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云起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收回脚,眼眸直勾勾地看着他,眼神有些懵懂,“我要怎么做?”
真像一只大狗狗,咳咳,他说着玩的,可不能让宋云起知道,不然他就玩完了。
接下来就是林锐老师的教学时间,原本写着密密麻麻的化学公式的黑板变成了一条条攻略办法。
林锐拿着粉笔在黑板上写着 ,“首先,先找个人少的地方,诉说你对她的喜欢,不如说,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收取她的信任。”
宋云起:上辈子喜欢上她的。
“其次,开始解释上次你突然离开的原因,记住一点,眼睛不要乱瞟,要盯着她的眼睛看,这样的话才会让人相信。”
宋云起:只要她在,我的眼里只有她。
“如果她相信了,原谅你了,那么就成了,你们就算在一起了。”
话音一转,“但是,如果前两条都没用的话,你就是出美男计!”
“你的脸和身体都是必杀技,有意无意的在她面前露出锁骨,相信我,很有用!
对了,女孩子还吃撒娇卖萌这一套,不过······这个不适合你。”
宋云起撒娇,林锐想想那个画面,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说了一大堆,林锐有些口干舌燥,倒了一杯水吸溜吸溜的喝了起来。
宋云起注视着黑板,把上面的内容全部记在脑子里,低头思索着。
一个喝茶,一个沉思,两个人互相不干扰,空旷封闭的实验室非常安静。
就在这时,办公桌上的电话响起。
林锐放下瓷缸,接了电话,懒散的倚靠在桌子上,“喂,我是林锐。”
电话那头响起林斌的声音,“云起在实验室吗?”
“在。”林斌看了一眼宋云起。
“有一个棘手的文件要处理,我已经让人送来了,等会就到……”
挂了电话,林锐深深的叹口气,“又有的忙咯。”
宋云起想通之后,迫不及待的想回红旗大队,站起身就要走,不想又被林锐拦住。
黑眸泛着冷光,幽幽的看着他,“让开!”
“别走呀,有个很棘手的事要处理,我哥特别交代了,让我们加紧时间处理。”林锐硬着头皮挡着。
“不是有你在吗?”
“你太看得起我了,看在刚才我对你出谋划策的份上,你就处理完事情再走,也让我给我哥一个交代。”林锐差点给他跪下了。
林斌的交代的事情对他来讲就是圣旨,他不得不从。
宋云起瞥了林锐一眼,想到沫沫是喜欢她的,心情有些好,就答应了。
林锐松了口气。
……
夏沫被一个无赖缠上了。
这个人就是罗高义。
事情是这样的,罗高义虽是城里人,家里并没有多富裕,可以说是穷。
家穷人多,吃饭成问题。
罗高义想着乡下粮食最多,再怎么着也不会饿死,比在家里跟九个兄弟姐妹抢饭吃,吃不饱的强,就义无反顾的下了乡。
不尽人意的是下乡后的日子过的没有想象中的好,粗茶淡饭,还根本吃不饱,才上了几天工,手上就已经磨出了茧子。
每到饭点,闻到对面飘来的香味,吃不到摸不着,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当他看到包包子和丰弘义去对面吃饭的时候,心里的醋坛子打翻了,心里极度不平衡。
凭什么他们俩可以去对面吃饭,而他却不可以!
他不仅要吃到夏沫做的菜,还要天天吃!
有了这种想法,罗高义就开始酝酿一个主意,那就是娶夏沫。
在村里打听了一下夏沫家的情况,得知夏沫的爹被书记写信夸奖过,还给公安局送菜,收入颇丰,听说夏沫是高中毕业,有时给报社做翻译,一篇稿子几块几十块甚至一百块多块不等,学历倒是跟他相匹配。
她家一个月的收入是普通人家的四五倍,甚至不止。
关键夏永安就一个亲生的孩子,那就是夏沫,她虽然有一个哥哥,但那个哥哥是收养来的,还去当兵了,能不能回来还成问题,家产肯定是夏沫一个人的。
只要娶了夏沫,就相当于把整个夏家收入囊中,他就能不用干累死人不偿命的农活,吃着美味的食物,还有美人在怀,舒舒服服的享福了。
他是城里户口,长得也很俊,条件这么优越,夏沫就偷着笑吧。
抱着这样的想法,罗高义直接去了夏沫家,空着手不好看,就拎了半斤江米条。
这可把他心疼坏了,江米条是他唯一的零嘴吃食,他自己都舍不得吃,就拿给夏沫,夏沫知道后一定很感动吧。
敲了敲门,开门的正巧是夏沫,罗高义直接看傻凌乱眼,不争气的咽了咽口水。
这女人也太tmd漂亮了吧!
皮肤细腻的像最上乘的丝绸,白嫩光滑,一点瑕疵都没有。
鼻尖嗅到从她身上飘来的清香,很好闻,不是花香,说不出来的味道。
该不会是她的体香吧!
视线不由自主的落在那鼓鼓囊囊的胸口,腰真细,柔弱无骨,一只手就能掌握。
罗高义眼睛冒着绿光,紧张的搓手,故作温文尔雅的说道:“自上次见到你之后,我就魂牵梦绕,食不下咽,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我想,我大概是喜欢上你了。”
宋云起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收回脚,眼眸直勾勾地看着他,眼神有些懵懂,“我要怎么做?”
