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晨曦握紧手机,淡淡地说“算了,别想了,先回家吧。”左右也斗不过段北澜,走一步看一步吧。
原本以为车子退回去,这事就过去了,谁知道段老板像着了魔一样,一定要把这车送给她。
方峂连着来了三天,每天都要被她毫不留情地拒绝一遍,可第二天,却依旧面不改色地过来送车。
惠晨曦烦得要死,干脆躲在余娅薇的家里不出来。反正余娅薇最近搬去了小男友那里,这屋子空着也是空着。
余娅薇的放着不算大,160的两室一厅,一梯两户。隔壁一直都没人,谁知道刚住进来两天,隔壁就开始变得嘈杂,她通过猫眼一看,好像是隔壁在搬家。
她也没在意,有人住进来很正常,毕竟谁家的房子也不能一直空着。隔天下楼的时候,她碰见一个男孩,戴着鸭舌帽,手里还牵着一只狗。
她惊讶地看着面前皮肤黝黑却英俊的男孩,世界真是小,这不是大兴安岭林厂吗!他好像比理塘的时候更黑了一点,但身材却好了不止一点点,隔着衣服,都可以清晰地看见他手臂上的肌肉。
林厂见她也很惊讶,看了看她身后的单元门,手指向上指了指“你住这里?”
惠晨曦想了想,“暂时算吧。”
林厂被她搞得有些不明所以“什么叫暂时算。”
“这我朋友家,我暂时在这住几天。”她上下打量着林厂,他穿了一身家居服,还牵着只狗,应该是住在这里“你也住这?”
林厂挥了挥手里的狗绳,笑着开玩笑说道“不呀,我收钱代人遛狗的。”
惠晨曦笑着给了他一拳,“别逗。”她摸了摸脚边欢快摇尾巴的哈士奇,“它叫什么?”
“大狗。”
“什么?”
“大狗。”
“哈哈哈,”晨曦笑得前仰后合,“你家连狗子都这么有个性。”
林厂也笑,看着狗子不停地拿头蹭着晨曦的腿,欣喜的说道“呦嘿,它很喜欢你。”
又说“对了,你宝贝的宝小黑,在地下车库。”
晨曦惊讶,“你竟然把它开回来了!”
“大姐,那可是一百万的车,哪能说不要就不要了。”
惠晨曦笑而不语,专心地撸了会儿狗子才说“宝小黑我不要了,哪天去过个户吧。”
林厂似乎已经习惯她的大方,并不接她的话,毕竟他也不缺一辆车。他目光扫过晨曦的着装,问道“你要出去吗?”
晨曦点头“嗯,去小区门口取快递。”
“怎么不让人送进来?”这里是高档小区,保安一般都会帮忙送到门口。
“快递说要验货。”她说得平静,丝毫不见一点紧迫感。
“那你还不快去!”林厂十分热情的推着她往前走,大狗又蹦又跳地跟在两人身旁,场面热闹而欢乐。
惠晨曦很喜欢和林厂相处时的这种氛围,他身上带着那种独属于年轻的阳光自信,这对晨曦有着莫名的吸引力。
林厂就像光一样耀眼,总能吸引着阴郁的人类向他靠近。晨曦就好比是森林里,高大树木下求生的小花,面对不时从树叶缝隙里投射下的阳光,会不断地渴求,努力的向阳生长。
而林厂就是那束光,虽然不常有,但只要出现,晨曦总会痴迷地向往。
林厂震惊地看着眼前硕大的纸箱,忽然觉得自己完全低估了女人的购物能力。他指着四个比哈士奇都大的纸箱,问道“惠晨曦,你是把火箭买回来了吗?”
晨曦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弟弟真是厉害,能掐会算,这都能猜对。”
林厂直接懵了“你还真买了火箭呀!”
晨曦翻着眼皮看他,十分嫌弃他的智商“想什么呢!我没事买那玩意干啥!这是乐高,乐高火箭。”
林厂表示并不相信,摇着头吐槽“你这可能是,把整个航天发射中心都买回来了。这怕不是要拼到退休。”
能不能拼完那都是后话,在保安的帮助下,总算是将四个箱子抬回了家。
哈士奇欢快地在屋里蹦跶,林厂担心它会拆家,将它拴在了玄关。晨曦也没忙着拆箱,而是邀请林厂坐下,喝杯冰凉凉的橙汁。
林厂脸色有些奇怪,杯子拿在手上,弱弱地问了一句“你知不知道你隔壁有人?”
