强。
却没想到……唉,造化弄人。”
不但杀出来个萧倾城,自家闺女没有嫁进公府,还被牵连一起流放。
她的女儿命怎么这么苦?!
方凌柔窝在自己母亲怀里,想起二表哥那俊美的容颜,眼神闪了闪。
喜不喜欢的已经
第二天一早,小草屋那边煮粥的时候,小竹屋这边已经开始炖肉。
萧倾城吃饭别的可以没有,但每顿都不能缺了肉。
蛋白质才是供养机体最实在的东西,还特别能顶饿,绝对不是因为她只喜欢吃肉!
季锦书坐在萧倾城旁边,用刚刚支起来的简易炉子煮饭。
虽然是粟米,但是是干饭而不是粥。
萧倾城每天带回来的三斤粮食足够他们三个人每顿都吃干饭,他们两个都不是什么委屈自己的人,自然不会做粥吃。
恰在此时,邻居家的门被人推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穿着粉色粗布衣裳的女人。
女人见到萧倾城他们这边正在做饭,还有那股昨天晚上就闻到的浓郁肉香,顿时就来了精神。
她往萧倾城他们这边走了几步,趴在中间拦着的栅栏上,声音娇俏的对萧倾城道:“姐们儿,你这伙食挺好呀!
你做了那么多往外卖吗?我可不可以待会和你们吃饭,不白吃你们的,我给钱!”
女人声音娇娇俏俏的,行为举止间都有一股风尘味儿,正是昨天和季锦书说话却被他无视的女人。
既然没有什么利益,她也不是个什么喜欢热脸贴冷屁股的人,干脆不理会季锦书直接和萧倾城说话。
萧倾城抬眼看了他一眼,女人穿的一身水粉,看着特别娇俏。
纵使她穿的衣服质量比较差,但萧倾城也知道这女人在这一片的地位不一般。
整个琼州岛除了衙役和守军,剩下的全都是囚犯。
眼前这女人自然也是。
能穿着一身水粉鲜亮衣服到处乱逛,足以证明她的地位特殊。
可这并不能引起萧倾城的“供养之心”。
水粉不好看,喜欢水粉容易丢粮食。
端起盛好的小鸡炖蘑菇往屋子里拿,连个眼神都没给她。
“不卖,衙役不让进城,花不出去。”
娇俏女人:……
你们两口子都这么不好交吗?为什么就没有一个能正经沟通的!
茅草屋后,方凌柔看着衣着鲜艳的娇艳女人眼神闪了闪,小声和旁边盛粥的霍氏道:“那女人竟然可以穿普通的衣服,还可以戴金镯子。
看着细皮嫩肉的,应该没受过什么委屈。”
霍氏回身瞥了娇艳女人一眼,眼神里全是鄙夷。
撇撇嘴道:“瞅她那一身妩媚样,衣服指不定怎么来的呢!千人枕,万人睡的玩意儿。
也就这种人能和二房的人混在一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说完,满脸不屑的回过头继续盛粥。
方凌柔看向女人的方向,眼神微闪。
名声不好,可是过得好才是真的,都到了这种地步,名声有什么重要的?
萧倾城说干就干,把怀里的那三斤大米放在角落里,回头对季锦书道:“既然你没啥干的,那不如白天在家做饭吧?
我赚米养你,你做饭,不过分吧?”
季锦书:……
刚才那个霸道说要招赘他入萧家的女人去哪儿了?
怎么一回来就从霸道山代王变成了压榨入赘劳工的地主?
“好。
不过我没下过厨,可能不好吃。” m✪.v✵o✩✱d✹tw.la
萧倾城在末世混了那么多年,对食物的味道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执念。
果断答应道:“能吃就行。”
当天晚上萧倾城他们就吃了一顿饱饱的美餐,小鸡炖蘑菇配大米饭,混着椰子油的香味儿,简直绝配。
那勾人的饭香能传出去好几百米。
人越是饥饿的时候五感就越灵敏,鼻子也越好使。
小草屋离小竹屋特别近,那边小鸡炖蘑菇的香味毫不掩饰地传入小草屋当中。
方凌柔靠在季大姑怀里,压低声音,小声道:“娘,那边又在偷偷吃肉了。
我们以后是不是就要过这种困苦,没有盼头的日子了?”
