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本卷开始前的话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转眼就来到本部作品的第四卷,也是最后一卷《意外谋杀案》。
本卷所指的意外,并不像陈良善误杀刘建民那种意外,而是徐天南这次真的遇到了一个空前强大的对手,对方是一个善于利用“意外”作为武器进行谋杀的凶手。
一个乐可罐、一根通电的电线、一颗螺丝、甚至一个香蕉皮,都可以作为这个凶手的武器。
然而,当受害者死于犯罪现场时,凶手却早已在十万八千里之外,提前做好了完全的不在场证明。
这种对手往往最麻烦、最令警方感到头疼,警方的每一次抓捕都仿佛浑身的力量打进了棉花之中,有力却发不出。
而凶手竟会大大方方地站在警方面前,那眼神就好像是在说“我就站你眼前,你没有证据又能奈我何”?
所以,意外真的是一个很强大的武器,哪怕凶手已被警方抓捕、哪怕所有人都知道一定是这家伙犯下的案子,但警方最终却仍然没有将其定罪的证据。
社会中,我们往往会听见这样的声音。
——“他妈的!我一看这个人就知道她是凶手,她竟然还敢狡辩!”
——“这法院还开什么庭啊!对于这种人就应该诛她九族!凌迟处死也不解气!”
——“证据?还收集个毛的证据啊?浪费纳税人的钱!用屁股想也知道凶手就是她!直接给丫毙了得了!”
确实如此,每个人都有眼睛,所以很多案件可能看起来真的是这样,我们明显从逻辑上、动机上可以判断出,被告人一定一定就是凶手,但为什么警方却依然还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去寻找当初犯案时的人证、物证,最终形成一个完整闭环的证据链再交给检察院?
这绝不是脱裤子放屁,更不是在纵容犯罪,然而每当这时,我们却往往都会听见一个很大的声音——啊!这个律师竟然为坏人辩护!大家和我一起来网暴他!
动动键盘当然比动脑容易,可能上述这些案例说出来有些人会感到好笑,但我曾在这些案件公示于网上后,真真切切地统计过几个热门案件的评论区风评导向。
得到的结果令人意想不到,至少有8成以上的网民会说出“直接枪毙”“把这个给坏人辩护的律师也好好查一查”之类的言语,就好像谁与坏人为伍,谁就也一样是坏人那种逻辑。
确实,当我们看见坏人在遭到报应时确实很爽,近代案例太敏感不能举例,我们就说一个遥远的吧,比如当初策划了八王之乱,导致几百年民不聊生的丑后贾南风,在被废黜后赐予毒酒时,百姓们看着当然很爽,甚至拍案而起大笑道“哈哈,想不到你也有今天,活该!”
但是我们对待犯罪者的态度,绝不仅仅是“杀之而后快”,同时更应当为“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所以,法理是具有普遍性的,在我国广袤的大地之间,如果真的做出那种“不经质证的审判”或“谁敢为坏人言谁也一样是坏人”的事情,这一定是历史的倒退,是一个巨大的灾难。
因为,不论是警方还是律师,不论他们对坏人做出“不足以平民愤”的判决或是“为坏人辩护”,他们都绝不是坏人的帮凶,他们只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在维护刑侦工作中程序的正义。
而这一点,恰恰则是一个文明社会最根本的底线。
也许,当出现某种量刑太轻的判决,使得一个犯罪者受到了“与其罪过不对等”的判罚时,有些人会说“啊?怎么判这么轻啊?xxx该不会收了钱吧!”
其实,在这一类人的价值观中,他们在意的并不是坏人是否真的受到了教育,也不是今后还会不会出现此类事情,他们在意的只是“你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我的标准”。
有句话说得好——在妓女的眼里,没有女人是不卖的。
因此,当这些键盘侠们在看见一些与自己价值观相违背的事情发生时,他们总能够想到“是不是某些人在这里面收了钱?”而并非想到这件事更深层次的东西。
其实,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都比金钱更有价值,比如徐天南和文四宝他们心中秉承的“信念”。
因此,真当有一天我们的社会成为了那种“不经质证而做出的审判”或“再无律师敢为恶人言”时,这绝对会成为一个灾难,我们的社会也会变成一个由舆论操控判罚的世界。
到时,就不再有人敢为公平发声、敢为法律的尊严发声,而平民百姓到那时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绝望,因为资本的手段可以控制一切,甚至控制绝大多数人们打的思想。
到时,在我们热爱的这片土地,将会出现无数类似的冤假错案、威逼利诱、屈打成招。
简而言之,放过了一个坏人,是对受害者的不公。但是不经过质证、调查、取证,就野蛮地对一个哪怕真的有罪的嫌疑人做出判决,在将来一定会引起各地的效仿,最终出现无数的冤案。
毕竟不是每个嫌疑人都有罪,也不是每个嫌疑人都无罪,如果仅仅依照舆论的导向而做出判决,那无疑是个巨大的灾难。
在本卷中,徐天南面临的就是这样的对手。
这个对手并不像前几卷中马邦德那样有情有义、杨万里的胸怀大义、陈良善在绝境之下的无奈反击。
这一卷的对手是一个强大而又残忍的人格缺失患者,没有善良的心、没有世人们普遍认可的是非对错、更没有为了大义而做出自我牺牲那样崇高的目的。
这个对手有的,也只是无尽的恨意与妒火与最纯粹的恶。
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凶手,而他甚至毫不抵抗地站在那里等待警方抓捕。
那么徐天南到底会如何抉择?
是像许无敌常说的那句“管他娘的那么多,打一顿什么都招了”,还是继续寻找证据,坚守自己的“程序正义”?