“知道呀,前两天刚搬过来的,”晨曦觉得他这话问得很奇怪,“你怎么这么问,有人住不应该是正常的吗?”
见林厂一脸欲语还休的表情,她恍然大悟“不会吧!你住隔壁?”
林厂还给她一个尴尬又热情的笑容“没错,就是我。”
惠晨曦无语凝噎,这真是狗血他妈给狗血开门,狗血到家了!
既然如此,晨曦索性点了一份水煮鱼,邀请新邻居一起享用,算作给林厂暖居。
“这水煮鱼味道不错,但跟川蜀的比起来,还是差了一点。”林厂被辣得不行,冰凉的橙汁已经喝了两杯。
晨曦点头附和,的确没法和正宗的川蜀菜比。抬头看见林厂黑黝的皮肤,突然就想知道他在西藏都经历了什么。
她试探性地开口问道“不跟我分享一下西藏的经历吗?”
林厂的眼里挂上一丝遗憾“很可惜,我也没去成西藏。家里出了点急事,叫我回来。”
晨曦也觉得很可惜,那次不期而遇的旅行,结果谁也没有走到终点。
她将一块通红的辣椒夹出碗里,宽心安慰他“没关系,以后有机会再去吧。”
林厂也同意,还热情地邀请她“那一定要等你一起去。”
晨曦欣然同意,“行,还开宝小黑去,也让它完成一个进藏的里程碑。”她举起杯子,林厂配合地端起杯子与她相碰。在玻璃清脆的碰撞声中,两人相视一笑,宛如多年好友一样的默契。
“你呢?之后又去了哪里?”林厂问她。
“哪也没去,”晨曦垂下眸子,随意夹了块鱼肉,“在川蜀被债主抓到了,把我吓得直接进了医院,住了三天,最后是这个房子的主人,拿钱把我赎回来的。”
惠晨曦握紧手机,淡淡地说“算了,别想了,先回家吧。”左右也斗不过段北澜,走一步看一步吧。
原本以为车子退回去,这事就过去了,谁知道段老板像着了魔一样,一定要把这车送给她。
方峂连着来了三天,每天都要被她毫不留情地拒绝一遍,可第二天,却依旧面不改色地过来送车。
惠晨曦烦得要死,干脆躲在余娅薇的家里不出来。反正余娅薇最近搬去了小男友那里,这屋子空着也是空着。
余娅薇的放着不算大,160的两室一厅,一梯两户。隔壁一直都没人,谁知道刚住进来两天,隔壁就开始变得嘈杂,她通过猫眼一看,好像是隔壁在搬家。
她也没在意,有人住进来很正常,毕竟谁家的房子也不能一直空着。隔天下楼的时候,她碰见一个男孩,戴着鸭舌帽,手里还牵着一只狗。
她惊讶地看着面前皮肤黝黑却英俊的男孩,世界真是小,这不是大兴安岭林厂吗!他好像比理塘的时候更黑了一点,但身材却好了不止一点点,隔着衣服,都可以清晰地看见他手臂上的肌肉。
林厂见她也很惊讶,看了看她身后的单元门,手指向上指了指“你住这里?”
惠晨曦想了想,“暂时算吧。”
林厂被她搞得有些不明所以“什么叫暂时算。”
“这我朋友家,我暂时在这住几天。”她上下打量着林厂,他穿了一身家居服,还牵着只狗,应该是住在这里“你也住这?”
林厂挥了挥手里的狗绳,笑着开玩笑说道“不呀,我收钱代人遛狗的。”
惠晨曦笑着给了他一拳,“别逗。”她摸了摸脚边欢快摇尾巴的哈士奇,“它叫什么?”
“大狗。”
“什么?”
“大狗。”
“哈哈哈,”晨曦笑得前仰后合,“你家连狗子都这么有个性。”
林厂也笑,看着狗子不停地拿头蹭着晨曦的腿,欣喜的说道“呦嘿,它很喜欢你。”
又说“对了,你宝贝的宝小黑,在地下车库。”
晨曦惊讶,“你竟然把它开回来了!”
