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宿夏冰冰翻来覆去地想了很多,她不知道接下来童志还要干什么,这种感觉让她很不安。思来想去她决定还是趁早离开这里,免得生出事端。可是第二天,当她把东西都收拾好了,正准备要走的时候,童志却提前回来了,他把一双真皮黑色鞋托递给夏冰冰,说,“换上它!我看看!”
夏冰冰本来不想穿,可看着童志期待的并且真切的目光,还是顺从地把鞋穿在了脚上。
童志的眼睛顿时一亮,前后左右地看着,根本就没注意到夏冰冰是准备行囊要走的样子,然后说,“你的脚真是太好看了!我就知道这双鞋能配得上这双脚丫子!”童志特别用夏冰冰的口吻说出了脚丫子这三个字,瞬间让夏冰冰觉得亲近起来。
夏冰冰看看童志又看了看鞋,然后把脚伸到童志跟前,有点不可置信地问,“真好看?”
童志说,“当然了,你要相信我的眼光。你以后也要学着用艺术的眼光去看待事物看待生活!不过······这双脚······如果再涂上趾甲油一定会更好看!你不要小看这些小装饰,那会给人一种立刻不一样的感觉!”
艺术?艺术的眼光?这个词汇对于夏冰冰来说太久远了,那还是她念高中时候接触过的东西,那已经是她曾经的梦了!
这句话正好说到夏冰冰的心里了,她跟管二力结婚以来一直想涂指甲。可因为舍不得花钱也碍着涂了之后没法干活她都没能实现这个愿望。
童志一看夏冰冰的神色,微微一笑,有点兴奋地说,“还等什么?去吧!涂个人指甲把脚指甲也涂上!从买菜的钱里面出即可,别自己花钱。”童志给夏冰冰的买菜钱很多,他要求她一定要买品质好一点的不上化肥的农家菜,还给夏冰冰讲了许多养生的知识以及经常吃速生食品的危害。
夏冰冰选了一家喜欢很久的
童志看着夏冰冰手和脚指甲的颜色,皱了一下眉头说,“你怎么都涂成了红色?”
夏冰冰说,“红色好看呐,我喜欢红色!多喜庆!”
童志说,“不,你该涂成黑色的!黑色代表的意义不一样。稳重不张扬,代表着绅士和艺术!”
夏冰冰愣住了,说,“黑色?没想过那么多。”
童志耐心地解释说,“你的皮肤白,如果衬上黑色只能显得更白,另外黑色庄重,看上去也高贵。世界上最高档的奢侈品和车基本上都是黑色的!”
夏冰冰说,“哦!童总……可我只喜欢红色,不喜欢黑色啊!”
童志不说话了,他坐在沙发上顺手打开电视看了一眼又关了。夏冰冰看着童志那无聊的样子,犹豫了一下说,“那我给你做饭去吧!”
童志说,“冰冰,你喜欢红指甲没错儿,可有没有想过你涂指甲是给谁看的?”
夏冰冰呵呵笑了,然后说,“当然是给我自己看了。”
童志无奈地笑了,说,“你真是个孩子!去吧,做饭吧!或许悦己也是一种生活状态!”
吃饭的时候,童志一直看着夏冰冰的红指甲而且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他觉得好像忽然在绿草如茵空间走向没落的腹地,这让他眉宇间凝结了一道一道的皱纹,而有了一丝的
第21章 还没老婆(2/2)
哀愁。这让夏冰冰意识到童志不喜欢红色,一点也不喜欢!这让她又有点不安起来,毕竟是童志出钱给她涂的指甲!
夏冰冰只觉得童志才真像一个孩子,而且是还在吃奶离不开母亲的孩子。她把筷子放下又到厨房拿了一双筷子,然后给童志夹菜。
童志说,“冰冰,我想喝点酒!”
夏冰冰说,“因为红指甲?”她没想到童志的反应会这么大。不至于郁闷了吧!不至于吧!
童志说,“不是,我心里寂寞,想让你陪我喝点酒!”童志呈现出夏冰冰没见过的颓然感觉。
夏冰冰说,“可是我不会喝酒啊!”
童志说,“没关系,那你就坐在我是身边,看着我喝。”
一斤五粮液不大一会儿进去半瓶,童志端着酒杯也不吃菜,只是喝酒;夏冰冰坐在童志对面,一双手平放在桌子上,红指甲泛着油红的光泽。童志忽然一把抓住夏冰冰的手说,“你的手可真白啊!”
夏冰冰只觉有什么东西在自己心里戳了一下,她想把手抽回来可又有点儿不好意思。童志用拇指轻轻地捻动夏冰冰的手背,眼神在酒的作用下有些迷离,他逾期很是缓慢地说,“你别害怕,我不过是想看看你的手,仅此而已!”
夏冰冰眨眨眼,看着童志,忽然对这个男人产生了有点可怜的感觉,说,“童总,你老婆的手一定也很白吧?”这是他们两个第一次谈论他的老婆的问题。
童志嘿嘿地笑了,然后有些黯然地说,“我······还没老婆。”
夏冰冰诧异地看着童志,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这一点她真不知道,陌上人家包括老板
童志说,“我真没老婆!不骗你。”
夏冰冰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你一直没结婚?还是······”有钱人离婚很正常,但她没好意思问出口。童志的年纪也差不多四十了吧,事业有成帅成熟多金,应该是女孩子竞相追逐的理想伴侣啊!
童志苦笑了一下,说,“是,我没结过婚。我一直过着无人为我立黄昏的生活!”
无人为我立黄昏?夏冰冰不敢相信地望着童志,完全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按照她的理解童志只有被女孩子围住不知道选择哪一个的烦恼,怎么还会是这样呢?
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问我粥可温;
无人与我捻熄灯,无人共我书半生;
无人陪我夜已深,无人与我把酒分;
无人拭我相思泪,无人梦我与前尘;
无人陪我顾星辰,无人醒我茶已冷;
无人听我述衷肠,无人解我心头梦;
无人拘我言中泪,无人愁我独行路;
回首向来萧瑟处,无人等在灯火阑珊处 !
这一首诗是被誉为世上第一孤独的诗,居然被童志用上了!
夏冰冰的脸上立刻画满了问号,她不明白像童志这么成功的男人为什么不结婚?钱不是问题,童志长得也算周正,不是很帅的那种,但也不招人讨厌,成熟干练的气息为他增加了很多魅力。应该有许多女孩子喜欢才是,更何况他公司还有那么多漂亮美女!他身边也还有那么多知性事业有成的追求者!随便哪一个都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