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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八章 饿狼传说

   第五百三十八章 饿狼传说(1/2)

天色渐暗,萧风忍不住苦笑起来。白天看着太阳,勉强还能分辨方向,到了晚上,就只能靠身上携带的指南针了。

好在指南针这东西在宋代就已经很接近现代版了,到了元代又得到了很大的改进,郑和下西洋时,船舵上就镶嵌着很精巧的指南针。

萧风掏出身上的指南针,借着星光看了看大概的方向,继续往前走。他得趁着夜晚多走一些路。到了白天一热,就更难走了。

那队骑兵带着俺答汗的尸体回去后,蒙古各部族一定会混乱,群龙无首,以戚继光的能力,控住局面不成问题。

只是戚继光派的人马在这茫茫草原上能不能找到自己,那就很难说,所以自己不能坐以待救,必须继续往大同方向走。 𝕄.𝓥𝓞𝘿🅃🆆.𝕃🄰

何况,要是那帮骑兵所言非虚,这地方真有野狼群出没,自己最好还是离俺答汗和自己的两匹死马越远越好。

死马的血腥味会引来野狼群的,而野狼群若是规模像那些骑兵说的那么大,那么两匹马很可能不够吃,自己刚好是餐后甜点。

萧风走着走着,就听见身后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了唰唰唰的声音,在风吹草叶的声音中显得格外响亮,让人毛骨悚然。

萧风不敢动了,他伏在草丛中,拿起望远镜,远远地看向后方。

一群灰色的草原狼,像泥石流一样冲倒了一排牧草,奔袭而来,先是在远处的俺答汗的死马旁停下来了。

多少条狼?萧风数不清,但他感觉至少有三百条以上,怪不得那些骑兵如此恐惧。

这样的狼群,别说一百个骑兵,就是三百个,一对一,也未必就能赢。因为这是在半人高的草原上,狼几乎可以算是隐形的。

狼群对付骑兵时其实是忽略马上的骑手的,它们的斗争经验是针对马匹的。野狼群和野马群在远古时期就是天敌。

野马群中的儿马,也就是成年公马,在自然界中几乎是无天敌的存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别说野狼,就是豹子也不是对手。

老虎应该能打赢儿马,但问题是,野马群是草原上的动物,从不会出现在有老虎出没的地方,所以这种假设意义不大。

但狼群会袭击野马群中的小马和母马,它们中的一部分会被踩死,但它们在被踩死前会用钢牙利爪划开野马的肚子,那也是野马最脆弱的部位。

肚子被划开,野马就等于已经死了,它们会在奔跑中踩碎自己的内脏,成为野狼群的美食。

所以每次野狼群捕猎野马群,都会是一场惨烈的厮杀,狼群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它们一定会选择牛羊,而不是野马。

但这种厮杀的记忆,被狼群一代代传承下来,到对付人类骑兵的时候,依然能派上用场。

狼群此时已经将俺答汗的马一扫而光,连细一点的骨头都没有留下,只剩下几根腿骨和头骨。然后它们闻着血腥味又找到了萧风的白马。

吃白马的时候很多野狼受伤了。因为白马被射得像刺猬一样,对狼群来说就像是一条有很多刺的鱼,一不小心就会被扎伤。

但野狼们还是排除了困难,将白马吃得干干净净,几只被断箭扎伤了喉咙的狼每人抢了一大块肉,把断箭往下噎一噎,这是老狼们教的办法,虽然未必正确。

没吃饱的狼群继续嗅着鼻子寻找着,希望找到另一匹不知为何倒下的马匹。但它们闻到了不同的味道。

更香,更嫩,更白,更让群狼兴奋。所以某些犯罪分子被称为色狼,确实是有原因的。

萧风伏在草丛中,看着鼻子嗅地,逐渐逼近的狼群,心里暗暗叫苦。他摸了摸自己怀里的弹药,只剩下十颗左右了。

当初为了演得更像,装子弹的包袱皮都扔掉了,剩下的子弹揣进了怀里,预备着刺杀俺答汗,最多预备着和骑兵们拼命,可真没预备过要对付狼群啊……

狼群越来越近了,领头的狼王猛然停住了脚步,将头抬起来,用鼻子在空中大力地嗅着。

萧风缓缓端起了枪。后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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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三十八章 饿狼传说(2/2)

风被空中飞溅的狼血迷住了眼睛,两条胳膊也酸软得快抬不起来了。他抬起头来,看着满天的星光,认命地停止了挥刀的动作,发出一声长啸。

这长啸声压住了狼嚎,让群狼为之一震,但仅仅只是一瞬间的停顿,随即更加凶猛的直扑上来!

