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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严以律已

   第五十八章 严以律已(1/2)

人群中一阵轰然,纷纷攘攘的叫声便传来。

“大老爷爱民如子,我等都深切知晓了,这重打四十军棍,我等求免了吧。”

“大老爷有这种心,就足够了,哪能让你真的自己打自己呢?”

苦主石老汉,已是站起了身,颤巍巍的想将高岳从地上拉起来,又怕太用力,冒犯了高岳,拉又不敢拉,放又不敢放,直急的叫哪位来帮帮忙。

曹莫几步上前,他是常年奔走,亲下田间之人。虽已年过四旬,却还是有一把子力气。他沉下身子,将高岳架起,激动道“将军!将军赤诚之心,律己之情,严肃之意,感人至深!贾某既感且佩,自叹弗如。”

“如今众人皆求将军,便连这苦主一家,也是求告不迭。将军,四十军棍,不当耍子。将军还有军政要事、安民整军诸般公务,打坏了身子,如何理政?这一遭,便免了吧。”

曹莫感动之余,口吐肺腑之言,潜意识里,已经认同高岳一郡之首的地位了。

高岳见是他,也听出了他话中的归顺敬服之意,很是欣慰,便道“先生!先生爱我之心,高某感激不已。”

他索性翻起身,站了起来,对着所有人大声道“众位。听我一言。”

府衙前登时安静了下来。一张张神色各异的面庞,皆是定定的望着高岳。

“众位。”高岳拱手言道,“尔等以我做戏耶?既然有法,便应是人人遵同。若是因为地位悬殊,贫富有别,就可以区分对待,要法何用?”

“只有人人遵纪守法,那么才有公道可言,万千黎民百姓,才有保障可言。我既然监管属下不利,岂有自我放纵一说?开此先河,日后何以服人?”

曹莫不禁言道“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昔年魏太祖也曾干犯军法,后亦免之……”曹莫说的乃是三国时曹操行军之时,所乘之马被飞鸟所惊,纵入田间,踏坏农家麦田,犯了军法。

曹操便立时叫人来行刑,主簿郭嘉便说了这样一句来劝谏,意思是春秋的典故说自古刑法是不对尊贵的人使用的。

高岳饱读诗书,当然知道这一典故,张口便回到“然魏太祖也曾言,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帅下?”

自己制定的法律而自己违反,如何能统帅和约束部下呢 ?先生不用再劝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却不愿做到,如何能够让别人信服?

曹莫讷讷无言,摇首叹息而退。

李虎忍耐不住,高声道“将军当时正府衙坐堂中,城中一应军务,交给了我,是我暂时在总管。既然驭下不严,我更有责。要打,也应打我。”

高岳猛一挥手,厉声道“都勿再言!我意已决,左右执行!”

他复又趴伏地上,扭头对躲在丈许外、执棍的两个士卒嗔目道“速来!若是手下留情,徇私舞弊,不认真责打,我必杀汝!”

话已至此,还有何好说。两士卒面面相觑,将军棍紧掣在手,咬一咬牙便要迈步过来,冯亮一把拉住二人,低声急速道“若当真用全力,你两人也没有好果子吃!”

二人大窘,无可奈何,移步在高岳身边,一左一右站定。

众人看那军棍,齐眉高度,粗如酒盅,上黑下红、上圆而下略扁,低端包着乌沉沉的黑铁,这一棍子下去,妥妥的皮开肉绽,待到打完四十下,怕是半条命都去掉了。

两名行刑军卒,早已站定,却始终下不去手,非是不能,而是不敢也。二人似风箱里的老鼠般,带着求助的目光左右张望,只盼着有人能出来,解了这让人窘迫至极的场面。

高岳待得片刻,见仍无动静,一扭首,见那两名士卒,还是站立不动,面带踌躇。

高岳大怒“所谓军令如山,令行禁止。主将既有令出,尔等踟蹰不前,惧不执行,若是到的战阵之上,岂不坏我大事?这般对抗军令,唯有明正典刑!”

高岳说着话,便要从地上爬起,手已往腰间去摸跨刀。

一看他又要杀人,二人唬得亡魂皆冒,慌忙跪下磕头道“将军饶命,属下这便遵令!”言未毕,便站起身来,连一脑门的汗都顾不得擦,便咬牙将军棍用力打将下来。

“啪!”

