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珞正好想问问沈承祐的想法,便问他:“承祐,你有什么打算?”
沈承祐紧抿了下唇说:“我是成人了,是男人,要养家,不能总是依赖姐。所以,我打算跟你们一起去开荒。”
沈珞眼带笑意说:“你不是会写字吗?你可以支个桌子,给人写家书。这里很多人是从外地来开荒的,对家书的需求比较多。”
她不提写字还好,一说到写字,沈承祐顿时涨红了脸。
“我只上了两年学,识的字不够多,文采也不够好,有钱的人不会找我写。来开荒的人钱都不多,即使想寄家书,他们也不会寄得太频繁,说不定一年甚至几年才寄一次,我挣不了多少钱。”
沈珞听得稀奇:“你很了解嘛,你这几天去街上打听过?”
“嗯。”沈承祐点头,“这几天你和二弟在忙别的事,我和巧云闲着没事,就到街上去走走看看,了解情况。我算过,在这里写字应该可以比在家里挣多点钱,但是还不足以让一家人衣食无忧。”
沈珞这下子倒是对沈承祐刮目相看了。
自从穿越过来,她对沈承祐的印象一直是弱鸡,姐宝男。后来虽然转变了一些,但还是弱。
想不到,他来到碎银滩后,竟然默默地干了这么多事。
见丁巧云面露犹豫之色,沈珞问:“巧云,你是不是有话想说?”
丁巧云看看沈承祐,有些心疼。
“我倒是觉得,承祐识字,不可埋没了。他可以边写字边读书,养家的话,我可以的,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开荒。”
“那不行,”沈承祐急忙反对,“你怀有身孕,怎么能做重活?养家是男人的事,你好好呆在家里就行。”
丁巧云不服气地说:“凭什么瞧不起女人?姐不也是女人,姐就做得很好。姐能干活养家,我也能。等我生下孩子,我就可以下地了。”
她现在肚子已经微微有点鼓起,看得出来是个孕妇了。
沈珞回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情形,那颐指气使的模样,竟一点都不像是同一个人。
好吧,她现在相信了,人是可以改变的。
沈承祐急忙摆手:“巧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有瞧不起你。我只是觉得,你怀了孕,太辛苦。这些活,我干就是。我才读了两年书,算什么读书人?”
他摊开两只手,低头看着,自嘲地笑。
“可笑我以前坐井观天,以为读了两年书,就是气运之子。我能读那两年书,是爹娘辛苦供我读的,并不是因为我有什么过人之处。要是爹娘还在,要是家里有钱,姐和二弟绣儿去读书,一样的可以读得很好。”
他这些日子教沈绣和小五识字,受到不小的打击。
这两人认字的速度之快,超乎他的想象。他觉得,再过不了多久,自己就没有什么可教他们的了。
沈珞点点头。
既然沈承祐有这样的认知,那么,只要他想读书,她可以让他继续读下去。
他现在才十八岁,放在她原来的世界,也就是刚参加完高考,准备上大学的年龄,在家长眼里,还是个孩子。
他若有心,再苦读个几年,未必不能考取个功名。即使考取不了功名,当个教书先生也不错。
当然,这些话沈珞暂且放在心里,没有说出来,她得再考验一下沈承祐。
沈承祐自幼被爹娘姐姐宠着,除了吃得差点穿得差点,没有真正吃过苦。只有让他真正去体验一下开荒,他的意志才能得到更好的磨练,也会更加珍惜读书的机会。
而且,经历过百姓的苦难,他将来若是有机会当官,才能更加体会百姓疾苦,做个造福一方的好官。
沈珞把这话放在心里,说:“承祐的想法很好。巧云,既然承祐长大了,成熟了,想当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你就不要再劝他了。你这些日子安心养胎,如果确实想要活动一下身子,就替我们做做饭吧。”
纪星舟眼神一下子亮了。
“是啊是啊,嫂子,你做的饭最好吃了。有好些日子没吃你做的饭了,可想死我了。”
