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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短兵相接,华夏步卒的威风

   第223章 短兵相接,华夏步卒的威风(1/2)

塔尔湾地势平坦,当然有利于骑兵奔驰。

但其实,塔尔湾的地形,也是有些地方有利于步兵的。湾,弯曲之水也!

朱标的手下多是步卒,自从攻取虎牢关后,一直有意识地沿着洛水前进。等到了塔尔湾决战的时候,吴军的后方以及左右两翼,全被洛水遮蔽。

所以,元军的骑兵想正面硬攻吴军步卒,当然可以。不过,他们要想发挥迂回包抄的看家本事,从两翼甚至背后冲击吴军,却是不可能的。

硬碰硬!

硬碰硬!

这场对决,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无论是吴军还是元军,都只能毫无花巧地硬碰硬!

轰!轰!轰!

火炮在轰鸣!

嗖嗖嗖!

一颗颗铁弹呼啸而出!

砰砰砰!

火铳之声响如爆豆!

但是,火炮和火铳,都不是这场战争的主角!

在这个时代,火炮和火铳射速既慢,威力又小。真正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还是冷兵器的决战!

对于元军来说,是他们引以为傲的骑兵!

对于明军来说,是他们的步兵,更严格来说是长枪兵!

没错,就是长枪兵!

吴军步兵的编制,是非常简单的,“百户铳十刀牌二十弓箭三十枪四十”。

也就是说:吴军步兵每一个百人队中,有长枪兵四十人,刀盾兵二十人,弓箭兵三十人,火铳兵十人!

在今天的这场战争中,长枪兵能顶住骑兵的冲击,吴军就赢。长枪兵挡不住骑兵的冲击,吴军就输!

那么,长枪兵能挡住骑兵的冲击吗?

当然能!

朱标带的是吴国最精锐的步兵。

吴国最精锐的兵马,来自哪里呢?两淮!

两淮,自古以来就是华夏出精兵的地方!

两淮地区,既土地肥沃便于耕种,人口密集。又时常受黄河水患,将一切田埂、文书、秩序全部摧毁。水患过后,凭什么拿回自己的田地?只有自己的拳头和热血!

人不狠,站不稳!

久而久之,两淮地区能生存下来的百姓,绝大多数是身形高大,好勇斗狠,悍不畏死!

此地,也就成了华夏最好的兵源地!

春秋时期,三千越甲可吞吴!

秦朝末年,项羽的三万江东子弟!

三国时期,各路军阀都来丹阳招兵!

两晋时期,北府兵!

南宋时期,岳家军!

这些青史留名的强军,无不是以两淮地区的兵源为主力!

朱元璋的手下就更不用说了。

他起家的三万渡江战士,尽皆出自淮右,“淮右步甲甲天下”!朱元璋正是以他们为根本,克太平,破建康,进而与天下群雄争锋。

以后,又不断有两淮精锐,加入朱元璋的麾下。

比如朱元璋麾下的大将陆聚吧,在投奔朱元璋以前,已经率领手下的淮北步卒,多次与蒙元骑兵交手。以至于元军慨叹:“淮北劲卒,虽燕、赵精骑不及也!”

另外还有!

淮西长枪军!

长兴花枪军!

武康长枪兵!

……

一支支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两淮战士,全部加入了吴军!

当初,他们本是两淮农民。他们起事之时,最便宜的武器就是长枪了。十数年的厮杀下来,他们最擅长的就是长枪,心中最信赖的还是手中长枪!

只要一杆长枪在手,就是面对名满天下的蒙元铁骑,也丝毫不畏惧!

“杀!杀!杀!”

“功名但在马上取!”

“此去中原,不胜不归!不胜不归啊!”

……

随着声声呐喊,一名名吴军枪兵,向着蒙元骑兵恶狠狠地刺去!

他们天生孔武有力,身型高大,人人身高六尺开外!(明尺一尺三十一厘米)!

他们手中长枪,枪尖点钢足破重甲,枪长一丈三尺,换算成后世尺寸超过四米!

他们虽然来自两淮乡间,却依靠手中长枪,征战了十余年,从无数尸山血海中杀出,既武艺精熟经验丰富,又嗜血敢战悍不畏死!

朱元璋给他们以充足的给养,约束以严格的军纪,朱标对他们晓以华夏大义!

这一切的一切,为华夏组建出了一支巅峰状态的步兵雄师!

“杀!’

“杀!”

“杀!”

吴军的长枪兵发出声声呐喊,枪出如林!

……

……

铁六七,含山人,是吴军的队列中的一名小旗。他虽然年仅三十二岁,却已经刀头喋血十八年了!

