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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0章 终章

   第530章 终章(1/2)

OK!

得到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林河感觉这场庭审已经大功告成,默默取下了胸前的狂徒勋章。

在林河取下狂徒勋章的那一刻,韩玉山双眼恢复清明。

他有些懵逼的看着四周,不明白自己刚才为何同样是说出了心里话。

“法官大人,现在案情已经很明了了。”林河看着台上道,“在这段畸形的恋情中,包美珠为了满足内心的变态目的,不惜用重金维系这段感情。”

“她的行为,也对我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现在,原告仅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就要取消三年间的赠予,这对我的当事人是极其不合理的。”

“另外,关于原告人包美珠的侵犯他人隐私行为和原告律师为达诉讼目的,而作出的一些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情,还请法庭能够严处!”

咚!

“请问原告方,是否要对被告律师的提议进行质证?”

韩玉山和包美珠这会儿已经心乱如麻,心态完全崩了。

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自己刚才为何会鬼使神差的将心里话给说了出来。

这会儿,面对法官的提问,他们已经没心思跟林河争辩了。

咚!

“既然原被告双方再无新的意见提出,那么本法庭将进入合议庭评审程序!”

唐一书例行惯例的喊了一声,随后就与两位同事讨论起来。

十分钟后,庭审结果出来了。

法庭支持原告人包美珠的部分诉求:那就是判决被告人黄子坤返还包美珠百分之二十恋爱期间的花费,也就是六十万元。

对于这个结果,林河略微一沉吟,便接受了,当庭表示不再上诉。

法庭判黄子坤返还包美珠六十万,可并不代表认可原告一方的说法。

这六十万,算是法庭维护社会公俗良序的一点底线了。

不然,林河觉得,六十万包美珠都拿不到。

至于对包美珠和韩玉山二人的处罚,那也是相当到位。

包美珠因为多次雇人偷拍黄子坤,侵犯了黄子坤的隐私权,法庭对包美珠判处一个月的行政拘役。

原告律师韩玉山,为了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指使自己的当事人搜集为证,侵犯他人隐私,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三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

对韩玉山的处罚倒也算是合情合理,毕竟民事案件不同于刑事案件。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意,这里的有期徒刑,只是针对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是免于刑事处罚。

但是对于民事案件中的一些关系人,基本上是不可能构成伪证罪的,甚至是连行政处罚都没有。

所以,这也是目前国内的一些民事案件中,有些证人做假证屡禁不止的原因。

不过,韩玉山是一名职业律师,法庭对他的道德要求显然是会更高的。

被吊销从业资格证,这也就意味着他的饭碗丢了。

……………………………………………………

从法庭出来,林河站在法院内部的獬豸雕像下,再次将狂徒勋章取出,两块獬豸雕像在上午温暖的阳光下争相闪耀。

就如同春日花园里的娇艳花朵一般,争奇斗艳。

林河紧紧握住手中那枚狂徒勋章,喃喃道:愿龙国百姓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存在。

秋去春来!

春天到了,又到了万物复苏的季节。

而林河和颜曦月的婚礼,也定在了3月24日这天。

这一日,云鼎山庄1号院可谓是热闹异常。

不止是林河的一些朋友,如张炫迈,孙晓轩,聂风,黄忠志这些人来了。

还有白沙街的乡亲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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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0章 终章(2/2)

,光是为了接这些乡亲来参加婚礼,林河就找了五十辆大巴车。

除此之外,还有叶东林,袁步渠这些军中大佬,连林河想不到的是,就连日理万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君临战神都亲自来参加婚礼了。

这一日,在君临战神的号召下,北境十万将士奔来,为林河举办了一个盛大而又别开生面的婚礼。

酒席之上,叶君临主动跟林河碰杯:林兄弟,神交久矣,有没有兴趣跟我去北境为国杀贼?

林河微微一愣,随后笑笑没有说话。

PS:好了,本书就写到这里了,感谢诸位书友捧场!

司法故事千千万,写完都得十年半。

社会这么大,每天都会发生各种千奇百怪的司法案件,要写,是写不完的。

本书剧情都进行到这里了,再写,难免要写一些军伍战场上的事情。

有书友说我写打斗垃圾的一比,在下就不献丑了。

由于本人专业知识有限,写不出什么高深,具有指导意义的东西来,大家看书,图一乐就行。

再说了,想要在网文中学到什么高深的法律知识来,也是有些不现实的。

要是看本网友就能成为法师,那学法律的专业生,还不得哭晕在厕所。

不过要说是收获嘛,我想应该还是有一些吧,提高一下法商(情商,智商一个意思),日常生活中遇到事情,第一时间就意识到自己是否被侵权,该怎么样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点想必大家应该心中有数了吧。

若是如此,那么本人将不胜荣幸。

之所以要以林河结婚的故事完本,纯属是个人想法。

我个人觉得,婚姻就是男人的坟墓。

小小的一张结婚证,不知道埋葬了多少少年梦!

就说我吧,如果不是结婚了,平常要带孩子,要赚钱,忙的不可开交,现在指不定是在KTV搂着小妹玩骰子呢,而不是苦逼的在这里写书。

关于书友的一些疑问,我来解答一下。

有人问黄宏飞和他老婆离婚的案子还没打呢。

一看这书友就没仔细看书,文中林河在为颜曦月准备生日礼物的时候,我就有交代,黄宏飞的老婆患绝症了,命不久矣,两人又不想离婚了。

楚月哪里去了?

这……是个BUG好不好,这书开的略显仓促了,写着写着忽然觉得只写庭审没意思,意识到该有个女主了,但问题是编辑不让开后宫,咋办,凉拌呗。

所以就隐去不写了,你问我哪里去了,我也想知道。

不过后来据林河交代,楚月见他和颜曦月搞上之后,就开始出国旅游散心了。

在一次旅行中,跟多哈戴白布的土豪一见钟情,嫁到国外去了,后来林河买下了她手中权景的股份,成为了权景的老板兼主任。

红光特效为啥没升到终极?

我算了一下,升到终极需要六百点狂徒值,一场直播得一百点狂徒值,也就是意味着林河要开六场直播。

每次写直播场景都有人喷,意味着我要被喷六场?

算了,太遭罪了,不写了,也不升级了。

系统是哪里来的?

这个问题问的好,好的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不过根据**理论,系统只有在主角穿越之后或者是主角遇到危难之时才会激发。

想要系统的书友可以根据这两种情况试试???

好了,就说这么多了,关于众书友的意见我已经收到。

下本书的主角依旧是林河,依旧是法师文,让主角自己开律所单干,顺便拉一拉事业线。

有兴趣的书友可以给作者点下关注,省的下本书找不到人了。

还有啥想法你们提,我这人从善如流,下本书包爽。

打算休息一段时间,系统的学习一下民法典,刑法之类的法律书籍,争取做到倒背如流的程度,写出更好的司法故事来。

完结撒花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