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混淆视听(1/2)
当张小蛮由警车护送来到法院的时候,大家惊讶地看着身穿赛车服的他,就很疑惑。
这么热的天,穿这么厚,张小蛮不热吗?
热是热,但比丢了小命可要好太多了。
当然,张小蛮也没有立即公布他遇袭的消息,这事还在调查之中。
兴许是某个甄经武的狂热粉丝干出来的也说不定,反正这事就交给徐涛侦办了。
张小蛮像是走红毯的明星一样,挥手和门口的粉丝们致意,很快就被一群记者给围住了。
“张小蛮你好,能说说对这次庭审有多大把握吗?”一个记者问道。
“100%把握,区别只是被告判几年,赔偿多少的问题。”张小蛮说道。
“那你们现在掌握了什么关键证据吗?”另一个记者问道。
眼看身边的人越聚越多,张小蛮就笑着说:“这事你们马上就知道了,还是让我先进去吧,你们不希望原告因为人多,而无法入场吧?”
大家都笑了,然后自动让开了位置,让张小蛮进入法庭。
法庭里,两位女士都已经到了,梁思影在律师位,小馨芯坐在原告席,和张小蛮在一起。
而被告席上,就看到一脸阴沉的甄经武,显然他的心情不怎么样。
庭审终于开始了,在审判长宣布开始后,首先由原告律师梁思影发言。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代表原告张小蛮、易馨,起诉甄经武及其精武直播公会……”
梁思影把起诉状复述一遍,这次起诉主要是围绕霸王合同,以及甄经武欺辱易馨展开。
张小蛮前面已经赔偿了违约金,脱离了精武公会,这次他就毫无顾忌的公开之前的霸王合同了。
大家这时才知道,精武公会合同里有着各种霸道合约,即便是月薪两三千的底层打杂小主播,违约金也高达数百万甚至上千万,这就是在广撒网,用违约金拴住人,在合同期就只能为公会打工。
另外一点为人诟病的,就是主播辛苦经营的账号,所有权居然不属于自己,而是公会。
这就相当于,主播就是个工具人,公会开设了账号,让主播去直播,将来如果主播离开,这个账号就别想再用了。
如果舍不得账号和粉丝,就只能继续为公会打工,这又是一个奴役主播的地方。
另外还有强行干预直播内容和风格,都是精武公会的七宗罪。
至于高额抽成这些,相比于以上的霸王条款,已经不算什么了。
梁思影逐条剖析霸王合同内容,外加张小蛮之前的经历,大家这下知道了,原来精武直播公会如此霸道,就是个吸血、奴役主播的蛀虫公司。
他们不付出什么劳动,却坐享其成,只要哄骗更多的人加入他们的公会,他们就有源源不绝的资金来源。
比如安排男女主播强行去线下走穴、站台,收入大头都被公司拿走,只给主播本人一点辛苦钱,因为财务不透明,找公司对账也没用,这都是白打工。
说完了合同问题,被告辩护律师开始狡辩,说他们的合同合法合规,如果乙方不想签,可以不签。
梁思影又说:“但你们一般是用哄骗加诱导的方式让人签合同,关键内容的字特别小,还隐藏在其他不容易看到的地方,这就是故意诱导签订合同,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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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混淆视听(2/2)
反了《合同法》。”
“我们该注明的地方都注明了,可能存在某些排版方面的错误,精武公司一定吸取教训,今后的合同保持字体统一。”
被告律师开始避重就轻,他们不承认合同有诱导,还态度“诚恳”的说要修改,这完全就是看到曝光后才有的待遇,否则他们一辈子都不会改正。
之后梁思影又说到解约困难的问题:“你们关于违约的条款,在用各种擦边球手段,强行限制解约条件,基本上只有你们能提出解约,如果乙方提出,就要支付高昂违约金,张小蛮就是受害者,这难道不是事实吗?”
“当然不是事实。张小蛮是违反合同,才被告违约的,另外我方也有很多成功协商解约的案例。”被告律师强调道。
梁思影说:“我要纠正被告律师的观点,是原告张小蛮解约不成,才做出无奈之举,被你们状告违约,如果可以轻松解约,会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吗?”
两位律师在讨论另外一起案子的案情,审判长就提醒两人不要跑题,还是要商量本案。
这时张小蛮给了梁思影一个眼色。暗示她不要在合同上面纠缠了,该抛出他们的杀手锏了。
梁思影看到后就点了点头,开始说易馨的案子。
易馨的事情,就有些可悲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被心怀恶意的上司灌醉,继而在丧失意识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那还是她的第一次。
随后易馨神情萧索,直播也经常发呆,这在直播录像里就能看到。
之后甄经武还数次打电话让易馨去新华市,说是给她安排商演和推广,但易馨都没去,她知道去了不会有好事情,无非是用身体换资源。
本来易馨想要淡忘这件事,就当被狗咬了一口,但一个多月后,易馨发现自己竟然有喜了,感觉天都塌了。
易馨和甄经武说了这件事,甄经武就很不耐烦,给她转账一万元,让易馨自己去打掉孩子,期间面都没露过。
易馨很要强,没有收钱,自己去医院做了手术,就回出租屋养着。
结果因为独身在异地,没钱又没人照顾,导致卧床三天,因为行动困难,都没怎么吃饭,十分虚弱。
后来还是被张小蛮无意间发现,找到梁思影照顾她,才让易馨恢复过来。
综上所述,甄经武违背妇女意志,属于强奸范畴,易馨已经报警,警方正在调查之中。
另外易馨起诉精武公司,要求立即解除霸王合同,当初她也是没看到条款,就冒失地签了字,理应合同作废。
“这完全是扭曲事实!”
被告律师立即起身反对,他抛出的论调还是那一套,诬陷易馨是个浪荡的女人,他还找来了几个男人,说是易馨同时和他们几个男人在交往,并说出易馨的某些身体特征,以增加他们证词的可信度。
另有一位酒店服务生还出来作证,说那天的酒局,是易馨主动勾引甄经武,故意借着醉酒躺到甄经武怀里等等,所以易馨是自愿,甄经武无罪。
至于合同解约的事情,被告律师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和同情,愿意给易馨无条件解约。
解约合同,不过是甄经武故意示好,他阴险的地方在于,造谣易馨个人作风有问题,从而想逃脱处罚。
不得不说,甄经武这狡辩和混淆视听的手法,确实有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