“大姐,那可是一百万的车,哪能说不要就不要了。”
惠晨曦笑而不语,专心地撸了会儿狗子才说“宝小黑我不要了,哪天去过个户吧。”
林厂似乎已经习惯她的大方,并不接她的话,毕竟他也不缺一辆车。他目光扫过晨曦的着装,问道“你要出去吗?”
晨曦点头“嗯,去小区门口取快递。”
“怎么不让人送进来?”这里是高档小区,保安一般都会帮忙送到门口。
“快递说要验货。”她说得平静,丝毫不见一点紧迫感。
“那你还不快去!”林厂十分热情的推着她往前走,大狗又蹦又跳地跟在两人身旁,场面热闹而欢乐。
惠晨曦很喜欢和林厂相处时的这种氛围,他身上带着那种独属于年轻的阳光自信,这对晨曦有着莫名的吸引力。
林厂就像光一样耀眼,总能吸引着阴郁的人类向他靠近。晨曦就好比是森林里,高大树木下求生的小花,面对不时从树叶缝隙里投射下的阳光,会不断地渴求,努力的向阳生长。
而林厂就是那束光,虽然不常有,但只要出现,晨曦总会痴迷地向往。
林厂震惊地看着眼前硕大的纸箱,忽然觉得自己完全低估了女人的购物能力。他指着四个比哈士奇都大的纸箱,问道“惠晨曦,你是把火箭买回来了吗?”
晨曦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弟弟真是厉害,能掐会算,这都能猜对。”
林厂直接懵了“你还真买了火箭呀!”
晨曦翻着眼皮看他,十分嫌弃他的智商“想什么呢!我没事买那玩意干啥!这是乐高,乐高火箭。”
林厂表示并不相信,摇着头吐槽“你这可能是,把整个航天发射中心都买回来了。这怕不是要拼到退休。”
能不能拼完那都是后话,在保安的帮助下,总算是将四个箱子抬回了家。
哈士奇欢快地在屋里蹦跶,林厂担心它会拆家,将它拴在了玄关。晨曦也没忙着拆箱,而是邀请林厂坐下,喝杯冰凉凉的橙汁。
林厂脸色有些奇怪,杯子拿在手上,弱弱地问了一句“你知不知道你隔壁有人?”
“知道呀,前两天刚搬过来的,”晨曦觉得他这话问得很奇怪,“你怎么这么问,有人住不应该是正常的吗?”
见林厂一脸欲语还休的表情,她恍然大悟“不会吧!你住隔壁?”
林厂还给她一个尴尬又热情的笑容“没错,就是我。”
惠晨曦无语凝噎,这真是狗血他妈给狗血开门,狗血到家了!
既然如此,晨曦索性点了一份水煮鱼,邀请新邻居一起享用,算作给林厂暖居。
“这水煮鱼味道不错,但跟川蜀的比起来,还是差了一点。”林厂被辣得不行,冰凉的橙汁已经喝了两杯。
晨曦点头附和,的确没法和正宗的川蜀菜比。抬头看见林厂黑黝的皮肤,突然就想知道他在西藏都经历了什么。
她试探性地开口问道“不跟我分享一下西藏的经历吗?”
林厂的眼里挂上一丝遗憾“很可惜,我也没去成西藏。家里出了点急事,叫我回来。”
晨曦也觉得很可惜,那次不期而遇的旅行,结果谁也没有走到终点。
她将一块通红的辣椒夹出碗里,宽心安慰他“没关系,以后有机会再去吧。”
林厂也同意,还热情地邀请她“那一定要等你一起去。”
晨曦欣然同意,“行,还开宝小黑去,也让它完成一个进藏的里程碑。”她举起杯子,林厂配合地端起杯子与她相碰。在玻璃清脆的碰撞声中,两人相视一笑,宛如多年好友一样的默契。
“你呢?之后又去了哪里?”林厂问她。
“哪也没去,”晨曦垂下眸子,随意夹了块鱼肉,“在川蜀被债主抓到了,把我吓得直接进了医院,住了三天,最后是这个房子的主人,拿钱把我赎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