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开口,林知南也立马放下碗道:“姐,我也不想上了。”
林知玥温和的看了看他们,“姐知道你们都很懂事,不想上学是为了给家里省钱。
但姐已经想到挣钱的法子了,保证以后我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你们都还小,安安心心的把书读好才是正事。”
林知东道:“姐,我不上学了,你继续上,我是这个家的长子,爸妈不在了,理应我来扛起重担。
再过几个月我就满十六周岁了,就可以接爸的班,到时候我就能养起家了。”
虽然他很喜欢读书,但男子汉大丈夫,他又怎么能让姐姐一个弱女子肩负着整个家的负担,他姐姐也不过才比他大一岁。
林知玥微微吸了一口气,脸上浮现了一抹苦涩,“钢铁厂的那个接班名额,我已经让给张主任的侄子了。”
“为什么?”
林知东很是不能理解,就算他现在够年纪接班,他姐接也一样的。
无非是工资低了点,但他们全家有了这份工作也不至于饿死。
为什么要给别人?
“因为这样张主任的哥哥才能把大集的摊位让给我,过几天我再去买一台缝纫机,缝制些手工活去卖,怎么着也比上班赚的多。
所以钱的方面,你们不用担心。”
林知南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姐,你可真是聪明啊,若不是怕被抓,我早就想自己倒腾点东西卖了,要是有了正当的摊位,那还不是想怎么卖就怎么卖!我不上学了,我跟你一起干!”
反正他学习也一般,早就不想念了。
林知玥脸一板,“不行!我告诉你们,上学是为了学知识,只有肚子里的知识多了,你们以后走向社会才能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才能成为更好的人。
说不准过两年高考就恢复了,到时候你们都考个好大学就能出人头地了,等你们以后挣了大钱,我就啥也不干了,专等着你们养。”
林知阳拍着胸脯道:“放心吧姐,等我长大了,一定养你!”
林知玥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好!我们阳阳最乖了,都别看着了,赶紧吃饭。”
她自己先夹了一筷子白菜放进了嘴里。
林知东和林知南也都不敢再提退学的事了,两人心里暗暗发誓要一辈子对姐好!
等下午弟弟妹妹们都去上学了之后,林知玥便穿着雨披背着背篓走了四五里路,来到了后山。
因为现在下雪,没人来山上狩猎,所以林知玥便想来碰碰运气。
山路湿滑,她也没敢往上爬。
就拿了一个木棍,在山脚下的枯草丛里翻了翻。
但扒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看见任何活物。
眼看着雪越下越大,林知玥刚想放弃,突然听到一阵“咕咕咕……”的声音,然后就看见一只野鸡扑棱着翅膀飞了起来。
但由于天气寒冷,野鸡根本飞不高,林知玥一棍子就把它砸了下来。
拎在手里差不多有个两三斤,瘦是瘦了点,但相对于她们两月都没沾荤腥的家庭来说,就是人间美味了。
林知玥把野鸡放到背篓里,高兴的往家走。
没走多远就路过一条河。
河边有个青年撑着伞在钓鱼,林知玥刚想快步走过去。
便听见身传来一道低沉且富有磁性的声音,“林知玥,等等。”
她转头看过去,就见那青年剑眉星目容颜俊逸。
倾长的身材穿着一身藏青色的中山装,风姿绰约。
映鹅毛大雪和雾气腾腾的长河,好看到不输21世纪娱乐圈的任何一个顶流。
林知玥认识他,应该说是在原主的记忆中有他。
永福巷的三好学霸青年,许景元!
