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街头耍把事的,能跟他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人物相比吗?
在程崇山看来,老孟的行为,甚至显得很外行。
至于沈书桓和陈家的关系,宋明飞并没有提及,他是怕院长不帮自己出头。
毕竟陈家的份量,可比老孟重要多了。
“事不大,别往心里去了,该吃饭吃饭。”程崇山盖上了茶杯站起身来,准备下班。
“是。”宋明飞连忙起身相送。
目送老院长离开,他脸上露出了得意之色。
想到自己在沈书桓面前丢的脸面,如今被老院长找了回来,宋明飞心里一阵快活。
一个小年轻,竟敢不尊重自己,随随便便还不捏死你!
程崇山从车棚里推出了那辆至少有三十年历史的自行车,一路叮铃铃的走了,沿途的学生,都看着老院长的身影,嬉皮笑脸的议论着。
在这个汽车成了家庭主要出行工具的年代,程崇山却还骑着自行车,实在是有些落伍了。
但他从来没有在意过别的看法,对他来说,无论自行车还是汽车都只是为了节省体力罢了,本质上没什么区别。
何况自行车还能锻炼身体,干嘛要坐在铁皮壳子里?
这是个固执的老头,在老伴去世后,甚至拒绝子女给买的新房,仍然住在那个老旧的小区里。
很巧合的是,程崇山就住在沈书桓租的那一栋房子里,两人之间只隔了两个楼层,但从未打过照面。
也许是天意的安排,程崇山回家的时候,沈书桓刚好也和陈思颜回来了。
“今天你就别陪我熬夜了,回去好好休息,我现在恢复挺好的。”沈书桓道。
陈思颜有些不高兴的道“你就这么讨厌我吗?天天要撵我走。”
沈书桓失笑,道“我不讨厌你,可你一个大姑娘家的,老是成天成夜的不回家,让人知道了对你的名誉不好。”
陈思颜嘻嘻一笑,直接上去搂住沈书桓的胳膊,道“我才不在乎别人说什么呢,我就喜欢闻你家里的药材味,不然睡不着。你就别赶我走了,我保证到了时间就乖乖睡觉。”
“这不是睡不睡觉的问题啊……”
两人正讨论着,程崇山骑着自行车从旁边经过,下意识瞥了一眼,心想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放的开了。
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的,成何体统!
结果前面有一颗石头在路中间,他没有看到,车轮碾上去打滑,程崇山哎呦一声,直接摔在地上。
他的身子骨还算健壮,但落地的时候猝不及防,骨头扭到了。
下意识伸手要去揉,耳边却传来一声“别动!”
程崇山抬头,只见沈书桓已经跑过来,蹲在了他面前。
“老先生,你的骨头错位了,不能随便乱动的。”沈书桓说着,就要去脱他的鞋。
程崇山一愣,问“你怎么知道我的骨头错位了?”
程崇山嗤笑一声,道“你个小年轻,还挺能的,就看那东西能看出来?”
他是觉得脚腕现在很疼,但并不认为真像沈书桓说的那样。
再说了,一没看,二没摸,怎么判断?这不扯犊子吗?
陈思颜过来帮腔道“老大爷,他说你骨头错位,肯定就是骨头错位了,他医术好着呢!”
