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但是,同样的,法律也不应该对人,做出过高的行为约束(1/2)
咚!
“下面,请被告人的代理律师陈述观点,并予以反驳!”
到我上场了吗?
林河微微一笑,站起身来,“各位法官好,我认为原告方对4月29日,凌晨发生的那案件的描述,实在是有失偏颇。”
“在进行辩论之前,能不能让我把那天的监控视频一下?”
林河的目光看向主审席上的杨青信,征询他的意见。
“同意!”
杨青信面无表情的说道,随后用工作人员接过林河手中的U盘,插上电脑播放起来。
二十分钟的视频,场面有些血腥,但这是重要的证据,大家还是耐心看完了。
“咳咳……”
林河轻咳几声,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拉回来。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凌晨两点,万海五人就餐完毕,在结账的时候,对饭店的收银员,也就是马超的妻子进行强制猥亵!”
“面对几人这种行为,就算是当年的武大郎都会忍不住动手吧。”
“更何况我的当事人马超,正是一名气血方刚的大汉。”
马超抬头忍不住看了林河一眼,显然是林河话里提到的武大郎让他有些不满。
林河淡淡一笑,并不在意,继续说道:“我的当事人因为事出有因,才会跟对方扭打在一起。”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上判断,我当事人马超的行为应该算是正当防卫。”
“这一点,不知道原告方是否认同?”
林河说完,看向原告席,静静等待着对方的回答。
杜磊冷笑一声,对林河这个说法嗤之以鼻,“正当防卫也要有个限度,马超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两死两重伤的严重后果。”
“这种结果,已经超出了防卫的必要手段。”
“而且,在马超出来时,万海五人当时并没有对他的妻子进行侵害,他只是心中气不过,才会和对方争吵扭打。”
“从这点上来看,应该就属于互殴的范畴了吧。”
“直至最后,持刀伤害两条人命,一审法院判他九年八个月的刑期,从这点来看,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
来了,来了!
林河眼睛一亮,笑道:“原告方刚才口中提到‘防卫过当’几个字,想来也是认为万海几人不法侵害在先,马超防卫在后吧。”
“是又如何?”杜磊不屑道:“那可是两条鲜活的生命,被告人必须要对他们的死亡负责。”
不管怎么说,两条人命摆在那里,他还真不相信,二审马超能翻案。
但是杜磊哪里知道,这正是林河想要的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马超与人互殴,造成了严重后果,这才给他判了一个过失杀人罪。
这种情况,法院二审的时候,或多或少也会参考借鉴一审的审理结果。
林河要做的,就是让现场的法官知道,马超的行为只是在依法使用自己的防卫权,并不是在与人互殴。
“既然原告方也认为我的当事人是在行使自己的防卫权,那么就请在场的书记员把视频调到4分20秒的位置!”
林河冲着现场的书记员说道。
在经过杨青信的同意后,书记员把视频调到林河想要的位置。
“停,就是这里,大家注意看。”
林河大声道:“五个醉汉把马超打倒在地后,依旧没有停止对他的殴打。”
“依旧是用脚狠踹我的当事人上身和头部,这已经是伤害加剧了吧。”
“而起,诸位法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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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但是,同样的,法律也不应该对人,做出过高的行为约束(2/2)
看,其中一人甚至从旁边顺手抄起了一个酒瓶子,朝着马超头上砸去。”
“他的行为,从法律上看,已经达成持械伤人的罪名了吧。”
“面对五名彪形大汉的围殴,我的当事人已经在面临生命威胁,故而,才会做出后来的反击行为!”
“从这点来判断,我的当事人马超依旧是在行使自己的防卫权!”
审判席上,杨青信几人对视一眼,也是觉得林河的话有道理。
面对五人的围殴,对方又动用了凶器,这是要把人往死里揍的节奏啊。
马超拿刀反击的行为虽然说是有些过激,但也在情理之中。
“我反对!”
杜磊站起身,大声说道:“我反对被告方辩护律师的话,我国可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进行拿刀反击!”
“众所周知,刀具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物品,尤其是在打架斗殴中,一个不慎,将会给对方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是伤害对方的生命。”
“而马超选择持刀反击,显然是超出了必要的防卫范畴。”
“他明明可以选择身旁的桌椅等物品反击,却偏要跑进后厨拿出一把菜刀来,说明他的主观意识上,就是要杀人。”
“而且这场事故也造成了两死三伤的严重后果,他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林河见状,微微一笑,问了一个似是而非的问题。
“请问原告方,你知道我国为什么把酒后驾车规定成危险驾驶罪吗?”
杜磊微微一愣,随后面色不悦道:“被告律师,这里是法庭,我现在是跟你讨论案情。”
“不是来跟你探讨法律来的,请你不要说一些和庭审无关的法律知识。”
林河淡淡一笑,并不在意,自顾自的说道:“众所周知,酒精可以麻痹人类的神经,可以让人的大脑变的异常兴奋。”
“这也是酒壮怂人胆这句话经常被人挂在嘴边的原因。”
“正常人喝酒之后,大脑空前兴奋,对身体的控制能力大大降低。”
“视频之中,五名大汉,也就是身体不受大脑控制的醉汉对一个手无寸铁的进行过殴打。”
“而且多次用脚猛踹对方的头部,甚至是最后还用酒瓶朝对方脑袋上砸去。”
“换做任何一个人,在受到这种不法侵害时,内心都会绝望吧。”
“原告方刚才说,马超可以用身旁的桌椅进行还击,而不是使用菜刀这种杀伤性巨大的武器。”
“那我想问一下原告方,假使你处在这种情况下,你如何确定自己不会在下一秒被打死?”
杜磊:我……
虽然,林河的话有些噎人,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话很有道理。
当时那种情形,想一想都能让人不寒而栗。
自己弱小无助的躺在地上,周围是五个彪形大汉,疯狂的对自己殴打,甚至是还有人拿白酒瓶来砸自己的脑袋。
自己能保证不被打死就不错了,哪里还能想着还击。
第一次,杜磊在面对被告方律师的提问时,无言以对。
林河洒然一笑:“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这话不假。”
“但是,同样的,法律也不应该对人,做出过高的行为约束!”
“站在事后看,人人都可以做诸葛亮!”
“但是不要忘了,在案发现场,五个身强力壮的醉汉对一人进行围殴。”
“大家可以想一想,那种情况下,被害人被打死打残的概率有多大?”
“难道要像原告所设想的那样,只有让我的当事人受到更加严重的伤害时,才能进行反击?”
“只怕到那时候,马超就是想要反击,也是有心无力了吧。”
“如果这样,法律上规定的正当防卫还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