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大志从外面回来,伸手端起一碗水,咕咕咕的喝了个干净,放下碗来,嘴一抹,道:“四叔比在村里时胖了一圈,可见这日子过得多好。”
李氏闻言,眼睛就不由一亮,问道:“当真长胖了?”
陆添康胖不胖她并不关心,她只是关心对方在鹰嘴岭那边的日子过得如何,若是日子真的过得好,那她……
“是啊,不止是四叔长胖了,四婶也胖了,身上的衣裳穿的是绸缎,头上还插了支金簪子,亮闪闪的直晃眼呢!”陆大志一脸羡慕的说道。
他们现在这日子也只是不愁吃喝而已,吃得也算不得好,打到猎物才有得肉吃,打不到也没得吃,身上的衣服也只是最普通的粗布,除了有吃有穿,别的都不敢想。
再有就是每天活儿也没少干,特别是进山去,不时遇上野兽,还要拿命去拼,时时处于危险之中,这日子可真算不得好过。
李氏听到他说什么绸缎衣裳,又说什么金簪,简直嫉妒得眼睛都要红了,都是一家子妯娌,凭什么王氏这么好命,被赶出村去,日子还能过得这么好!
“真的穿的是绸缎,还戴了金簪子?” m.✺vodtw❄❋✭.✴la
“当然是真的,这些东西都穿戴在身上,一眼就能看到,而且瞧四婶那气度,多少都有点大户人家太太的架势了。”
“穿戴暂且不说,他们吃的是什么?”李氏问道。
“我没留下吃饭,也没好打听他们吃什么,只看人都长胖了一圈,吃喝必然不差,而且瞧着他们也不用下地干活,真是一点都不受劳累!”陆大志最羡慕的还是这个,不用下地干活,就能有吃有喝,还能穿金戴银的。
李氏就皱眉道:“怎么不用下地干活?”
陆大志闻言,就四下看了一眼,这才小声说道:“他们鹰嘴岭与我们这边不一样,我们村里得靠自己种地才有粮食吃,他们那边全靠抢掠,过往的行商,还有一些大户人家,打探好了就直接下手,一票干完,就够吃一年的……”
李氏听得心惊肉跳,道:“这是不是太冒险了,万一出事,岂不就丢了小命?”
陆大志摇头道:“都是事先打听好了再去的,若是有危险,或是没有把握,就不会急着下手,再者说,多派些人去就是了,阿娘,你是不知道,鹰嘴岭现在已经有一千五百人了。”
“怎么这么多人,前些时候听村长说,才八百人的样子,这才多久时间,怎么就翻了一倍了?”李氏一脸吃惊。
“因为跟着他们有肉吃啊,不但有肉吃,还有绸缎衣裳穿,还有金银首饰可分……”陆大志只觉得,人家那日子过得才叫日子。
李氏有些迟疑的开口道:“这怕是不会长久吧,毕竟这……不是正道。”
“阿娘,你看外面的世道,都乱成什么样了,谁还能像
李氏只觉得心怦怦跳,这话说得好像有道理,不说别的,就说那金簪子若是能得几根,就能留做传家之物了。
“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啊?”她开口问道。
既眼热四房一家子过上好日子,但心底却又有些不安稳。
“我的意思是,要不我们一家子,去投奔四叔吧,在村里也怪没意思的,村长现在就倚重杜秋娘,而我们又捞不到什么好处,看看分给我们家的布,都是些粗布,手摸上去都刺手,哪有绸缎来得光滑……”
李氏也瞧不上这些粗布,没遭灾之前,他们家的日子挺过得去,家里做衣服最次也是细布,穿在身上也舒服,如今这般……唉!
“这布穿在身上确实不舒服,灰扑扑的还不好看,把我都衬老了几岁!”她不由伸手摸了摸脸。
“可不是,娘你这般的老太太,就该享清福,穿点好的。”陆大志附和了一句。
李氏略思量片刻后,开口道:“这事别着急,我先去找你大伯母商量一下,若是可行,我们两家一起走,到时候也能相互照应。”
陆大志一听,便朝她竖了个大拇指:“还是娘你想得周到。”
李氏便笑了笑,道:“你人还年轻,等你活到我这岁数,也就事事周全了,在家里等着,我这就去找你大伯母。”
刘氏自从大儿子没了之后,心情就一直不是很好,多数时候都闷在家里,这会儿见李氏过一来,再听她把话一说,顿时也动了心思。
“我瞅着以后在村里,得看杜秋娘的脸色过日子了,这村里真不能待了。”李氏唉叹道。
以前都是她们妯娌风光,如今却换成杜秋娘高高在上,她们这心里自是不舒坦的。
“大嫂我瞧着老四那边是真不错,都说富贵险中求,没准还真有什么大造化呢!”
李氏随即又撇了下嘴道:“反正在村里待着,有杜秋娘在,就没我们两家什么事,就说这次大志跟着一起出门,就被她处处压制着,我看她那样子,是不会让我们两家出头的。”
“你说得对,这村里有杜秋娘在,就没有我们两家的出头之日,村里确实不能待了,我跟你大哥说说,我们两家一起去投奔老四去。”刘氏做下决定。
李氏一听也欢喜起来,她心里原本还有些隐忧,但见刘氏这么精明的人,也觉得出村去比较好,可见她的想法是没错的,心里的隐忧也散去大半。
“行,我们先商量一下那一天过去,还有让大志去联络一下他四叔,把这事儿跟他说说,到时候也好腾出房子来安置我们两家……”
两人凑到一块儿,嘀嘀咕咕的商量了好一阵,才各自分开。
“阿娘,我见到四叔了。”
陆大志从外面回来,伸手端起一碗水,咕咕咕的喝了个干净,放下碗来,嘴一抹,道:“四叔比在村里时胖了一圈,可见这日子过得多好。”
李氏闻言,眼睛就不由一亮,问道:“当真长胖了?”