“啪!”



   第五十八章 严以律已(2/2)



硬木击打在肉身上,发出一声闷响,从声音便可辨别出那沉重的质感。

当初岳飞在训练骑兵时,“师每休舍,课将士注坡跳壕,皆重铠习之。”高岳曾和岳云一同注坡——从高高的山坡上纵马疾驰而下,马踬,马在疾速下奔时,被绊倒了。

岳飞大怒,认为二人训练不认真,做不到骑术精良,业务素质达不到标准,便欲斩之。众将苦苦求告,方才免死,怒而鞭之。所以才有“背嵬所向,一皆当百。如注坡、跳壕等艺,皆被重铠,精熟安习,人望之以为神”的世人赞评之语。

岳飞对手下大将、重将、亲将,要求极其严格,从各方面综合入手,力求将其锤炼成放之诸军皆是出类拔萃、完全能独当一面的精良之辈。

而对于普通士卒在武技方面存在的问题,岳飞则着重采用教育、引导等办法,并告诫他的部将们,要爱兵如子,不要为这类事而轻易地笞责和辱骂那些普通士卒。

故而高岳身为亲将和义子,所受到的锤炼的严苛程度,比起其他部将,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被杖责、鞭打等,从前已是习以为常;到的后来,日渐成长并能独当一面时,才慢慢的体会到岳飞的苦心。

两名行刑军卒,因惧死,便慌忙动手杖击。力道确是不弱,到的十余下,高岳被击打的背臀部,已是鲜血洇出,将破碎的衣服染得通红。

高岳趴伏在地,额上已有汗珠冒出。疼痛感,对所有人而言,都是一样的。区别只是,有人是钢铁般的意志,任你多么难熬的剧痛,都能强忍的住;有人则是蛛丝般的神经,受的些苦楚,便自觉经受不起,一门心思只求退让躲避。

高岳自然是前者。肉体被重力击打,一下胜似一下,直痛的筋麻骨酸。但他一面咬牙强忍,一面也确实在心中给自己敲了警钟,军纪,大事也,稍有放纵,百战精兵也会变成一盘散沙,不可不警戒。

“啪!”“啪!”“啪!”……

打到二十多下,高岳已是面色苍白,豆大的汗珠汹涌而出,竟自糊住了双眼,他努力镇定,咬牙坚持,鼻息却一下粗似一下

周围的百姓,大家都神情紧张、敛声屏气地注视着。有些胆小的,是不是发出了阵阵叫声,仿佛那高高扬起又重重打下来的军棍,都砸在了他们心里一般。

手下挥舞间,行刑两人无意抬头,一眼便撞见冯亮那阴森的脸。冯亮自从手刃郅平后,整个人气势大变,虽然还是那瘦小的身材,脸上甚至还有些稚气未脱,但绝然不再是从前的冯亮了。

想起来他警告的话,两人心中直叫苦,一个说打轻了就要尔等脑袋;另一个意思打重了便取尔等性命。从前行刑打人,只觉得兴奋刺激,此刻只恨不得自己被打一顿了事,胜过在此煎熬。

两人被冯亮的眼神看得有些发怵。手下力道不自觉的敛了一敛,又打了十数下,已打了三十七棍。

两人定了定,直了直身子,深吸了一口气。一人叫道“将军容禀,还有三下便就见好,将军再忍耐片刻,属下无礼了。”

按照惯例,实打实的杖刑,这最后三下,等于是个收尾,便要格外重击,是个教训警戒的意味,叫犯人加深印象,牢牢记住,从此以后,莫要再作奸犯科、违犯法律。

当然,那塞过好处、走走过场、的场面活,自然另当别论。

三百六十行中没有杖击这一行,但这一行绝对也是靠手艺吃饭的。打惯了人、做熟了手的,笞杖在手,生杀、轻重仅在一念之间。于是,怎么打人也就成了一门学问。

清代方苞《狱中杂记》中曾记载着他在刑部监狱中亲眼看见的一件事有三个犯人遭受同样的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

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后当晚就步履如常了。

吃不吃皮肉之苦,会不会伤筋动骨,全看你的身份和使得钱财。高岳没使钱财,但他的身份在那摆着,行刑两军卒,不敢敷衍了事,但也绝不敢十足十的下死力气。不过这最后三下,在气势上,一定要做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