绫皓与长亭从殿内出来,本要各自去执行任务,就在这时,忽而听得巧雨与巧雪急切的声音响起:“殿下,十殿下,您慢点!”
绫皓的心头一颤,只见前方,有一一身淡粉色纱裙、身躯娇小的小女孩莽莽撞撞地朝着这边冲了过来。
小女孩的脖子上,系着一条丝巾,丝巾上精致地绣着各种玩具。
绫皓与长亭连忙跪下行礼:“参见十殿下。”
“大哥哥!”慕时笙“扑通”一声在绫皓的面前跪下。
巧雨与巧雪等一众宫女一惊,各个跟着跪下。
殿外,又是跪了一地。
彼此互跪的绫皓与慕时笙气氛很好。
但,长亭却是不解风情道::“殿下,主子在里面,需要奴才进去通报吗?”
“不用不用!”慕时笙不论对谁都没有架子,就像一个天真无暇的孩子一般:“我不是来找七姐姐的!”
说着,她直接挽住了绫皓的手,笑得无比灿烂:“我是来找大哥哥的!”
绫皓受宠若惊:“殿下……”
“大哥哥,你是不是武功很好?你教我习武吧!”
长亭表示自己有话要说:“殿下,绫皓的武功是奴才教的,您可以找奴——”
“好的,殿下。”绫皓的耳朵直接滤过了长亭的话语,眼中就只有慕时笙一人。
“那我们走吧!”说着,慕时笙拉着绫皓的手,直接离开了。
长亭的嘴角一抽:“……”
这日子,若是没有对象还真是混不下去了。
罢了,我还是去找沈华玩吧。
……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眨眼间,殿试来临。
殿试与乡试不同。
殿试除了比武之外,第一项考试,是笔试。笔试在皇宫的大殿进行,由圣上亲自督考。
此时,宏伟壮丽的皇宫门口,守卫层层。
从各个地方选拔上来二十四名学子齐聚一堂,拿着各自的身份证明,以及乡试县官所颁发文书,在侍卫的指点之下,进入慕国的权力中枢。
闽城乡试第一的林互便在其中。
林互出生于闽城的富贵人家,家中主要从事珠宝生意,财大气粗,在进入皇宫的时候,还不忘殷勤地用钱打点了一下几名侍卫,拉拢一下关系。
走在富丽堂皇的皇宫甬道上,林互忍不住四处张望了一下。
林互虽然是第一次参加殿试,却对自己自信满满。
毕竟,他府中的那些护卫、书童,以及仆人们一个个都不识字,都夸他很厉害,说是个天才。
毕竟,他拿到了乡试第一的成绩。
殊不知,他的乡试第一是他老爸买通了闽城的县官得来的。
一向自命清高的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中是没有对手的。
啊,除了小时候买来的一个奴隶书童。
那个死奴隶明明刚买来的时候,半字不识,却在短短的几年之内,成为了超越他的存在。
傲慢的少爷哪能忍受这般屈辱,便开始每天对那小奴隶拳打脚踢。
甚至,最后的时候实在忍无可忍,林互安排了一场阴谋,亲手弄死了自己最喜欢的鹦鹉,嫁祸给了那个小奴隶。
林互至今仍然记得,那个小奴隶跪在脚边苦苦哀求的可怜模样。
那模样让林互产生了施虐的快感,甩手就将他卖去小倌。
奴隶就该有奴隶的样子。
他要让那奴隶永远记得,他不过是个牲口,一个被主人随便买卖的牲口罢了。
林互能像今日这般参加科举,踏入仕途,为国效力。
而那奴隶,却只能在小倌以色侍人,卑贱不堪,受人凌辱,日复一日,直到死亡才能让他解脱。
那个奴隶叫做小七。
忽而,林互的思考戛然而止。
只见前方,一个略有些熟悉的身影进入了视线当中。
他的嘴唇张了张,揉了揉眼睛,不可思议道:“小……小七?”
前方男子的身躯微微一怔,慢慢地转过了身来。
当那张英俊潇洒的脸庞映入眼眸的那一刻,林互更为确定了:“真的是你!小七!”
小七。
已经很久没有如此称呼墨景璃了。
墨景璃的眉头微蹙,落在眼前的男子身上。
男子一身华贵的深蓝锦袍,腰间还别着各种各样价值连城的玉佩,乍看之下猛然有种暴发户的感觉。
他容貌生得还算标致,但双目的间距太小,总给人一种尖酸刻薄之感。
再加上此刻脸上挂着震惊的神色,总感觉他不太聪明的样子。
墨景璃的心里一个咯噔,当即认出了来者的身份:“小少爷?”