真像一只大狗狗,咳咳,他说着玩的,可不能让宋云起知道,不然他就玩完了。
接下来就是林锐老师的教学时间,原本写着密密麻麻的化学公式的黑板变成了一条条攻略办法。
林锐拿着粉笔在黑板上写着 ,“首先,先找个人少的地方,诉说你对她的喜欢,不如说,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收取她的信任。”
宋云起:上辈子喜欢上她的。
“其次,开始解释上次你突然离开的原因,记住一点,眼睛不要乱瞟,要盯着她的眼睛看,这样的话才会让人相信。”
宋云起:只要她在,我的眼里只有她。
“如果她相信了,原谅你了,那么就成了,你们就算在一起了。”
话音一转,“但是,如果前两条都没用的话,你就是出美男计!”
“你的脸和身体都是必杀技,有意无意的在她面前露出锁骨,相信我,很有用!
对了,女孩子还吃撒娇卖萌这一套,不过······这个不适合你。”
宋云起撒娇,林锐想想那个画面,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说了一大堆,林锐有些口干舌燥,倒了一杯水吸溜吸溜的喝了起来。
宋云起注视着黑板,把上面的内容全部记在脑子里,低头思索着。
一个喝茶,一个沉思,两个人互相不干扰,空旷封闭的实验室非常安静。
就在这时,办公桌上的电话响起。
林锐放下瓷缸,接了电话,懒散的倚靠在桌子上,“喂,我是林锐。”
电话那头响起林斌的声音,“云起在实验室吗?”
“在。”林斌看了一眼宋云起。
“有一个棘手的文件要处理,我已经让人送来了,等会就到……”
挂了电话,林锐深深的叹口气,“又有的忙咯。”
宋云起想通之后,迫不及待的想回红旗大队,站起身就要走,不想又被林锐拦住。
黑眸泛着冷光,幽幽的看着他,“让开!”
“别走呀,有个很棘手的事要处理,我哥特别交代了,让我们加紧时间处理。”林锐硬着头皮挡着。
“不是有你在吗?”
“你太看得起我了,看在刚才我对你出谋划策的份上,你就处理完事情再走,也让我给我哥一个交代。”林锐差点给他跪下了。
林斌的交代的事情对他来讲就是圣旨,他不得不从。
宋云起瞥了林锐一眼,想到沫沫是喜欢她的,心情有些好,就答应了。
林锐松了口气。
……
夏沫被一个无赖缠上了。
这个人就是罗高义。
事情是这样的,罗高义虽是城里人,家里并没有多富裕,可以说是穷。
家穷人多,吃饭成问题。
罗高义想着乡下粮食最多,再怎么着也不会饿死,比在家里跟九个兄弟姐妹抢饭吃,吃不饱的强,就义无反顾的下了乡。
不尽人意的是下乡后的日子过的没有想象中的好,粗茶淡饭,还根本吃不饱,才上了几天工,手上就已经磨出了茧子。
每到饭点,闻到对面飘来的香味,吃不到摸不着,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当他看到包包子和丰弘义去对面吃饭的时候,心里的醋坛子打翻了,心里极度不平衡。
凭什么他们俩可以去对面吃饭,而他却不可以!
他不仅要吃到夏沫做的菜,还要天天吃!
有了这种想法,罗高义就开始酝酿一个主意,那就是娶夏沫。
在村里打听了一下夏沫家的情况,得知夏沫的爹被书记写信夸奖过,还给公安局送菜,收入颇丰,听说夏沫是高中毕业,有时给报社做翻译,一篇稿子几块几十块甚至一百块多块不等,学历倒是跟他相匹配。
她家一个月的收入是普通人家的四五倍,甚至不止。
关键夏永安就一个亲生的孩子,那就是夏沫,她虽然有一个哥哥,但那个哥哥是收养来的,还去当兵了,能不能回来还成问题,家产肯定是夏沫一个人的。
只要娶了夏沫,就相当于把整个夏家收入囊中,他就能不用干累死人不偿命的农活,吃着美味的食物,还有美人在怀,舒舒服服的享福了。
他是城里户口,长得也很俊,条件这么优越,夏沫就偷着笑吧。
抱着这样的想法,罗高义直接去了夏沫家,空着手不好看,就拎了半斤江米条。
这可把他心疼坏了,江米条是他唯一的零嘴吃食,他自己都舍不得吃,就拿给夏沫,夏沫知道后一定很感动吧。
敲了敲门,开门的正巧是夏沫,罗高义直接看傻凌乱眼,不争气的咽了咽口水。
这女人也太tmd漂亮了吧!
皮肤细腻的像最上乘的丝绸,白嫩光滑,一点瑕疵都没有。
鼻尖嗅到从她身上飘来的清香,很好闻,不是花香,说不出来的味道。
该不会是她的体香吧!
视线不由自主的落在那鼓鼓囊囊的胸口,腰真细,柔弱无骨,一只手就能掌握。
罗高义眼睛冒着绿光,紧张的搓手,故作温文尔雅的说道:“自上次见到你之后,我就魂牵梦绕,食不下咽,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我想,我大概是喜欢上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