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是一间房,但是有隔间的,卧室和客厅是分离开的,两个独立空间,就像家里居住的那样。我想设计这样格式的设计家肯定是个正人君子,因为这样断了多少色狼的梦啊。
我想,这里面应该不包括我。
兰姐推开门走进了卧室,然后关上了门,我没有进去,因为兰姐就会在里面睡觉,也就算她的闺房了,所以我一个男人进有些不妥。大概过了十多分钟,兰姐拿着手机出来了,她说她刚才和客户谈了,说我们已经到了北京,客户说晚上要请我们吃饭。我问那去不?兰姐说肯定去啊,如果不去那就不给他们面子,这笔单子就肯定黄了。末了,兰姐又问了我一句,你酒量怎么样?我说还可以吧。兰姐又问白酒能喝不?我说能喝一点,说完我继续道,兰姐我俩好像不止一次喝过酒了吧,你还不知道我酒量?兰姐说我就问问,心里好有个底。她继续说,晚上吃饭的时候对方肯定不断敬酒,能推辞就推辞,实在不能推辞就喝,不过别喝太多,别硬撑着,适可而止就好,别为了谈业务喝坏了身体。我说知道了。兰姐说知道就好,到时候看我眼神行事,我嗯了一下,点了点头。
由于在南京机场只吃了点豆浆油条和清粥,抵不住饿,而现在现实下午两三点了,我们还没吃午饭,肚子已经在抗议了。兰姐听着我肚子咕噜的声音,捂着嘴笑道下去吃饭了,我说好的,她接着又说反正下午没事,他们请我们吃饭最起码要到八九点钟,这中间这么长的一段时间,我带你去北京逛一逛吧,玩一玩。
听兰姐这么一说,我就兴奋了,以前小时候念书就经常听老师在讲台上说北京有多么多么好,什么长城,颐和园,故宫,天安门等等一大堆有名的景点和建筑物,无数次出现在课本和电视剧上没让我心神向往。
可以说这是我多年前的一个梦,而现在这个梦快要实现了,我当然有些激动。
我和兰姐随便在酒店吃了点东西就走出酒店,大概在酒店里被空调吹久了,自然感觉不到北京的实际温度,结果我和兰姐一走出来,大太阳的直晃眼,晒得我脸上的皮肤都要炸开似的,北京真特么的热!
兰姐用右手做扇子状扇了扇,她说哎哟,不行,我不行。说着她就回头往酒店里走去,我以为她变卦不打算出去了,结果只是去酒店房间拿了墨镜和太阳伞,兰姐问我戴不戴墨镜,我说你那是女式的,我不带吧,兰姐说那我给你买个吧,我摇了摇头说还是算了吧,我从小到大就没怎么戴过墨镜,不习惯。兰姐嘟囔了着说我不识好人心。
由于天气太热,我和兰姐这次不打算坐地铁了,准备打的去。在等待出租车的过程中,兰姐高举着太阳伞,为我遮太阳,我说不用,我是男的,不怕晒。兰姐说得了吧,我怕你晒黑变丑了,然
为了避免尴尬,我转移话题,我问兰姐是不是去长城?毕竟在所有的景点里,长城给予我的印象最深,特别那句“不到长城非好汉”深深的镌刻在我的脑海里。兰姐白了我一眼,像看白痴一样看着我,她问你想去长城?我点了点头说是的啊,兰姐说那就以后去吧,今天不行。我问为什么?兰姐说你以为长城在北京市区啊,那还在郊区,很远的,现在去那,别说来不来得及赶回来和客户吃饭,就连晚上回不回得来也是个问题。我问那我们今天去哪?兰姐说颐和园。
北京的出租车真得很贵,而且北京的交通很堵,本来并不怎么远的路程,结果在途中走走停停硬花了近一个小时,害得我差点在车上睡着了。
走下车,我对兰姐说人家花钱买车是为了出门方便,在北京花钱买车就是遭罪。不过顺便也提一句,那个时候北京雾霾没有现在那么严重。
到了颐和园门口,我让兰姐等着,我挤破头皮去买票,然后我发现有很多大学生居然拿着学生证在买票,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大城市的旅游景点和坐火车一样,凭学生证是可以半价的。
