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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小说网 > 山野桃花怨 > 第27章 红颜祸水

第27章 红颜祸水

“噢,对不起了,是我的错,不逗你了。”张媛觉得有些理亏,立马道歉,楚楚可怜的:

“你知道的,女人每月总有那么几天不舒服,下次好不好,一定。我只认你,以后也是。”

“那好吧,看来也只能这样了。”凌小天装的可怜兮兮的,只能退而求其次。

自从上了大学,学习没那么紧张之后,凌小天发现自己越来越放飞自我了,定力也越来越差。

到了青春骚动的年纪,似乎压抑不住不安分的心了,像只脱了缰的马儿一样,想四处乱撞,再也做不回以前那个阳光单纯的小男生了。

转眼已经开学两个月了,除了个别自身很普通,性格默默无闻的同学以外,班里同学的名字和基本情况凌小天基本已经摸清楚了。

已经有几个同学不止一次私下告诉凌小天,李文忠很看不惯他。

凌小天自己也清楚,郑强要收拾他那天,李文忠风凉话说的最多,每次碰面,从他的眼神里,凌小天就能觉察出他的敌视。

果然,开学没多久,他就开始找机会,含沙射影地对凌小天冷嘲热讽,至于着眼点,一般在凌小天略显寒酸的经济条件方面。

不过凌小天这人外柔内刚、不拘小节,小事情他不以为意,原则性问题则毫不退让,让李文忠也无可奈何。

一开始凌小天很是纳闷,自己和这位富二代可没打过什么交道,难道就是简单看自己这张脸不爽?

听萧雪说过,李文忠和郑强一样,以前也是她的爱慕者之一,只是因为从小俩家是邻居,李文忠对萧雪稍微尊重些,从不胡搅蛮缠而已。

看来萧雪这丫头很抢手啊,自己无权无势的,和她走得近了,难免招惹些麻烦。

难怪古人有“红颜祸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说法。

凌小天觉得,肯定红颜本身都是好的,只是仰慕红颜的坏人多了,就酿成了灾祸。

他决定,以后和萧雪一起出现在公众场合时,得小心些,红颜还真是一般人无福消受的。

李文忠和萧雪家两家都在市区,自小学开始,两人就是同学。

李文忠是标准的富二代,个性很是张扬,喜欢惹是生非,仗着家里有钱,身边笼络了不少狐朋狗友。

和郑强白净的斯文的外表不同,李文忠其貌不扬,身材黑瘦,甚至还略微有些驼背。

对于这种人,只要对方不过分,凌小天一开始都是避其锋芒,能忍则忍,遇事一笑了之,尽量不和对方发生冲突。

但凌小天的这种大度豁达,在李文忠眼里就成了胆小懦弱了。

凌小天有所不知的是,李文忠和郑强彼此认识,私下里两人关系还不错。

有件事情李文忠一直想不通,凌小天得罪了郑强,早该被收拾的屁滚尿流,缺胳膊少腿才是,为什么现在还是活蹦乱跳的,活的越来越风光了。

郑强是什么人,李文忠一清二楚,至于传言的郑强被凌小天打败的事情,他是一点不相信的,当然这种丢脸的事情,郑强更不会主动承认。

所以李文忠猜测,肯定是凌小天主动跪地求饶,被扇了几巴掌了事,事后凌小天因为顾及面子吹牛的。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难道不怕传到郑强耳朵里,又来扇他?

郑强喜欢抽人耳光的变态习惯,李文忠可是一清二楚。

郑强那小子揍人太狠了,碰到嘴硬的,郑强就是狠狠地打,打到半死没丝毫反抗能力为止。

臣服的,郑强就要求对方下跪认错,然后狠狠地抽。

关于李文忠,似乎有好几件事情让凌小天印象比较深。

10月下旬的清晨,凌小天和萧雪相约早起在操场跑步,已经深秋了,早晨的空气微凉。

萧雪跑步的样子很诱人,又性感又活力,发育良好的部位傲然挺立,看起来沉甸甸的,波汹涌的感觉。

凌小天一阵的心猿意马,眼神总是有意无意地扫向她少儿不宜的地方,萧雪似乎不以为意,面不改色地淡淡笑着,还眨着眼睛把身子挺了挺。

显然她出门前刻意精心打扮过,穿着一身合体的紫色运动套装,白色的运动鞋,看起来既简洁大方,又轻松随意,处处洋溢着年轻女孩的青春活力。

在清晨柔和的阳光下,萧雪脖颈上白璧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的粉色,微微卷起的发梢,有波浪起伏般的感觉,配上一双灵动水润的大眼睛,整个人俏皮又有型!

