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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软肋

   第107章 软肋(1/2)

当天晚上,叶楚颜以皇后的名义,将金屋的那群宫女太监都调到了凤仪宫。

她在这里没有熟人,只有冬儿还熟悉一点。

冬儿得知,自己要去凤仪宫伺候未来皇后,整个人喜上眉梢。

叶楚颜幽幽叹了一口气。

因为她,和冬儿一起去金屋的四十个宫女全部被杀了。

她现在所能做的,就是让冬儿在自己身边。

至少,那晟今天答应自己,一旦逃跑成功,绝不杀凤仪宫的任何人。



第二日,那晟也遵守诺言,下了朝就来了凤仪宫,准备教叶楚颜练功。

叶楚颜看着一身白衣,戴着青色冠玉的那晟,忍不住蹙眉。

那晟今日这般打扮,不看脸,如冷冽贵公子一般。

看了脸,还是那个鬼魅帝王。

不过,那晟今日收起了平日的邪魅,面上带有几分严肃。

他当着叶楚颜的面,演练了一套拳法。

他演练的极快,好在叶楚颜也曾是习武之人,能看清其中的招数。

叶楚颜一边观摩一边若有所思。

这套拳法,出手之间不给自己留后路,上来就将自己的命门全部暴露在对手面前。

若是对手趁机进攻,则以一个诡异的姿势反攻对手的命门。

大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架势。

那晟出手极快,快得超出想象,若非会武之人,几乎看不到他出手的过程。

内功极深、快如闪电、不给自己留生路、这就是那晟武功高深诡异的原因。

这样的出招方式,等对手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杀了。

见叶楚颜的视线一直跟着自己,那晟演示完,收起内力,唏嘘道:“阿瑾这是爱上了朕的美色。”

叶楚颜无语。

好半响,“你要教我练武,又不让我看你,那我应该怎么办?”

那晟恍然大悟,“说的也是。阿瑾可看会了?”

“看会了,不过我现在毫无内功,只能学会些出手架势。杀你肯定没机会,逃走的时候对付普通人应该足够了。”

那晟太喜欢叶楚颜这种实话实说,毫不掩饰的态度了。

“阿瑾,朕只教你武艺怎么够,朕还要亲自教你骑马。”

说完,不等叶楚颜同意,便带着叶楚颜来到了宫里的御马苑。

穿过御马苑前面的屋殿,来到后院里一处豪华至极的马厩。

这个马厩和前院的马厩装饰不一样,看样子养的是那晟的御用骏马。

马厩外的宫奴见到那晟,立马跪了一地。

上次那晟来这里是五天前,他见白马精神恹恹,询问之下得知白马病了两日,当场便斩杀了这个马厩的所有宫奴。

现在白马已经痊愈,这里的新宫奴看到那晟过来,还是忍不住提心吊胆。

叶楚颜走进才发现,马厩里只有一匹白色骏马,浑身雪白,头颅高昂,威风凛凛,长鬃飞扬,马目里溢满桀骜。

见到那晟过来,白马从马厩栏杆上一跃而出,飞奔到那晟面前,前蹄半跪在他面前,垂下高昂的头颅,将头抵在他的手心上。

那晟用修长的手指抚摸了一下白马的鬃毛,脸上的邪魅完全没了,换上了一种很得意的表情。

叶楚颜垂眸看着这匹跪在地上的骏马,心有所触:又是白色!

宫里的所有宫女衣裳是白色;给自己的新名字姓白;他的御用骏马也是白色。

那晟喜欢一切白色?!白色在他心里有特殊意义。

这便是他的软肋吗?

叶楚颜还未回神,那晟便抱着她飞身骑上了马,白色骏马直起上半身,便在空地上飞奔了起来。

白马跑得飞快,快如疾风,叶楚颜来不及反应,身子便往后仰了过去,刚好靠在那晟的胸前。

她的后背猛然一烫,赶紧倾起身子,往前靠去。

那晟却猝然勒住了身下的白马,叶楚颜冷不丁的再次倚在了那晟的怀里。

那晟将头抵在她的后脖颈处,呼气炙热。

“阿瑾,你是不是在想,朕定是喜欢所有白色的东西?”

叶楚颜心里一震,那晟怎么猜到了自己的想法?

“朕让宫女穿白衣是为了杀她们的时候,血迹明显。”

“朕喜欢看她们浑身鲜血淋漓,还在拼死挣扎的样子。”

“朕给你赐名白瑾,是因为心血来潮。你若不喜,也可叫红瑾。”

“至于这匹白马,那只是凑巧。”

“朕每驯服一匹烈马,便会杀了上一匹。最近朕忙着驯服你,还没来得及驯服新的烈马,所以才留了它的性命。”

说完,他抱着叶楚颜翻身下马。

白马还没反应过来,那晟便一掌拍在白马的脑袋上,白马当场毙命。

饶是叶楚颜已经和那晟相处了这么多天,知道他的疯狂,还是忍不住有些讶然。

她眼睁睁地看着这匹白马死在自己面前,血溅满地。

即使死了,白马水汪汪的双眼还睁得大大的,似乎在问,为何要杀它?

