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得不禁让人怀疑这里只是一座有城墙的集镇。
县城的位置完全处于巫蛮部落之内,像一柄插进巫蛮部的尖刀。
这座城的定位本来就是天南国控制整个巫蛮部的据点。
城里面杂乱居住着几百户居民,这些居民都是民勇家眷,城里面也没有靠种田为生的当地百姓,民勇也是两百里外的扶余郡征召而来。
驻军的军营就在城墙下,沿城墙修建,与城中民居并无明显分界,只不过修建用的材料都是很好的砖石,不像民居什么样的房子都有,看起来就像混乱不堪的临时市集。
街道上也没铺石板,不下雨也泥泞不堪,空气中总是飘着一股子陈年尿布和陈年酸菜坛子发酵后混合的气味。
泥泞中到处都能见到被踩得稀烂的牛马粪,虽然还是早春季节,南鹤的天潮湿而闷热,已经能看见苍蝇在围着肮脏的粪便嗡嗡起舞。
难怪吴志邦为什么把他发配到这种地方,按他们那些常年生活在繁华都市人的想法,来这种牛马粪比人还多的地方,不死也能被剐下一层皮来。 m.vo✸★d❉tw.❃✰la
沈渐出身算不得高门大户,毕竟也是京郊富庶家族,见惯了仙都繁华,到这种地方适应起来也需要一段时间。
刚来头两天,他连街都不想上,实在受不了街上薰得鼻子麻木的臭气和随处可见的蛆虫粪水。
温棠一样不习惯。
两人并肩坐在城墙上,面向城内,两条腿挂在城墙边上,手里拿着军士刚打回来的‘土烧’,中间放了一盘炸得外酥里嫩的野蜂蛹,一盘金黄酥脆的油酥蝎子。
土烧酒又苦又涩,还割喉咙,喝一口得赶紧出气,要不然就像有一团火从肚子里面蹿起来,把全身烧得滚烫。
油炸野蜂蛹、油酥蝎子也是沈渐和温棠唯一能下去嘴的当地下酒小菜,用油酥透了,加点盐和花椒末,嚼起来嘎嘣脆,又香又麻。当地人一般不这样吃,用火一烤,也不用烤透,吃的时候连汁带浆,他们觉着香甜,别人看着恶心,像什么竹虫、青虫、蜈蚣……反正沈渐这个仙都人见都没见过的,很多稀奇古怪大虫小虫都是当地人眼中的美味佳肴。
反正沈渐是不打算尝试,能吃蜂蛹、蝎子就是他的极限。
脚下就是进出南鹤县城两道城门之一南门,形形色色的路人进进出出。
说是南门,其实偏向东南。
两座陡峭的高山夹出一条幽深的山谷,县城就在山谷中央,城墙依山而建,东西两侧全是大山,山壁上凿出两条宽约一丈的栈道,连通南北城墙。
南鹤城就是一座扼守要冲,深入巫蛮境内的孤城,只有北向谷道通往扶余郡城。
这边气候因素,女子都皮肤晒得较黑,穿得较少,尤其是哺乳妇人,整日晃着胸前两个大水囊,孩子饿了把奶头往孩子嘴里一塞,只顾做自己的事情,毫无遮掩,毫不避开单身男人们火热滚烫的目光……
<
“怎么不让这些民勇登城?”
“让他们登城?你没开玩笑吧!”
温棠眼睛瞪得老大,似乎觉得他这问题问得简直不可思议,“他们虽然不是巫蛮,但多多少少带着巫蛮血脉,生活习性也更靠近巫蛮子,游手好闲就是他们的本性,见着好东西不顺手牵羊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扶余虽多山,但土地多肥沃,这些人根本不下地,家里农活都是由妇人承担,所以一个个穷得叮当响,朝廷征召他们来做民勇,其实也就是赏他们一口饭吃,你要让他们守城,那就跟耗子进粮仓,咱们这些守城军械,但凡值一点钱,都能让他们拆了卖钱,若巫蛮反叛,到时还拿啥玩意儿来防守。”
沈渐毕竟初来乍到,南都时也没机会了解当地风俗,不知道这些很正常,“那把他们放城里,就不怕真打起来的时候他们逃跑?”