他父亲是家具厂的厂长,母亲是皮革厂的办公室主任,大哥是中学老师,二哥是医生。
而许景元,今年17岁上高二,每次考试都是全市第一。
这是个集颜值才华和家世于一身的人,跟她简直天差地别。
所以即便他们同生在永福巷,偶尔见到也只是擦肩而过。
“有什么事吗?”林知玥语气淡淡的带着疏离。
他一开口,林知南也立马放下碗道:“姐,我也不想上了。”
林知玥温和的看了看他们,“姐知道你们都很懂事,不想上学是为了给家里省钱。
但姐已经想到挣钱的法子了,保证以后我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你们都还小,安安心心的把书读好才是正事。”
林知东道:“姐,我不上学了,你继续上,我是这个家的长子,爸妈不在了,理应我来扛起重担。
再过几个月我就满十六周岁了,就可以接爸的班,到时候我就能养起家了。”
虽然他很喜欢读书,但男子汉大丈夫,他又怎么能让姐姐一个弱女子肩负着整个家的负担,他姐姐也不过才比他大一岁。
林知玥微微吸了一口气,脸上浮现了一抹苦涩,“钢铁厂的那个接班名额,我已经让给张主任的侄子了。”
“为什么?”
林知东很是不能理解,就算他现在够年纪接班,他姐接也一样的。
无非是工资低了点,但他们全家有了这份工作也不至于饿死。
为什么要给别人?
“因为这样张主任的哥哥才能把大集的摊位让给我,过几天我再去买一台缝纫机,缝制些手工活去卖,怎么着也比上班赚的多。
所以钱的方面,你们不用担心。”
林知南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姐,你可真是聪明啊,若不是怕被抓,我早就想自己倒腾点东西卖了,要是有了正当的摊位,那还不是想怎么卖就怎么卖!我不上学了,我跟你一起干!”
反正他学习也一般,早就不想念了。
林知玥脸一板,“不行!我告诉你们,上学是为了学知识,只有肚子里的知识多了,你们以后走向社会才能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才能成为更好的人。
说不准过两年高考就恢复了,到时候你们都考个好大学就能出人头地了,等你们以后挣了大钱,我就啥也不干了,专等着你们养。”
林知阳拍着胸脯道:“放心吧姐,等我长大了,一定养你!”
林知玥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好!我们阳阳最乖了,都别看着了,赶紧吃饭。”
她自己先夹了一筷子白菜放进了嘴里。
林知东和林知南也都不敢再提退学的事了,两人心里暗暗发誓要一辈子对姐好!
等下午弟弟妹妹们都去上学了之后,林知玥便穿着雨披背着背篓走了四五里路,来到了后山。
因为现在下雪,没人来山上狩猎,所以林知玥便想来碰碰运气。
山路湿滑,她也没敢往上爬。
就拿了一个木棍,在山脚下的枯草丛里翻了翻。
但扒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看见任何活物。
眼看着雪越下越大,林知玥刚想放弃,突然听到一阵“咕咕咕……”的声音,然后就看见一只野鸡扑棱着翅膀飞了起来。
但由于天气寒冷,野鸡根本飞不高,林知玥一棍子就把它砸了下来。
拎在手里差不多有个两三斤,瘦是瘦了点,但相对于她们两月都没沾荤腥的家庭来说,就是人间美味了。
林知玥把野鸡放到背篓里,高兴的往家走。
没走多远就路过一条河。
河边有个青年撑着伞在钓鱼,林知玥刚想快步走过去。
便听见身传来一道低沉且富有磁性的声音,“林知玥,等等。”
她转头看过去,就见那青年剑眉星目容颜俊逸。
倾长的身材穿着一身藏青色的中山装,风姿绰约。
映鹅毛大雪和雾气腾腾的长河,好看到不输21世纪娱乐圈的任何一个顶流。
林知玥认识他,应该说是在原主的记忆中有他。
永福巷的三好学霸青年,许景元!
他父亲是家具厂的厂长,母亲是皮革厂的办公室主任,大哥是中学老师,二哥是医生。
而许景元,今年17岁上高二,每次考试都是全市第一。
这是个集颜值才华和家世于一身的人,跟她简直天差地别。
所以即便他们同生在永福巷,偶尔见到也只是擦肩而过。
“有什么事吗?”林知玥语气淡淡的带着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