陆添康胖不胖她并不关心,她只是关心对方在鹰嘴岭那边的日子过得如何,若是日子真的过得好,那她……
“是啊,不止是四叔长胖了,四婶也胖了,身上的衣裳穿的是绸缎,头上还插了支金簪子,亮闪闪的直晃眼呢!”陆大志一脸羡慕的说道。 m✭✴.vo✬d❈✸tw.la
他们现在这日子也只是不愁吃喝而已,吃得也算不得好,打到猎物才有得肉吃,打不到也没得吃,身上的衣服也只是最普通的粗布,除了有吃有穿,别的都不敢想。
再有就是每天活儿也没少干,特别是进山去,不时遇上野兽,还要拿命去拼,时时处于危险之中,这日子可真算不得好过。
李氏听到他说什么绸缎衣裳,又说什么金簪,简直嫉妒得眼睛都要红了,都是一家子妯娌,凭什么王氏这么好命,被赶出村去,日子还能过得这么好!
“真的穿的是绸缎,还戴了金簪子?”
“当然是真的,这些东西都穿戴在身上,一眼就能看到,而且瞧四婶那气度,多少都有点大户人家太太的架势了。”
“穿戴暂且不说,他们吃的是什么?”李氏问道。
“我没留下吃饭,也没好打听他们吃什么,只看人都长胖了一圈,吃喝必然不差,而且瞧着他们也不用下地干活,真是一点都不受劳累!”陆大志最羡慕的还是这个,不用下地干活,就能有吃有喝,还能穿金戴银的。
李氏就皱眉道:“怎么不用下地干活?”
陆大志闻言,就四下看了一眼,这才小声说道:“他们鹰嘴岭与我们这边不一样,我们村里得靠自己种地才有粮食吃,他们那边全靠抢掠,过往的行商,还有一些大户人家,打探好了就直接下手,一票干完,就够吃一年的……”
李氏听得心惊肉跳,道:“这是不是太冒险了,万一出事,岂不就丢了小命?”
陆大志摇头道:“都是事先打听好了再去的,若是有危险,或是没有把握,就不会急着下手,再者说,多派些人去就是了,阿娘,你是不知道,鹰嘴岭现在已经有一千五百人了。”
“怎么这么多人,前些时候听村长说,才八百人的样子,这才多久时间,怎么就翻了一倍了?”李氏一脸吃惊。
“因为跟着他们有肉吃啊,不但有肉吃,还有绸缎衣裳穿,还有金银首饰可分……”陆大志只觉得,人家那日子过得才叫日子。
李氏有些迟疑的开口道:“这怕是不会长久吧,毕竟这……不是正道。”
“阿娘,你看外面的世道,都乱成什么样了,谁还能像
李氏只觉得心怦怦跳,这话说得好像有道理,不说别的,就说那金簪子若是能得几根,就能留做传家之物了。
“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啊?”她开口问道。
既眼热四房一家子过上好日子,但心底却又有些不安稳。
“我的意思是,要不我们一家子,去投奔四叔吧,在村里也怪没意思的,村长现在就倚重杜秋娘,而我们又捞不到什么好处,看看分给我们家的布,都是些粗布,手摸上去都刺手,哪有绸缎来得光滑……”
李氏也瞧不上这些粗布,没遭灾之前,他们家的日子挺过得去,家里做衣服最次也是细布,穿在身上也舒服,如今这般……唉!
“这布穿在身上确实不舒服,灰扑扑的还不好看,把我都衬老了几岁!”她不由伸手摸了摸脸。
“可不是,娘你这般的老太太,就该享清福,穿点好的。”陆大志附和了一句。
李氏略思量片刻后,开口道:“这事别着急,我先去找你大伯母商量一下,若是可行,我们两家一起走,到时候也能相互照应。”
陆大志一听,便朝她竖了个大拇指:“还是娘你想得周到。”
李氏便笑了笑,道:“你人还年轻,等你活到我这岁数,也就事事周全了,在家里等着,我这就去找你大伯母。”
刘氏自从大儿子没了之后,心情就一直不是很好,多数时候都闷在家里,这会儿见李氏过一来,再听她把话一说,顿时也动了心思。
“我瞅着以后在村里,得看杜秋娘的脸色过日子了,这村里真不能待了。”李氏唉叹道。
以前都是她们妯娌风光,如今却换成杜秋娘高高在上,她们这心里自是不舒坦的。
“大嫂我瞧着老四那边是真不错,都说富贵险中求,没准还真有什么大造化呢!”
李氏随即又撇了下嘴道:“反正在村里待着,有杜秋娘在,就没我们两家什么事,就说这次大志跟着一起出门,就被她处处压制着,我看她那样子,是不会让我们两家出头的。”
“你说得对,这村里有杜秋娘在,就没有我们两家的出头之日,村里确实不能待了,我跟你大哥说说,我们两家一起去投奔老四去。”刘氏做下决定。
李氏一听也欢喜起来,她心里原本还有些隐忧,但见刘氏这么精明的人,也觉得出村去比较好,可见她的想法是没错的,心里的隐忧也散去大半。
“行,我们先商量一下那一天过去,还有让大志去联络一下他四叔,把这事儿跟他说说,到时候也好腾出房子来安置我们两家……”
两人凑到一块儿,嘀嘀咕咕的商量了好一阵,才各自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