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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8章 郑家大小姐变成了林宇的脑残粉!

   第628章 郑家大小姐变成了林宇的脑残粉!(1/2)

听到这郑欣然的夸赞,林宇就淡然一笑,很是凡尔赛的说道

“郑小姐谬赞了,其实这些都只不过是,我一时心血来潮所为,算不上什么大的成就。”

“说出来你们可能都不相信,我都已经后悔创业了,钱没挣多少,还忙得连轴转!”

听到林宇此言,全场所有人都是直接傻眼。

我勒个大草,公司估值都上百亿美元了。

就这还是钱没挣多少?

非得成为世界首富,这钱才算是挣得多吗?

郑欣然讪讪一笑,说道“小林总,你谦虚了!”

林宇摇了摇头,很是认真的说道“不,不,不,这不是谦虚,而是真心话!”

“我此生最大的成就,永远都不是创办了什么公司,赚了多少银子!”

听到林宇这么说,郑欣然就显得很是好奇,问道

“那你最大的成就是什么?”

林宇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含情脉脉地看向,身边的叶诗情。

然后,很是自然地牵起她那柔若无骨的小手。

十指相扣,高高的举起。

“我最大的成就,就是追上了我的白月光女孩儿,叶诗情!”

看到如此感人的一幕,在场不少名媛贵妇,都为之感动。

饶是郑欣然,此刻也都露出了艳羡的目光。

她万万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让她为之羡慕的女孩子。

“小林总,我听说这《告白气球》的歌词,还是你写的呢?”

林宇点了点头,说道“恩对啊,我写给白月光女孩儿,用来表白用的!”

郑欣然明亮的眼眸里,已经写满了羡慕。

此时的她,哪里还是高高在上的郑家公主。

在林宇面前,完全就是遇到爱豆的脑残粉。

“小林总,那你这次来济州岛,是专程来游玩,还是要拓展生意 ?”

林宇摇了摇头,说道“都不是!”

郑欣然好奇地问道“那是什么?”

林宇说“听说你们这拍卖会上,有一对很漂亮的耳环。我女朋友很喜欢,就专门过来看看!”

听到林宇这句话,郑欣然就冲着郑金耳语了两句。

郑金会意,就赶紧去了后台。

随后,他就捧着一个做工很精致的礼盒,小跑着过来。

礼盒打开,正是叶诗情在时尚杂志上,看到的那对很漂亮的耳环。

“叶小姐,如果你要是喜欢的话,这对耳环就送给你了,当做是我们的见面礼!”

叶诗情虽说很喜欢这对耳环,可却还是摇了摇头。

“郑小姐,这无功不受禄,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可不能要!”

郑欣然说道“这算什么贵重礼物,不过是对耳环而已,能让叶小姐喜欢,那是这对耳环的荣幸!”

林宇笑着说道“我们是专程过来参加拍卖会的,你这么做,可让我没一点参与感哦!”

听到林宇这么说,郑欣然先是一怔。

继而也就跟着笑了笑。

“那好吧!”

她们又一通简单寒暄,拍卖晚会也就正式开始。

很快,就轮到了那对珍珠耳环。

起拍价是8万美元,每次加价不得低于1000美元。

不过,拍卖师刚喊出低价,林宇就直接加价2万。

“10万美元!”

看到林宇喊价,其他人也就都主动放弃了竞拍。





   第628章 郑家大小姐变成了林宇的脑残粉!(2/2)

除了四大家族的嫡系之外,谁能在财力上,和这个传奇天才小林总掰手腕?

再说了,就算是可以掰掰手腕,也不至于为了一副没什么卵用的珍珠耳环,和他结下梁子。

“10万美元,第一次!”

“10万美元,第二次!”

“10万美元,第三次,成交!”

“恭喜林先生,获得这珍珠耳环!”

顿时间,全场就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林宇起身微笑致意,他走上前去,将珍珠耳环给接了过来。

“小诗情,来,我给你戴上!”

叶诗情卡姿兰的大眼睛里,盈满了幸福的笑意。

而这一幕,也都被郑欣然给看在眼里。

从小就锦衣玉食,众星捧月,高高在上的她。

今天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体验到羡慕其他女孩子的滋味!

拍卖会结束后,郑欣然就邀请林宇和叶诗情去他们家里做客。

叶诗情没有答话,而是看向了林宇。

林宇想了想,也就给答应了下来。

“好啊,那就麻烦郑小姐了!”

听到林宇答应了下来,郑欣然竟然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既视感,兴奋的手足舞蹈。

在林宇看来,叶诗情跟着郑欣然在一起,相对而言,还算比较安全。

毕竟,他今天晚上,要去斩杀本地最大的地头蛇。

要是带着叶诗情的话,自己肯定会束手束脚,无法痛痛快快大杀八方。

而叶诗情跟郑欣然在一起,人身安全暂时能够得到保障。

自己就可以心无旁骛地,大杀八方。

与此同时

金强已经召集好了人手,埋伏在大 厦外面,准备伺机动手。

就在这时,手下人来报。

说林宇和叶诗情,和郑家大小姐在一起,无法下手。

郑欣然是他们泡菜国四大家族之一,郑家的嫡女。

如果她要是受了伤,他们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得去见上帝。

此时的金强,脸色已是阴沉得吓人。

倘若他知道,林宇的背景如此强大,还是郑欣然的朋友。

他断然不会去做暗杀对方的蠢事。

可现在事情,既然都已经做了。

再后悔也是无济于事。

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干掉林宇!

就在他无计可施之际,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准确来说,是他的死对头。

青衣社的社长朴龙!

他听说朴龙,也想赚这一个亿的美金。

结果,比他还要惨。

就连亲弟弟朴虎,都折在了林宇的手里。

念及于此,金强就打算和朴龙,暂时放下恩怨,联手杀了林宇。

想到这些,他也就不做任何犹豫,说道

“走,去青衣社那里!”

听到自家社长要去青衣社,黑衣社的这些小弟,都显得有些懵逼。

“社长,我们不干这个林宇了嘛,怎么又要去干青衣社了?”

金强瞪了这名没脑子的小弟一眼,直接就冲他狠狠地踹了一脚。

“蠢货,谁告诉你,去青衣社,就是要去干他们的?”

这名倒霉蛋直接就被金强这一脚,给踹了个趔趄。

“社长,我们和青衣社,不是死对头嘛,不去干他们,还能是什么,总不能去喝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