温棠道“跑就跑呗!也没指望他们能打仗。”
沈渐道“就这一千人能镇住巫蛮不反叛?”
温棠笑道“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巫蛮五部,说起来同族同源,其实他们内部向来不和,很难形成合力,咱们这一千人光是守城已经足够了,真要遇上叛乱,扶余郡那边还驻有五千兵马,接到烽火传信,自然会出兵救援,这些民勇其实巴不得遇上叛乱,到时跟着大军往巫蛮腹地一走,该抢的抢,该拿的拿,比他们一年从朝廷拿到俸禄还要丰厚,打仗他们不行,打扫战场这些人可是行家里手。”
他扔了只蜂蛹在嘴里,嚼得嘎吱响,笑眯眯地看着沈渐,道“你没发觉这小破县城里面妇人数量有点多?”
沈渐道“这里确实比较多一点。”
温棠眯起眼,压低声音道“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你现在看这些妇人一个个粗劣不堪,等你再过几个月,可能就会成她们的常客。”
沈渐瞪大了眼,撇着嘴表示不信。
这方面他是个有追求的人,哪怕像南梅初雪那种门阀千金没机会,最少也得金雪那种花魁级别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靓丽的倩影。
他下意识伸手按住了腰后那把刀,指尖轻轻抚过光滑的刀柄刀锷。
突然街道骚动打断了他们的聊天。
一个游手好闲的青壮男子,撕开身上的短褂,发疯了似的冲向一个路过的女子,一把就将女人掀翻在地,扯开衣襟,撩起裙子……自己也扯开裤带,当街就做了那种不可描述的事情。
沈渐愣了。
这辈子哪见过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发生这种事情,他还以为是当地什么古怪风俗!
温棠也愣了。
两人都忘了喝酒,也没有做出什么反应,就眼睁睁看着。
奇怪的是,街上人群虽然在骚动,却没一个人去阻止,不僅没人阻止,街边又有几对光天化日下像一对对相互缠绕的肉虫,做了起来……
南鹤县城正如温棠所说,很小。
小得不禁让人怀疑这里只是一座有城墙的集镇。
县城的位置完全处于巫蛮部落之内,像一柄插进巫蛮部的尖刀。
这座城的定位本来就是天南国控制整个巫蛮部的据点。
城里面杂乱居住着几百户居民,这些居民都是民勇家眷,城里面也没有靠种田为生的当地百姓,民勇也是两百里外的扶余郡征召而来。 m.❅❉vo✵✪dtw.✳la
驻军的军营就在城墙下,沿城墙修建,与城中民居并无明显分界,只不过修建用的材料都是很好的砖石,不像民居什么样的房子都有,看起来就像混乱不堪的临时市集。
街道上也没铺石板,不下雨也泥泞不堪,空气中总是飘着一股子陈年尿布和陈年酸菜坛子发酵后混合的气味。
泥泞中到处都能见到被踩得稀烂的牛马粪,虽然还是早春季节,南鹤的天潮湿而闷热,已经能看见苍蝇在围着肮脏的粪便嗡嗡起舞。
难怪吴志邦为什么把他发配到这种地方,按他们那些常年生活在繁华都市人的想法,来这种牛马粪比人还多的地方,不死也能被剐下一层皮来。
沈渐出身算不得高门大户,毕竟也是京郊富庶家族,见惯了仙都繁华,到这种地方适应起来也需要一段时间。
刚来头两天,他连街都不想上,实在受不了街上薰得鼻子麻木的臭气和随处可见的蛆虫粪水。
温棠一样不习惯。
两人并肩坐在城墙上,面向城内,两条腿挂在城墙边上,手里拿着军士刚打回来的‘土烧’,中间放了一盘炸得外酥里嫩的野蜂蛹,一盘金黄酥脆的油酥蝎子。
土烧酒又苦又涩,还割喉咙,喝一口得赶紧出气,要不然就像有一团火从肚子里面蹿起来,把全身烧得滚烫。
油炸野蜂蛹、油酥蝎子也是沈渐和温棠唯一能下去嘴的当地下酒小菜,用油酥透了,加点盐和花椒末,嚼起来嘎嘣脆,又香又麻。当地人一般不这样吃,用火一烤,也不用烤透,吃的时候连汁带浆,他们觉着香甜,别人看着恶心,像什么竹虫、青虫、蜈蚣……反正沈渐这个仙都人见都没见过的,很多稀奇古怪大虫小虫都是当地人眼中的美味佳肴。