含山是两淮地区数得着的富饶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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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3章 短兵相接,华夏步卒的威风(2/2)

,但是连年战乱,官府催逼,从小到大,铁六七就没有一次吃饱过。

这也就罢了,几名路过的“朝廷大兵”,来他家避雨。吃饱喝足之后,看中了他的姐姐。

小小年纪的他,被父母死死按在院子里,听着大兵的狂笑,听着姐姐的哭嚎!

最后,铁六七看见的,是姐姐死不瞑目的眼睛!

不服!

他不服!

“杀鞑子!”

铁六七嘴角蹦出了三个字,跑出了这个他待了十四年的家。他一天一夜,狂奔了一百二十多里,去投青军!

青军,是杀鞑子的!

然而,事实注定让铁六七失望了。

青军,全部以青布包头的一伙子“义军”,因为大多数人使用长枪为武器,又名“长枪军”,首领“一片瓦”张明鉴!

他们的确是活不下去了,跟随“一片瓦”张明鉴起事。但是,他们不但杀鞑子,更祸害老百姓!总而言之,他们只管自己快活,谁妨碍他们快活,他们就杀谁!哪里有钱帛女子,他们就杀向哪里,所过之处,一片人间地狱!

然而,铁六七能怎么办?

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

“不屈服,就会死!真的会死的!”

恍惚间,铁六七深深体会到了,那天夜里死死摁住他的父母的悲怆和无奈。

也许,这个世道是这样吧!

也许,这里就不是人间,而是地狱吧。

铁六七屈服了,拿着发下来的一杆长枪,为青军卖命。

某天,不知道是不是幸运,他立下大功,被头领赏了一个女人,一个官宦家的小娘子!那小娘子不过十七八岁,见到他之后,吓得面色惨白,体弱筛糠,跪倒在地,请求他放过她。她说她会给他很多钱,她说她有疾病在身,她说她克夫……

然而,事实上,铁六七对她的话,完全没有听进心里去。

因为,她长得太像铁六七死去的姐姐了。

刚看到的那一眼,铁六七就决定,要放过她,要保护她,不能让她遭受姐姐一样的厄运!

于是乎,铁六七当天夜里,小心翼翼地,领她出了营寨,还给她偷了一匹马,供她逃命。

不过,人算不如天算,第二天早上,一个奄奄一息的女人,被四五个青军,嘻嘻哈哈地扔回了铁六七的帐篷,还嘲笑铁六七连个女人都看不住。不过,没关系,他们已经替铁六七狠狠地“教训”她了,现在物归原主。

她很快就快死了。

那死不瞑目的眼神,一如铁六七的姐姐!

“啊!不!”

这一刻,铁六七泪流满面。这一刻,铁六七所有的良知飞速遁去。这一刻,铁六七越发坚信,自己所在并非人间!

既然这里是地狱,那么,堕落吧!

从那以后,铁六七堕落了,铁六七成魔了。他作战英勇,不把自己的命当命,更不把敌人的命当命!

杀了多少鞑子,铁六七已经记不清了。

祸害了多少百姓,铁六七也记不清了。

他唯一能记得的,是死不瞑目的姐姐的眼神,那个可怜女子的眼神……这两个眼神,似乎在渐渐地合二为一。

当然了,再堕落,铁六七还保持着最后一丝底线,他没有食人。

这为以后的他,捡回了一条命!

青军占据了扬州城,又被吴国公的大军打败了。吴国公手下一个叫缪大亨的大将,招降了他们!

所有将校的妻子,被送到了应天做人质。

所有食过人的,都被斩首了。

其他人被分散编入了吴军。

铁六七原本从青军的小头领,变成了一个吴军战士。眼瞅着,吴军的军纪越来越严肃,眼瞅着军饷越来越丰厚,眼瞅着吴军的形势越来越好,眼瞅着五十亩地老婆孩子热炕头指日可待……铁力七的心中越是煎熬!

也许,他错了!

也许,这里还是人间!

“你们……怎么才来啊!我犯了罪!天大的罪过啊!”

不知多少夜里,铁六七梦到那死不瞑目的眼神,后悔得用拳头捶打着地面,甚是用匕首残忍地割着自己的肉!

“此去中原,不胜不归!此去中原,不胜不归!”

眼瞅着一百二十三颗人头落地,铁六七的眼睛湿润了。按他在青军那些罪过,早就不知被砍了多少次脑袋了吧?

很好,他喜欢这样的军队!

很好,他喜欢这样的朝廷!

很好,他喜欢这样的人间!

那么,就死吧!

用死,来赎罪吧!

“此去中原,不死不归!”

此次北伐,铁六七根本就没想活!

“全小旗都有,预备!”眼见鞑子骑兵疾驰而来,铁六七握紧了手中的长枪,高叫一声,道:“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