“我的脚还好着呢!”程崇山不乐意的推开沈书桓,一边站起来一边道“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胡来吗,是不是以为学过医就真的什么都懂了?我可告诉你们……”
话刚说到一半,程崇山就疼的龇牙咧嘴,又一屁股坐了下来。
脚腕实在疼的够呛,根本没办法使劲,通过骨骼之间的摩擦,他也确定,自己的骨头应该是错位了。
这让程崇山很是愕然,自己是通过身体反应,以及对人 体的了解才判断出来的,可眼前这个年轻人,刚才只是看到他摔下来的姿势而以。
这样的判断方式,程崇山自认做不到,最多也只是怀疑可能会扭伤。
“您别乱动了,不然一会更麻烦,我帮您正骨,马上就好。”沈书桓小心翼翼的帮他把鞋脱掉,脚踝已经肉眼可见的肿起来。
慢慢抬起程崇山的脚,扑鼻而来的酸臭味,让陈思颜下意识捂住鼻子。
程崇山是出了名的汗脚,老婆在世的时候,一天能骂他八百遍。
陈思颜的举动,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连他自己都受不了这味道。
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拿香皂洗脚。
可沈书桓却完全没有受任何影响,眉毛都没动过,更不会去捂鼻子。
当初在深山学医的时候,各种腐烂的皮肉走马灯似的转,眼前这点酸臭味,不值一提。
轻轻活动着程崇山的脚腕,通过接触反馈的触感确定位置,还没等程崇山来得及喊疼,沈书桓便将他的脚往上用力一推。
咔嚓一声响,程崇山哎呦出声,但随即便是清凉的舒适感。
只见沈书桓已经拿出两根牛豪针扎在了他的脚踝处,道“骨头已经归位了,但有些淤血,我现在帮您化开淤血。不过需要点时间,您家在哪?”
程崇山指着前面的单元楼,道“五楼。”
“挺巧的,刚好我也住那。”沈书桓把他扶了起来,然后一弯腰背在了身上。
陈思颜在一旁担忧的道“五楼啊,你要把他背上去?喊他家里人过来就是了。”
“一个骑自行车回家的老人,就算家里有人,最多也只是老太太罢了。等儿女过来,我都把他背上楼了。”沈书桓无所谓的道。
程崇山听的怔然,正骨,针灸,这些都是医术的手段。
而沈书桓此刻要背他上楼,却是人情世故。
这让他对这个初次谋面的年轻人,陡然升起了极好的印象。
听到陈思颜的话,他便道“我老伴去世了,家里还真没人,就我孤家寡人一个。”
无论程崇山还是宋明飞,都没把沈书桓放在眼里。
一个街头耍把事的,能跟他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人物相比吗?
在程崇山看来,老孟的行为,甚至显得很外行。
至于沈书桓和陈家的关系,宋明飞并没有提及,他是怕院长不帮自己出头。
毕竟陈家的份量,可比老孟重要多了。
“事不大,别往心里去了,该吃饭吃饭。”程崇山盖上了茶杯站起身来,准备下班。
“是。”宋明飞连忙起身相送。
目送老院长离开,他脸上露出了得意之色。
想到自己在沈书桓面前丢的脸面,如今被老院长找了回来,宋明飞心里一阵快活。
一个小年轻,竟敢不尊重自己,随随便便还不捏死你!
程崇山从车棚里推出了那辆至少有三十年历史的自行车,一路叮铃铃的走了,沿途的学生,都看着老院长的身影,嬉皮笑脸的议论着。
在这个汽车成了家庭主要出行工具的年代,程崇山却还骑着自行车,实在是有些落伍了。
但他从来没有在意过别的看法,对他来说,无论自行车还是汽车都只是为了节省体力罢了,本质上没什么区别。
何况自行车还能锻炼身体,干嘛要坐在铁皮壳子里?
这是个固执的老头,在老伴去世后,甚至拒绝子女给买的新房,仍然住在那个老旧的小区里。
很巧合的是,程崇山就住在沈书桓租的那一栋房子里,两人之间只隔了两个楼层,但从未打过照面。
也许是天意的安排,程崇山回家的时候,沈书桓刚好也和陈思颜回来了。
“今天你就别陪我熬夜了,回去好好休息,我现在恢复挺好的。”沈书桓道。
陈思颜有些不高兴的道“你就这么讨厌我吗?天天要撵我走。”
沈书桓失笑,道“我不讨厌你,可你一个大姑娘家的,老是成天成夜的不回家,让人知道了对你的名誉不好。”
陈思颜嘻嘻一笑,直接上去搂住沈书桓的胳膊,道“我才不在乎别人说什么呢,我就喜欢闻你家里的药材味,不然睡不着。你就别赶我走了,我保证到了时间就乖乖睡觉。”
“这不是睡不睡觉的问题啊……”
两人正讨论着,程崇山骑着自行车从旁边经过,下意识瞥了一眼,心想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放的开了。
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的,成何体统!