反正沈渐是不打算尝试,能吃蜂蛹、蝎子就是他的极限。
脚下就是进出南鹤县城两道城门之一南门,形形色色的路人进进出出。
说是南门,其实偏向东南。
两座陡峭的高山夹出一条幽深的山谷,县城就在山谷中央,城墙依山而建,东西两侧全是大山,山壁上凿出两条宽约一丈的栈道,连通南北城墙。
南鹤城就是一座扼守要冲,深入巫蛮境内的孤城,只有北向谷道通往扶余郡城。
这边气候因素,女子都皮肤晒得较黑,穿得较少,尤其是哺乳妇人,整日晃着胸前两个大水囊,孩子饿了把奶头往孩子嘴里一塞,只顾做自己的事情,毫无遮掩,毫不避开单身男人们火热滚烫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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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让这些民勇登城?”
“让他们登城?你没开玩笑吧!”
温棠眼睛瞪得老大,似乎觉得他这问题问得简直不可思议,“他们虽然不是巫蛮,但多多少少带着巫蛮血脉,生活习性也更靠近巫蛮子,游手好闲就是他们的本性,见着好东西不顺手牵羊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扶余虽多山,但土地多肥沃,这些人根本不下地,家里农活都是由妇人承担,所以一个个穷得叮当响,朝廷征召他们来做民勇,其实也就是赏他们一口饭吃,你要让他们守城,那就跟耗子进粮仓,咱们这些守城军械,但凡值一点钱,都能让他们拆了卖钱,若巫蛮反叛,到时还拿啥玩意儿来防守。”
沈渐毕竟初来乍到,南都时也没机会了解当地风俗,不知道这些很正常,“那把他们放城里,就不怕真打起来的时候他们逃跑?”
温棠道“跑就跑呗!也没指望他们能打仗。”
沈渐道“就这一千人能镇住巫蛮不反叛?”
温棠笑道“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巫蛮五部,说起来同族同源,其实他们内部向来不和,很难形成合力,咱们这一千人光是守城已经足够了,真要遇上叛乱,扶余郡那边还驻有五千兵马,接到烽火传信,自然会出兵救援,这些民勇其实巴不得遇上叛乱,到时跟着大军往巫蛮腹地一走,该抢的抢,该拿的拿,比他们一年从朝廷拿到俸禄还要丰厚,打仗他们不行,打扫战场这些人可是行家里手。”
他扔了只蜂蛹在嘴里,嚼得嘎吱响,笑眯眯地看着沈渐,道“你没发觉这小破县城里面妇人数量有点多?”
沈渐道“这里确实比较多一点。”
温棠眯起眼,压低声音道“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你现在看这些妇人一个个粗劣不堪,等你再过几个月,可能就会成她们的常客。”
沈渐瞪大了眼,撇着嘴表示不信。
这方面他是个有追求的人,哪怕像南梅初雪那种门阀千金没机会,最少也得金雪那种花魁级别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靓丽的倩影。
他下意识伸手按住了腰后那把刀,指尖轻轻抚过光滑的刀柄刀锷。
突然街道骚动打断了他们的聊天。
一个游手好闲的青壮男子,撕开身上的短褂,发疯了似的冲向一个路过的女子,一把就将女人掀翻在地,扯开衣襟,撩起裙子……自己也扯开裤带,当街就做了那种不可描述的事情。
沈渐愣了。
这辈子哪见过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发生这种事情,他还以为是当地什么古怪风俗!
温棠也愣了。
两人都忘了喝酒,也没有做出什么反应,就眼睁睁看着。
奇怪的是,街上人群虽然在骚动,却没一个人去阻止,不僅没人阻止,街边又有几对光天化日下像一对对相互缠绕的肉虫,做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