说着,她眼角不自觉的滑下一滴泪来。
如果她没跟和离的母亲一起回镇国公府就好了。
她还是二品大员的嫡长女,哪怕父亲偏袒庶妹,但生活富足也不用干这么多活。
她的纤纤玉手已经磨起了水泡,早就不复原来的软嫩光滑。
每天还要看舅舅一家的脸色,这样的日子她真的是一天都不想过了!
季大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伸手环在女儿的后背上轻拍。
“只要活着,总归有希望。
镇国公府是冤枉的,陛下定然会为我们翻案。你舅舅那些同僚也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咱们在这边受苦。
再等一等。”
这话也只不过是安慰女儿而已,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人走茶凉,在位的时候都没有人帮他们,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又有谁会顶着当今陛下的忌惮伸出援助之手?
季大姑不信这话,方凌柔自然也不信。
她紧紧依偎在母亲怀里,像是个胆小的孩子,心里却想着别的出路。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听到母亲长长的叹息,“早知道就不带你回镇国公府了。
本想着让你回来和你二表哥多接触,嫁他为妻,虽然不能继承公府,但荣华富贵总是不缺的,比你父亲随便给你指个人强。
却没想到……唉,造化弄人。”
不但杀出来个萧倾城,自家闺女没有嫁进公府,还被牵连一起流放。
她的女儿命怎么这么苦?!
方凌柔窝在自己母亲怀里,想起二表哥那俊美的容颜,眼神闪了闪。
喜不喜欢的已经
第二天一早,小草屋那边煮粥的时候,小竹屋这边已经开始炖肉。
萧倾城吃饭别的可以没有,但每顿都不能缺了肉。
蛋白质才是供养机体最实在的东西,还特别能顶饿,绝对不是因为她只喜欢吃肉!
季锦书坐在萧倾城旁边,用刚刚支起来的简易炉子煮饭。
虽然是粟米,但是是干饭而不是粥。
萧倾城每天带回来的三斤粮食足够他们三个人每顿都吃干饭,他们两个都不是什么委屈自己的人,自然不会做粥吃。
恰在此时,邻居家的门被人推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穿着粉色粗布衣裳的女人。
女人见到萧倾城他们这边正在做饭,还有那股昨天晚上就闻到的浓郁肉香,顿时就来了精神。
她往萧倾城他们这边走了几步,趴在中间拦着的栅栏上,声音娇俏的对萧倾城道:“姐们儿,你这伙食挺好呀!
你做了那么多往外卖吗?我可不可以待会和你们吃饭,不白吃你们的,我给钱!”
女人声音娇娇俏俏的,行为举止间都有一股风尘味儿,正是昨天和季锦书说话却被他无视的女人。
既然没有什么利益,她也不是个什么喜欢热脸贴冷屁股的人,干脆不理会季锦书直接和萧倾城说话。
萧倾城抬眼看了他一眼,女人穿的一身水粉,看着特别娇俏。
纵使她穿的衣服质量比较差,但萧倾城也知道这女人在这一片的地位不一般。
整个琼州岛除了衙役和守军,剩下的全都是囚犯。
眼前这女人自然也是。
能穿着一身水粉鲜亮衣服到处乱逛,足以证明她的地位特殊。
可这并不能引起萧倾城的“供养之心”。
水粉不好看,喜欢水粉容易丢粮食。
端起盛好的小鸡炖蘑菇往屋子里拿,连个眼神都没给她。
“不卖,衙役不让进城,花不出去。”
娇俏女人:……
你们两口子都这么不好交吗?为什么就没有一个能正经沟通的!
茅草屋后,方凌柔看着衣着鲜艳的娇艳女人眼神闪了闪,小声和旁边盛粥的霍氏道:“那女人竟然可以穿普通的衣服,还可以戴金镯子。
看着细皮嫩肉的,应该没受过什么委屈。”
霍氏回身瞥了娇艳女人一眼,眼神里全是鄙夷。
撇撇嘴道:“瞅她那一身妩媚样,衣服指不定怎么来的呢!千人枕,万人睡的玩意儿。
也就这种人能和二房的人混在一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说完,满脸不屑的回过头继续盛粥。
方凌柔看向女人的方向,眼神微闪。
名声不好,可是过得好才是真的,都到了这种地步,名声有什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