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凌小天窃喜,如果不是因为孟初夏的存在,他肯定早已向萧雪下手,展开爱情攻势了。

因为孟初夏,他举棋不定。这对闺蜜,鱼和熊掌难以兼得,靠近一个,另一个自然就疏远了。

不是说孟初夏比萧雪更好看,更有魅力,她那不食人间烟火,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冷仙气,让凌小天趋之若鹜,很是迷恋。

归根到底,还是占有欲太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爱而不得才是最美。

刚跑了没三分钟,李文忠带着五六个死党,满脸阴笑地走了过来,其中有本班的,也有外班的,其中一个是老冤家郑强。

凌小天眼神一凝,这两个家伙怎么滚混在一起了?难道真是物以类聚。

事情有点棘手,两人一个有钱,一个有权,搅合在了一起,通力协作,肯定一是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郑强这次很奇怪,远远地站在一旁邪笑,并没有靠近凌小天的意图,难道这家伙这回想做个老渔翁?

本班的那两个凌小天知道名字,叫赵华平和王彪,平时两人就是李文忠得狗腿子。

这两个家伙,无非是看中李文忠这个富二代出手阔绰,跟在后头既能捞点好处,又能狐假虎威地欺负别人。

看来这学校虽好,坏人也不少。人都会变的,高中被压抑的一面,大学后就可能表现出来。

就像凌小天,大学和高中,有的方面也是判若两人。

外班的几个凌小天有些面熟,却叫不出名字,萧雪却认得,其中有几个还是郑强的跟屁虫。

“噢,对不起了,是我的错,不逗你了。”张媛觉得有些理亏,立马道歉,楚楚可怜的:

“你知道的,女人每月总有那么几天不舒服,下次好不好,一定。我只认你,以后也是。”

“那好吧,看来也只能这样了。”凌小天装的可怜兮兮的,只能退而求其次。

自从上了大学,学习没那么紧张之后,凌小天发现自己越来越放飞自我了,定力也越来越差。

到了青春骚动的年纪,似乎压抑不住不安分的心了,像只脱了缰的马儿一样,想四处乱撞,再也做不回以前那个阳光单纯的小男生了。

转眼已经开学两个月了,除了个别自身很普通,性格默默无闻的同学以外,班里同学的名字和基本情况凌小天基本已经摸清楚了。

已经有几个同学不止一次私下告诉凌小天,李文忠很看不惯他。

凌小天自己也清楚,郑强要收拾他那天,李文忠风凉话说的最多,每次碰面,从他的眼神里,凌小天就能觉察出他的敌视。

果然,开学没多久,他就开始找机会,含沙射影地对凌小天冷嘲热讽,至于着眼点,一般在凌小天略显寒酸的经济条件方面。

不过凌小天这人外柔内刚、不拘小节,小事情他不以为意,原则性问题则毫不退让,让李文忠也无可奈何。

一开始凌小天很是纳闷,自己和这位富二代可没打过什么交道,难道就是简单看自己这张脸不爽?