结果前面有一颗石头在路中间,他没有看到,车轮碾上去打滑,程崇山哎呦一声,直接摔在地上。
他的身子骨还算健壮,但落地的时候猝不及防,骨头扭到了。
下意识伸手要去揉,耳边却传来一声“别动!”
程崇山抬头,只见沈书桓已经跑过来,蹲在了他面前。
“老先生,你的骨头错位了,不能随便乱动的。”沈书桓说着,就要去脱他的鞋。
程崇山一愣,问“你怎么知道我的骨头错位了?”
程崇山嗤笑一声,道“你个小年轻,还挺能的,就看那东西能看出来?”
他是觉得脚腕现在很疼,但并不认为真像沈书桓说的那样。
再说了,一没看,二没摸,怎么判断?这不扯犊子吗?
陈思颜过来帮腔道“老大爷,他说你骨头错位,肯定就是骨头错位了,他医术好着呢!”
“我的脚还好着呢!”程崇山不乐意的推开沈书桓,一边站起来一边道“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胡来吗,是不是以为学过医就真的什么都懂了?我可告诉你们……”
话刚说到一半,程崇山就疼的龇牙咧嘴,又一屁股坐了下来。
脚腕实在疼的够呛,根本没办法使劲,通过骨骼之间的摩擦,他也确定,自己的骨头应该是错位了。
这让程崇山很是愕然,自己是通过身体反应,以及对人 体的了解才判断出来的,可眼前这个年轻人,刚才只是看到他摔下来的姿势而以。
这样的判断方式,程崇山自认做不到,最多也只是怀疑可能会扭伤。
“您别乱动了,不然一会更麻烦,我帮您正骨,马上就好。”沈书桓小心翼翼的帮他把鞋脱掉,脚踝已经肉眼可见的肿起来。
慢慢抬起程崇山的脚,扑鼻而来的酸臭味,让陈思颜下意识捂住鼻子。
程崇山是出了名的汗脚,老婆在世的时候,一天能骂他八百遍。
陈思颜的举动,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连他自己都受不了这味道。
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拿香皂洗脚。
可沈书桓却完全没有受任何影响,眉毛都没动过,更不会去捂鼻子。
当初在深山学医的时候,各种腐烂的皮肉走马灯似的转,眼前这点酸臭味,不值一提。
轻轻活动着程崇山的脚腕,通过接触反馈的触感确定位置,还没等程崇山来得及喊疼,沈书桓便将他的脚往上用力一推。
咔嚓一声响,程崇山哎呦出声,但随即便是清凉的舒适感。
只见沈书桓已经拿出两根牛豪针扎在了他的脚踝处,道“骨头已经归位了,但有些淤血,我现在帮您化开淤血。不过需要点时间,您家在哪?”
程崇山指着前面的单元楼,道“五楼。”
“挺巧的,刚好我也住那。”沈书桓把他扶了起来,然后一弯腰背在了身上。
陈思颜在一旁担忧的道“五楼啊,你要把他背上去?喊他家里人过来就是了。”
“一个骑自行车回家的老人,就算家里有人,最多也只是老太太罢了。等儿女过来,我都把他背上楼了。”沈书桓无所谓的道。
程崇山听的怔然,正骨,针灸,这些都是医术的手段。
而沈书桓此刻要背他上楼,却是人情世故。
这让他对这个初次谋面的年轻人,陡然升起了极好的印象。
听到陈思颜的话,他便道“我老伴去世了,家里还真没人,就我孤家寡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