他这话完全是出自真心实意,丁巧云的厨艺就是好,她做的饭菜比商城买的那些美食还要好吃。
刚才听了沈承祐和丁巧云的对话,他对这两人的态度也产生了很大的改变,也肯真心实意叫他们大哥大嫂了。
丁巧云微笑道:“既然你想吃,我现在就去买菜做饭。”
她再看了沈承祐一眼,眼中满是无奈,但也掺杂着一些喜悦。
她觉得自己真是太幸运了,相公如此疼爱自己,姐姐和小叔妹妹也都很好。
纪星舟连忙说:“嫂子,我已经买好菜了,你不用再出去买了。我去厨房看看,还缺不缺什么。”
说完,他急忙跑去厨房。
沈珞看得好笑,知道厨房里面其实什么菜都没有,纪星舟这是要现到商城买了放到厨房里呢。
为了配合纪星舟,沈珞叫住正欲往厨房走的丁巧云:“巧云,时候还早,不用这么急着去做饭。绣儿,你有没有给你嫂子量量尺寸?你嫂子也需要做点新衣服。对了,还有小宝宝的衣服,也要劳烦我们绣儿了。”
沈绣两眼亮晶晶的,非常得意。
“姐,你放心,我早就替嫂子量过了。小宝宝的衣服我也有在考虑,只是以前在路上不方便做。现在安定下来了,我可以开始做了。嫂子,你喜欢给小宝宝做什么样的衣服?”
沈绣的话正是说到了丁巧云的心坎上,姑嫂两个立刻就小宝宝的服装款式展开了讨论,直到纪星舟从厨房出来了,两人仍然讨论得热火朝天。
他们几人聊天的时候,小五在院子里及各个房间转悠。
沈珞瞧他的神情,一点都没有特别的表现,与沈绣他们一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模样截然不同,好像他是住大房子住习惯了的人似的。
沈珞走过去,搂住小五的肩膀,问:“小五,喜欢吗?”
小五点点头。
“走,我们过去看看你的房间。”沈珞带着小五往里面走。
第二进院子有五个房间,一家人刚好一人一间。
沈珞正好想问问沈承祐的想法,便问他:“承祐,你有什么打算?”
沈承祐紧抿了下唇说:“我是成人了,是男人,要养家,不能总是依赖姐。所以,我打算跟你们一起去开荒。”
沈珞眼带笑意说:“你不是会写字吗?你可以支个桌子,给人写家书。这里很多人是从外地来开荒的,对家书的需求比较多。”
她不提写字还好,一说到写字,沈承祐顿时涨红了脸。
“我只上了两年学,识的字不够多,文采也不够好,有钱的人不会找我写。来开荒的人钱都不多,即使想寄家书,他们也不会寄得太频繁,说不定一年甚至几年才寄一次,我挣不了多少钱。”
沈珞听得稀奇:“你很了解嘛,你这几天去街上打听过?”
“嗯。”沈承祐点头,“这几天你和二弟在忙别的事,我和巧云闲着没事,就到街上去走走看看,了解情况。我算过,在这里写字应该可以比在家里挣多点钱,但是还不足以让一家人衣食无忧。”
沈珞这下子倒是对沈承祐刮目相看了。
自从穿越过来,她对沈承祐的印象一直是弱鸡,姐宝男。后来虽然转变了一些,但还是弱。
想不到,他来到碎银滩后,竟然默默地干了这么多事。
见丁巧云面露犹豫之色,沈珞问:“巧云,你是不是有话想说?”
丁巧云看看沈承祐,有些心疼。
“我倒是觉得,承祐识字,不可埋没了。他可以边写字边读书,养家的话,我可以的,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开荒。”
“那不行,”沈承祐急忙反对,“你怀有身孕,怎么能做重活?养家是男人的事,你好好呆在家里就行。”
丁巧云不服气地说:“凭什么瞧不起女人?姐不也是女人,姐就做得很好。姐能干活养家,我也能。等我生下孩子,我就可以下地了。”
她现在肚子已经微微有点鼓起,看得出来是个孕妇了。
沈珞回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情形,那颐指气使的模样,竟一点都不像是同一个人。
好吧,她现在相信了,人是可以改变的。
沈承祐急忙摆手:“巧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有瞧不起你。我只是觉得,你怀了孕,太辛苦。这些活,我干就是。我才读了两年书,算什么读书人?”