听萧雪说过,李文忠和郑强一样,以前也是她的爱慕者之一,只是因为从小俩家是邻居,李文忠对萧雪稍微尊重些,从不胡搅蛮缠而已。

看来萧雪这丫头很抢手啊,自己无权无势的,和她走得近了,难免招惹些麻烦。

难怪古人有“红颜祸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说法。

凌小天觉得,肯定红颜本身都是好的,只是仰慕红颜的坏人多了,就酿成了灾祸。

他决定,以后和萧雪一起出现在公众场合时,得小心些,红颜还真是一般人无福消受的。

李文忠和萧雪家两家都在市区,自小学开始,两人就是同学。

李文忠是标准的富二代,个性很是张扬,喜欢惹是生非,仗着家里有钱,身边笼络了不少狐朋狗友。

和郑强白净的斯文的外表不同,李文忠其貌不扬,身材黑瘦,甚至还略微有些驼背。

对于这种人,只要对方不过分,凌小天一开始都是避其锋芒,能忍则忍,遇事一笑了之,尽量不和对方发生冲突。

但凌小天的这种大度豁达,在李文忠眼里就成了胆小懦弱了。

凌小天有所不知的是,李文忠和郑强彼此认识,私下里两人关系还不错。

有件事情李文忠一直想不通,凌小天得罪了郑强,早该被收拾的屁滚尿流,缺胳膊少腿才是,为什么现在还是活蹦乱跳的,活的越来越风光了。

郑强是什么人,李文忠一清二楚,至于传言的郑强被凌小天打败的事情,他是一点不相信的,当然这种丢脸的事情,郑强更不会主动承认。

所以李文忠猜测,肯定是凌小天主动跪地求饶,被扇了几巴掌了事,事后凌小天因为顾及面子吹牛的。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难道不怕传到郑强耳朵里,又来扇他?

郑强喜欢抽人耳光的变态习惯,李文忠可是一清二楚。

郑强那小子揍人太狠了,碰到嘴硬的,郑强就是狠狠地打,打到半死没丝毫反抗能力为止。

臣服的,郑强就要求对方下跪认错,然后狠狠地抽。

关于李文忠,似乎有好几件事情让凌小天印象比较深。

10月下旬的清晨,凌小天和萧雪相约早起在操场跑步,已经深秋了,早晨的空气微凉。

萧雪跑步的样子很诱人,又性感又活力,发育良好的部位傲然挺立,看起来沉甸甸的,波汹涌的感觉。

凌小天一阵的心猿意马,眼神总是有意无意地扫向她少儿不宜的地方,萧雪似乎不以为意,面不改色地淡淡笑着,还眨着眼睛把身子挺了挺。

显然她出门前刻意精心打扮过,穿着一身合体的紫色运动套装,白色的运动鞋,看起来既简洁大方,又轻松随意,处处洋溢着年轻女孩的青春活力。

在清晨柔和的阳光下,萧雪脖颈上白璧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的粉色,微微卷起的发梢,有波浪起伏般的感觉,配上一双灵动水润的大眼睛,整个人俏皮又有型!

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凌小天窃喜,如果不是因为孟初夏的存在,他肯定早已向萧雪下手,展开爱情攻势了。

因为孟初夏,他举棋不定。这对闺蜜,鱼和熊掌难以兼得,靠近一个,另一个自然就疏远了。

不是说孟初夏比萧雪更好看,更有魅力,她那不食人间烟火,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冷仙气,让凌小天趋之若鹜,很是迷恋。

归根到底,还是占有欲太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爱而不得才是最美。

刚跑了没三分钟,李文忠带着五六个死党,满脸阴笑地走了过来,其中有本班的,也有外班的,其中一个是老冤家郑强。

凌小天眼神一凝,这两个家伙怎么滚混在一起了?难道真是物以类聚。

事情有点棘手,两人一个有钱,一个有权,搅合在了一起,通力协作,肯定一是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郑强这次很奇怪,远远地站在一旁邪笑,并没有靠近凌小天的意图,难道这家伙这回想做个老渔翁?

本班的那两个凌小天知道名字,叫赵华平和王彪,平时两人就是李文忠得狗腿子。

这两个家伙,无非是看中李文忠这个富二代出手阔绰,跟在后头既能捞点好处,又能狐假虎威地欺负别人。

看来这学校虽好,坏人也不少。人都会变的,高中被压抑的一面,大学后就可能表现出来。

就像凌小天,大学和高中,有的方面也是判若两人。

外班的几个凌小天有些面熟,却叫不出名字,萧雪却认得,其中有几个还是郑强的跟屁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