绫皓与长亭从殿内出来,本要各自去执行任务,就在这时,忽而听得巧雨与巧雪急切的声音响起:“殿下,十殿下,您慢点!”
绫皓的心头一颤,只见前方,有一一身淡粉色纱裙、身躯娇小的小女孩莽莽撞撞地朝着这边冲了过来。
小女孩的脖子上,系着一条丝巾,丝巾上精致地绣着各种玩具。
绫皓与长亭连忙跪下行礼:“参见十殿下。”
“大哥哥!”慕时笙“扑通”一声在绫皓的面前跪下。
巧雨与巧雪等一众宫女一惊,各个跟着跪下。
殿外,又是跪了一地。
彼此互跪的绫皓与慕时笙气氛很好。
但,长亭却是不解风情道::“殿下,主子在里面,需要奴才进去通报吗?”
“不用不用!”慕时笙不论对谁都没有架子,就像一个天真无暇的孩子一般:“我不是来找七姐姐的!”
说着,她直接挽住了绫皓的手,笑得无比灿烂:“我是来找大哥哥的!”
绫皓受宠若惊:“殿下……”
“大哥哥,你是不是武功很好?你教我习武吧!”
长亭表示自己有话要说:“殿下,绫皓的武功是奴才教的,您可以找奴——”
“好的,殿下。”绫皓的耳朵直接滤过了长亭的话语,眼中就只有慕时笙一人。
“那我们走吧!”说着,慕时笙拉着绫皓的手,直接离开了。
长亭的嘴角一抽:“……”
这日子,若是没有对象还真是混不下去了。
罢了,我还是去找沈华玩吧。
……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眨眼间,殿试来临。
殿试与乡试不同。
殿试除了比武之外,第一项考试,是笔试。笔试在皇宫的大殿进行,由圣上亲自督考。
此时,宏伟壮丽的皇宫门口,守卫层层。
从各个地方选拔上来二十四名学子齐聚一堂,拿着各自的身份证明,以及乡试县官所颁发文书,在侍卫的指点之下,进入慕国的权力中枢。
闽城乡试第一的林互便在其中。
林互出生于闽城的富贵人家,家中主要从事珠宝生意,财大气粗,在进入皇宫的时候,还不忘殷勤地用钱打点了一下几名侍卫,拉拢一下关系。
走在富丽堂皇的皇宫甬道上,林互忍不住四处张望了一下。
林互虽然是第一次参加殿试,却对自己自信满满。
毕竟,他府中的那些护卫、书童,以及仆人们一个个都不识字,都夸他很厉害,说是个天才。
毕竟,他拿到了乡试第一的成绩。
殊不知,他的乡试第一是他老爸买通了闽城的县官得来的。
一向自命清高的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中是没有对手的。
啊,除了小时候买来的一个奴隶书童。
那个死奴隶明明刚买来的时候,半字不识,却在短短的几年之内,成为了超越他的存在。
傲慢的少爷哪能忍受这般屈辱,便开始每天对那小奴隶拳打脚踢。
甚至,最后的时候实在忍无可忍,林互安排了一场阴谋,亲手弄死了自己最喜欢的鹦鹉,嫁祸给了那个小奴隶。
林互至今仍然记得,那个小奴隶跪在脚边苦苦哀求的可怜模样。
那模样让林互产生了施虐的快感,甩手就将他卖去小倌。
奴隶就该有奴隶的样子。
他要让那奴隶永远记得,他不过是个牲口,一个被主人随便买卖的牲口罢了。
林互能像今日这般参加科举,踏入仕途,为国效力。
而那奴隶,却只能在小倌以色侍人,卑贱不堪,受人凌辱,日复一日,直到死亡才能让他解脱。
那个奴隶叫做小七。
忽而,林互的思考戛然而止。
只见前方,一个略有些熟悉的身影进入了视线当中。
他的嘴唇张了张,揉了揉眼睛,不可思议道:“小……小七?”
前方男子的身躯微微一怔,慢慢地转过了身来。
当那张英俊潇洒的脸庞映入眼眸的那一刻,林互更为确定了:“真的是你!小七!”
小七。
已经很久没有如此称呼墨景璃了。
墨景璃的眉头微蹙,落在眼前的男子身上。
男子一身华贵的深蓝锦袍,腰间还别着各种各样价值连城的玉佩,乍看之下猛然有种暴发户的感觉。
他容貌生得还算标致,但双目的间距太小,总给人一种尖酸刻薄之感。
再加上此刻脸上挂着震惊的神色,总感觉他不太聪明的样子。
墨景璃的心里一个咯噔,当即认出了来者的身份:“小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