下接第一章漠北f4。
写在本卷开始前的话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转眼就来到本部作品的第四卷,也是最后一卷《意外谋杀案》。
本卷所指的意外,并不像陈良善误杀刘建民那种意外,而是徐天南这次真的遇到了一个空前强大的对手,对方是一个善于利用“意外”作为武器进行谋杀的凶手。
一个乐可罐、一根通电的电线、一颗螺丝、甚至一个香蕉皮,都可以作为这个凶手的武器。
然而,当受害者死于犯罪现场时,凶手却早已在十万八千里之外,提前做好了完全的不在场证明。
这种对手往往最麻烦、最令警方感到头疼,警方的每一次抓捕都仿佛浑身的力量打进了棉花之中,有力却发不出。
而凶手竟会大大方方地站在警方面前,那眼神就好像是在说“我就站你眼前,你没有证据又能奈我何”?
所以,意外真的是一个很强大的武器,哪怕凶手已被警方抓捕、哪怕所有人都知道一定是这家伙犯下的案子,但警方最终却仍然没有将其定罪的证据。
社会中,我们往往会听见这样的声音。
——“他妈的!我一看这个人就知道她是凶手,她竟然还敢狡辩!”
——“这法院还开什么庭啊!对于这种人就应该诛她九族!凌迟处死也不解气!”
——“证据?还收集个毛的证据啊?浪费纳税人的钱!用屁股想也知道凶手就是她!直接给丫毙了得了!”
确实如此,每个人都有眼睛,所以很多案件可能看起来真的是这样,我们明显从逻辑上、动机上可以判断出,被告人一定一定就是凶手,但为什么警方却依然还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去寻找当初犯案时的人证、物证,最终形成一个完整闭环的证据链再交给检察院?
这绝不是脱裤子放屁,更不是在纵容犯罪,然而每当这时,我们却往往都会听见一个很大的声音——啊!这个律师竟然为坏人辩护!大家和我一起来网暴他!
动动键盘当然比动脑容易,可能上述这些案例说出来有些人会感到好笑,但我曾在这些案件公示于网上后,真真切切地统计过几个热门案件的评论区风评导向。
得到的结果令人意想不到,至少有8成以上的网民会说出“直接枪毙”“把这个给坏人辩护的律师也好好查一查”之类的言语,就好像谁与坏人为伍,谁就也一样是坏人那种逻辑。
确实,当我们看见坏人在遭到报应时确实很爽,近代案例太敏感不能举例,我们就说一个遥远的吧,比如当初策划了八王之乱,导致几百年民不聊生的丑后贾南风,在被废黜后赐予毒酒时,百姓们看着当然很爽,甚至拍案而起大笑道“哈哈,想不到你也有今天,活该!”
但是我们对待犯罪者的态度,绝不仅仅是“杀之而后快”,同时更应当为“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所以,法理是具有普遍性的,在我国广袤的大地之间,如果真的做出那种“不经质证的审判”或“谁敢为坏人言谁也一样是坏人”的事情,这一定是历史的倒退,是一个巨大的灾难。
因为,不论是警方还是律师,不论他们对坏人做出“不足以平民愤”的判决或是“为坏人辩护”,他们都绝不是坏人的帮凶,他们只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在维护刑侦工作中程序的正义。
而这一点,恰恰则是一个文明社会最根本的底线。
也许,当出现某种量刑太轻的判决,使得一个犯罪者受到了“与其罪过不对等”的判罚时,有些人会说“啊?怎么判这么轻啊?xxx该不会收了钱吧!”
其实,在这一类人的价值观中,他们在意的并不是坏人是否真的受到了教育,也不是今后还会不会出现此类事情,他们在意的只是“你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我的标准”。
有句话说得好——在妓女的眼里,没有女人是不卖的。
因此,当这些键盘侠们在看见一些与自己价值观相违背的事情发生时,他们总能够想到“是不是某些人在这里面收了钱?”而并非想到这件事更深层次的东西。
其实,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都比金钱更有价值,比如徐天南和文四宝他们心中秉承的“信念”。
因此,真当有一天我们的社会成为了那种“不经质证而做出的审判”或“再无律师敢为恶人言”时,这绝对会成为一个灾难,我们的社会也会变成一个由舆论操控判罚的世界。
到时,就不再有人敢为公平发声、敢为法律的尊严发声,而平民百姓到那时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绝望,因为资本的手段可以控制一切,甚至控制绝大多数人们打的思想。
到时,在我们热爱的这片土地,将会出现无数类似的冤假错案、威逼利诱、屈打成招。
简而言之,放过了一个坏人,是对受害者的不公。但是不经过质证、调查、取证,就野蛮地对一个哪怕真的有罪的嫌疑人做出判决,在将来一定会引起各地的效仿,最终出现无数的冤案。
毕竟不是每个嫌疑人都有罪,也不是每个嫌疑人都无罪,如果仅仅依照舆论的导向而做出判决,那无疑是个巨大的灾难。
在本卷中,徐天南面临的就是这样的对手。
这个对手并不像前几卷中马邦德那样有情有义、杨万里的胸怀大义、陈良善在绝境之下的无奈反击。
这一卷的对手是一个强大而又残忍的人格缺失患者,没有善良的心、没有世人们普遍认可的是非对错、更没有为了大义而做出自我牺牲那样崇高的目的。
这个对手有的,也只是无尽的恨意与妒火与最纯粹的恶。
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凶手,而他甚至毫不抵抗地站在那里等待警方抓捕。
那么徐天南到底会如何抉择?
是像许无敌常说的那句“管他娘的那么多,打一顿什么都招了”,还是继续寻找证据,坚守自己的“程序正义”?
下接第一章漠北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