一道黑影如同离弦之箭般,从野马群的最前面射了出来,直奔萧风和狼群而来。野马群天性使然,毫不犹豫地跟着头马狂奔而至。

狼群虽然没打算去猎杀野马群,但也绝没想到野马群竟然敢主动靠近,毕竟你们是吃草的,老子是吃肉的啊!这简直是倒反天罡!

猝不及防的狼群,被野马群的狂奔的铁蹄踢飞踩扁了很多,但野狼毕竟是最灵活最狡猾的杀手,它们立刻散开到两边,不敢正面阻挡马群的冲锋。

萧风睁大眼睛,看着狂奔而至的野马群,一马当先的头马,骨架粗大,虽然并不肥壮,但高大威猛,铁骨铮铮,一身黄毛在星光下迎风飞舞。

“老黄?你混进野马群了?还混成头马了?”

不等萧风细想,黄骠马已经冲到了面前,连速度都没减,却偏头看向萧风。萧风心领神会,用尽最后的力气腾身跃起。 🄼.𝕍🅾🅳𝓣𝕎.𝙇🄰

黄骠马驮着萧风狂奔而去,身后的野马群呼啸而过,铁蹄翻飞,几匹高大强壮的儿马跟随在队伍的最后面,防止狼群的突袭,犹如一阵风般刮过草原,迅速远去了。

损失惨重的狼群一阵愤怒而伤心的嚎叫后,渐渐平静下来。它们没有去追野马,因为没必要。

猎杀野马是为了吃饱肚子,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满地的狼尸足够它们吃饱了。没错,狼虽然不会猎杀同群的伙伴,但当伙伴战死或病死后,它们并不会浪费掉。

吃饱喝足之后,狼群开始了分析总结的会议。会议主要围绕着狼王之死,以及那个人掉落在地上的这根坚硬古怪的大棒子展开。

最后,狼群中最德高望重的七匹老狼发表了看法。

以后凡是遇上拿着这种会发出巨响,会冒出浓烟,会发出刺鼻气味的大棒子的家伙,大家都要躲得远点。

这样的人类是很可怕的,一个人就能干掉我们很多狼。所以这个知识要广而告之其他狼群,并一代代地传下去。

从此,狼群中开始流传关于一个拿着火枪的人类的恐怖传说,并且一代代地流传了下去。

后世没知识的人类,愚蠢的以为狼群怕的是火枪,其实……

萧风趴在黄骠马的背上,因为没有马鞍和马镫,他只好揪着它的鬃毛,防止自己滑落下去。

野马群狂奔不止,萧风擦了擦脸上的狼血,发现指南针也丢了,也不知道现在是往哪个方向跑了。

野马群中间停下了几次,休息、吃草,然后继续奔跑。

这就是草原野马的生活方式,它们一生都在自由的奔跑中度过,没有任何捕猎者能让它们停下奔腾的脚步,直到死亡。

对于头马背上多了个人,成年野马们视若无睹。野马虽然不允许人骑乘,但它们也并不鄙视愿意驮着人奔跑的同类,不会觉得它们是非法运营。

但一些小马很惊奇,它们跑到黄骠马的身边,歪着头看着老大背上的这个人类,不知道为何打架最厉害,跑得最快的老大会愿意驮着这么个玩意儿。

其中一匹小马,有一身桀骜不驯的黄毛,骨架粗大,跑得极快,后背上一样的铁骨铮铮。

休息和奔跑持续了一整夜,天光放亮之际,一道雄伟的城墙出现在远处的天边。大同城,遥遥在望。

野马群在草原的尽头停下了脚步,萧风试探着拍了拍黄骠马的脖子,黄骠马亲热的用头蹭了蹭萧风的手,却一步也不肯再往前走了。

萧风明白了,他翻身下马,轻轻抚摸着黄骠马已经长得很长很长的鬃毛,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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