他摊开两只手,低头看着,自嘲地笑。
“可笑我以前坐井观天,以为读了两年书,就是气运之子。我能读那两年书,是爹娘辛苦供我读的,并不是因为我有什么过人之处。要是爹娘还在,要是家里有钱,姐和二弟绣儿去读书,一样的可以读得很好。”
他这些日子教沈绣和小五识字,受到不小的打击。
这两人认字的速度之快,超乎他的想象。他觉得,再过不了多久,自己就没有什么可教他们的了。
沈珞点点头。
既然沈承祐有这样的认知,那么,只要他想读书,她可以让他继续读下去。
他现在才十八岁,放在她原来的世界,也就是刚参加完高考,准备上大学的年龄,在家长眼里,还是个孩子。
他若有心,再苦读个几年,未必不能考取个功名。即使考取不了功名,当个教书先生也不错。
当然,这些话沈珞暂且放在心里,没有说出来,她得再考验一下沈承祐。
沈承祐自幼被爹娘姐姐宠着,除了吃得差点穿得差点,没有真正吃过苦。只有让他真正去体验一下开荒,他的意志才能得到更好的磨练,也会更加珍惜读书的机会。
而且,经历过百姓的苦难,他将来若是有机会当官,才能更加体会百姓疾苦,做个造福一方的好官。
沈珞把这话放在心里,说:“承祐的想法很好。巧云,既然承祐长大了,成熟了,想当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你就不要再劝他了。你这些日子安心养胎,如果确实想要活动一下身子,就替我们做做饭吧。”
纪星舟眼神一下子亮了。
“是啊是啊,嫂子,你做的饭最好吃了。有好些日子没吃你做的饭了,可想死我了。”
他这话完全是出自真心实意,丁巧云的厨艺就是好,她做的饭菜比商城买的那些美食还要好吃。
刚才听了沈承祐和丁巧云的对话,他对这两人的态度也产生了很大的改变,也肯真心实意叫他们大哥大嫂了。
丁巧云微笑道:“既然你想吃,我现在就去买菜做饭。”
她再看了沈承祐一眼,眼中满是无奈,但也掺杂着一些喜悦。
她觉得自己真是太幸运了,相公如此疼爱自己,姐姐和小叔妹妹也都很好。
纪星舟连忙说:“嫂子,我已经买好菜了,你不用再出去买了。我去厨房看看,还缺不缺什么。”
说完,他急忙跑去厨房。
沈珞看得好笑,知道厨房里面其实什么菜都没有,纪星舟这是要现到商城买了放到厨房里呢。
为了配合纪星舟,沈珞叫住正欲往厨房走的丁巧云:“巧云,时候还早,不用这么急着去做饭。绣儿,你有没有给你嫂子量量尺寸?你嫂子也需要做点新衣服。对了,还有小宝宝的衣服,也要劳烦我们绣儿了。”
沈绣两眼亮晶晶的,非常得意。
“姐,你放心,我早就替嫂子量过了。小宝宝的衣服我也有在考虑,只是以前在路上不方便做。现在安定下来了,我可以开始做了。嫂子,你喜欢给小宝宝做什么样的衣服?”
沈绣的话正是说到了丁巧云的心坎上,姑嫂两个立刻就小宝宝的服装款式展开了讨论,直到纪星舟从厨房出来了,两人仍然讨论得热火朝天。
他们几人聊天的时候,小五在院子里及各个房间转悠。
沈珞瞧他的神情,一点都没有特别的表现,与沈绣他们一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模样截然不同,好像他是住大房子住习惯了的人似的。
沈珞走过去,搂住小五的肩膀,问:“小五,喜欢吗?”
小五点点头。
“走,我们过去看看你的房间。”沈珞带着小五往里面走。
第二进院子有五个房间,一家人刚好一人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