不过那天我没有带学生证,只好买两张全票,多花了一张票的钱,想想也是肉疼。
然后我和兰姐就随着人群被挤入了颐和园的正门,我和兰姐边逛边玩边笑,逛遍了整个颐和园,什么万寿山,昆明湖,月波楼等等。逛了一半后,我发现周围好多游客手上都是拿着相机,一边欣赏景点,一边拍照,那个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普遍出来,平常手机照相也可以,只不过像素很渣,西施也可以拍出凤姐来。所以兰姐看着那些拿着相机的人,顿时一阵抱怨,拍着大腿说自己真是记性差,说好了带相机过来,又忘了。我说没事,不拍照,我俩也可以瞎玩玩啊,谁规定旅游一定要拍照呢?所以,当别人在每一个景点咔嚓咔嚓的时候,我只能和兰姐一边说话一边欣赏所谓的园林景色。
那种滋味别提了,我可以感觉兰姐表情有点不高兴,就像小孩子一样,你看见别人手机都有一件东西,而就你没有事,你可以嘟着嘴不开心。
在这个时候,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突然走过来对我笑道,帅哥,照相不?五分钟取相片,很快的!我愣了一下,原谅我那个时候很白痴,还不走快速照相这回事,就问真得只要五分钟就能取到照片?眼镜男笑着道是的。于是我琢磨着既然来一趟了,总归要带走点什么的吧,于是我和兰姐商议要不要拍一张,兰姐说好啊!
于是在眼镜男的安排下,我和兰姐照了一张相片,我俩肩并肩站在一座拱桥上,她在笑,我也在笑,就像一对小情侣似的,就差手牵手了。
那张照片我至今仍旧保留着。
我不知道兰姐订的是什么房间,走进一看,房间挺大的,装潢很漂亮,就像电视里看到的欧式风范一样,我坐在沙发上感觉了一下,很软,比我睡得床都软,晚上睡觉的时候应该挺舒服的。
虽然说是一间房,但是有隔间的,卧室和客厅是分离开的,两个独立空间,就像家里居住的那样。我想设计这样格式的设计家肯定是个正人君子,因为这样断了多少色狼的梦啊。
我想,这里面应该不包括我。
兰姐推开门走进了卧室,然后关上了门,我没有进去,因为兰姐就会在里面睡觉,也就算她的闺房了,所以我一个男人进有些不妥。大概过了十多分钟,兰姐拿着手机出来了,她说她刚才和客户谈了,说我们已经到了北京,客户说晚上要请我们吃饭。我问那去不?兰姐说肯定去啊,如果不去那就不给他们面子,这笔单子就肯定黄了。末了,兰姐又问了我一句,你酒量怎么样?我说还可以吧。兰姐又问白酒能喝不?我说能喝一点,说完我继续道,兰姐我俩好像不止一次喝过酒了吧,你还不知道我酒量?兰姐说我就问问,心里好有个底。她继续说,晚上吃饭的时候对方肯定不断敬酒,能推辞就推辞,实在不能推辞就喝,不过别喝太多,别硬撑着,适可而止就好,别为了谈业务喝坏了身体。我说知道了。兰姐说知道就好,到时候看我眼神行事,我嗯了一下,点了点头。
由于在南京机场只吃了点豆浆油条和清粥,抵不住饿,而现在现实下午两三点了,我们还没吃午饭,肚子已经在抗议了。兰姐听着我肚子咕噜的声音,捂着嘴笑道下去吃饭了,我说好的,她接着又说反正下午没事,他们请我们吃饭最起码要到八九点钟,这中间这么长的一段时间,我带你去北京逛一逛吧,玩一玩。
听兰姐这么一说,我就兴奋了,以前小时候念书就经常听老师在讲台上说北京有多么多么好,什么长城,颐和园,故宫,天安门等等一大堆有名的景点和建筑物,无数次出现在课本和电视剧上没让我心神向往。
可以说这是我多年前的一个梦,而现在这个梦快要实现了,我当然有些激动。
我和兰姐随便在酒店吃了点东西就走出酒店,大概在酒店里被空调吹久了,自然感觉不到北京的实际温度,结果我和兰姐一走出来,大太阳的直晃眼,晒得我脸上的皮肤都要炸开似的,北京真特么的热!