死不瞑目。

那晟看着愣怔的叶楚颜,心旷神怡。

“阿瑾,朕说过,在这宫里,没人能猜得到朕的喜好。”

“你就是朕新驯服的烈马。所以,朕要杀了上一匹。”

“可我尚未臣服于你。”

“别担心,朕很快就会驯服你的。”

“你……”

那晟攫着叶楚颜的脸,浑身散发出霸气且笃定的气息。

似乎驯服叶楚颜这件事只是时间长短,他完全成竹在胸。

俩人四目相视。

片刻后,叶楚颜笑了。她就像是千辛万苦想破解一个封闭的匣子,结果无意之间触碰到了匣子上的某个机关,匣子反而自动打开了。

原来,这就是真正的那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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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7章 软肋(2/2)



他并非疯魔,也非暴虐。

他喜欢用不择手段的方式,征服和占有一切不屈的东西。

他要将所有东西都踩在脚下,玩弄于手心。

他极其享受这个过程。

他没有怜悯和良知,是因为他不懂爱,也不懂恨。

他囚着自己,是因为自己掉入冰河未死,并在山洞里拒绝过他。

这激起了他想要占有并驯服的欲望。

这就是他说的爱和喜欢。

他所谓的爱就是让看中之物匍匐在自己脚下。

他所谓的恨就是让对方以最痛苦的方式从世上消失。

他不觉得滥杀无辜是错误。

他理解不了正常人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更无法与人产生共情。

这是他做出这些疯狂之事的原因,也是他最大的软肋。



此时,北荣南境,虎克草原。

九月的天依旧燥人,但是虎克草原并不闷热,阵阵微风袭来,裹着清新的草香,舒爽宜人。

乌沐穿着一身红衣,披着同色披风,骑在黑色骏马上,慢悠悠地在这碧绿广袤的草原上前行。

按照规定,大丰和北荣互不相通,两国百姓不准踏入对方国境。

不过这十几年,两边对此规矩并不严守。

只要找到有门道的人,由那人领着就能顺利进入对方境内。

他早年行走四方,来过北荣,对此门道很清楚。

他那天决定去星城后,第二日便从荔城出发了。

一路穿过北荣最边境的小镇,朝着星城方向走去。

想到叶楚颜生前很喜欢骑马,他又买了一匹骏马,绕过官道大路,准备从这片草原横穿过去。

这片草原靠近边境,又时常有草匪出没,所以,人烟稀少。

一眼望去,整个草原除了头顶蓝天上荡着的些许白云,毫无人迹。

乌沐抬眼看了一下远处的斜阳,橘色的光布满了整个天际,和碧茵茵草原晕染成一片,像是一副瑰丽的画。

他的神情忽然变得温柔了起来。

“阿颜,你看到了吗?这便是草原上的日落,美不胜收。”

“我记得你幼时在军营曾说过,有机会想到北荣的草原上策马狂奔。”

“今日,我带你实现这个愿望。”

他低喃完,狠狠夹了一下马肚子,黑马骏马在草原上狂奔了起来。

他这身装扮,在这绿色草原上颇为显眼。

打马狂奔不到一刻钟,迎面过来三十多个骑马的黑衣人。

这群人朝着乌沐正面奔来,奔到面前,分别朝两边散开,团团围住了他。

乌沐被迫勒住了马,凝眉扫了一下这群人。他们个个手持双刀,面目凶狠。

看样子,应该是这片草原上的草匪。

其中一个草匪的马后还拖着一个少年。

看身形不过十四五岁,不知道被拖了多久,浑身衣衫褴褛,背上血肉模糊,脸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似乎已经死了。

草匪们也在默默打量着乌沐。

见乌沐衣着虽然普通,但是长相气质不俗,胯下的黑色骏马一看就非凡品,估摸着他是个有钱的主。

乌沐只想带叶楚颜策马狂奔,不想多管闲事。

突然被这群人拦下,心情大为不爽。

“滚开,否则我就不客气!”

带头的草匪满面虬髯,见乌沐一人对上自己三十多人,还毫不胆怯,大放厥词,忍不住哈哈大笑两声。

他们不是没打劫过会功夫的人,只是双拳难敌四手,功夫再好,也敌不过他们一群带刀会武之人。

“弟兄们,你们听到了吗?这位公子要对我们不客气。”

草匪们顿时哄笑起来。

一个草匪眼尖,一眼就看到了乌沐挂在马匹右边的黑色包裹。

包的很仔细,想来里面应该都是贵重之物。

他嚷嚷道:“老大,咱们和他废话什么,我看他的金银细软都在那个包裹里。杀了他,这骏马和包裹都是我们的了。”

草匪头领也不再啰嗦,大手一挥。

“上!”

乌沐坐在马上并未动弹,低头对着包裹道:“阿颜,等我一下,我不能让这群人脏了咱们的马。”

草匪们持刀一拥而上,几个草匪奔在最前面。

乌沐一把抽出腰间银色软剑,飞身跃起。

这群草匪还没反应过来,已经人头落地了。

乌沐一剑斩杀了七个草匪,落地后,身上丝毫未沾染血迹,不过右手提着的银色软剑上,鲜血蜿蜒直流。

他双眸黑亮,俊脸上有些不耐烦。

“剩下的,一起上,别耽误我时间!”

草匪们大惊失色。

草匪头领算是看出来了,这红衣男人是个硬茬,功夫远非他们这群草匪能比得上的。他向来遵守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立马高喊一声,“撤!”

几乎是片刻之间,草匪们便消失在远处的草原上了。

乌沐有些哑然。

这群草匪还真是孬种,打得过就打,打不过立马就跑。

他撕下一块草匪尸体上的衣衫,细细将软剑上的血痕擦干净,这才慢慢收回了自己腰间。

他翻身骑上自己的马,正准备继续往前走,撇眼看到地上趴着的少年。

原来骑马拖着少年的那个草匪死了。

他的马匹和后面拖着的这个少年就留在了这里。

乌沐叹了一口气。

相遇是缘,既然如此,便葬了这个少年再走。

他跳下马,将少年翻了过来。

没想到,少年还活着,只是气息微弱,瞪眼不能说话。

他被乌沐翻过身,正好与乌沐视线相撞。

乌沐惊诧道:“怎么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