兰姐用右手做扇子状扇了扇,她说哎哟,不行,我不行。说着她就回头往酒店里走去,我以为她变卦不打算出去了,结果只是去酒店房间拿了墨镜和太阳伞,兰姐问我戴不戴墨镜,我说你那是女式的,我不带吧,兰姐说那我给你买个吧,我摇了摇头说还是算了吧,我从小到大就没怎么戴过墨镜,不习惯。兰姐嘟囔了着说我不识好人心。
由于天气太热,我和兰姐这次不打算坐地铁了,准备打的去。在等待出租车的过程中,兰姐高举着太阳伞,为我遮太阳,我说不用,我是男的,不怕晒。兰姐说得了吧,我怕你晒黑变丑了,然
为了避免尴尬,我转移话题,我问兰姐是不是去长城?毕竟在所有的景点里,长城给予我的印象最深,特别那句“不到长城非好汉”深深的镌刻在我的脑海里。兰姐白了我一眼,像看白痴一样看着我,她问你想去长城?我点了点头说是的啊,兰姐说那就以后去吧,今天不行。我问为什么?兰姐说你以为长城在北京市区啊,那还在郊区,很远的,现在去那,别说来不来得及赶回来和客户吃饭,就连晚上回不回得来也是个问题。我问那我们今天去哪?兰姐说颐和园。
北京的出租车真得很贵,而且北京的交通很堵,本来并不怎么远的路程,结果在途中走走停停硬花了近一个小时,害得我差点在车上睡着了。
走下车,我对兰姐说人家花钱买车是为了出门方便,在北京花钱买车就是遭罪。不过顺便也提一句,那个时候北京雾霾没有现在那么严重。
到了颐和园门口,我让兰姐等着,我挤破头皮去买票,然后我发现有很多大学生居然拿着学生证在买票,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大城市的旅游景点和坐火车一样,凭学生证是可以半价的。
不过那天我没有带学生证,只好买两张全票,多花了一张票的钱,想想也是肉疼。
然后我和兰姐就随着人群被挤入了颐和园的正门,我和兰姐边逛边玩边笑,逛遍了整个颐和园,什么万寿山,昆明湖,月波楼等等。逛了一半后,我发现周围好多游客手上都是拿着相机,一边欣赏景点,一边拍照,那个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普遍出来,平常手机照相也可以,只不过像素很渣,西施也可以拍出凤姐来。所以兰姐看着那些拿着相机的人,顿时一阵抱怨,拍着大腿说自己真是记性差,说好了带相机过来,又忘了。我说没事,不拍照,我俩也可以瞎玩玩啊,谁规定旅游一定要拍照呢?所以,当别人在每一个景点咔嚓咔嚓的时候,我只能和兰姐一边说话一边欣赏所谓的园林景色。
那种滋味别提了,我可以感觉兰姐表情有点不高兴,就像小孩子一样,你看见别人手机都有一件东西,而就你没有事,你可以嘟着嘴不开心。
在这个时候,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突然走过来对我笑道,帅哥,照相不?五分钟取相片,很快的!我愣了一下,原谅我那个时候很白痴,还不走快速照相这回事,就问真得只要五分钟就能取到照片?眼镜男笑着道是的。于是我琢磨着既然来一趟了,总归要带走点什么的吧,于是我和兰姐商议要不要拍一张,兰姐说好啊!
于是在眼镜男的安排下,我和兰姐照了一张相片,我俩肩并肩站在一座拱桥上,她在笑,我也在笑,就像一对小情侣似的,就差手牵手了。
那张照片我至今仍旧保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