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英雄救美(1/2)
救门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估计我要是再不开门门就被砸漏了。我捂着脖子打开门,三个社会人儿映入眼帘。
领头的大哥二百多斤寸头,一脸横肉满身纹身,穿着紧身背心花裤衩子,露出花里胡哨的大花膀子。他推开我直接带人进屋,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浑身的肥肉和柔软的沙发同一频率得瑟乱颤着。
姐是小报记者,也算见多识广,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一看大哥这架势我就猜到个八九不离十。
识时务者为俊杰,还没等对方开口,我赶忙上前赔笑道:“大哥杀猪的吧?”
大花膀子一瞪眼,一巴掌差点把我的茶几拍碎了:“我杀你妈!”
“你找到我妈了?她死了?你杀的?”我惊恐的瞪着眼前的杀人犯,很害怕,很想报警,很想我妈。
大花膀子不耐烦道:“废特么什么话,你爹,白有财,欠我八十万说你给他还,赶紧麻溜还钱!”
“原来是债主啊,吓我一跳……呼……”我捂着我受到惊吓的小心脏,长舒了一口气放松下来。
“咋的,瞧不起债主啊!想赖账?”大花膀子感觉自己被轻视了,从裤衩兜里掏出一张纸念道:“白小波,二十八岁,叉叉报社小记者,穷,租住叉叉小区叉叉栋叉叉室,平胸,相亲十二场无对象,好吃懒……”
“你要债就要债,咋还骂人呢!还调查我?”我不乐意了,没有这么侮辱人的!虽然说的都是事实吧,但士可杀不可辱!虽然最好也别杀……
“谁特么调查你了,这都是你爹白有财给我的信息,我就想告诉你,你的信息我们都掌握,不还钱别怪我不客气!”
我听了这个气啊,白有财这个死爹坑闺女啊,现在咋办,钱也还不起,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了,求放过吗?我一貌美如花的大姑娘再让大花膀子给我来个钱债肉偿可咋整?
正当我杵在这头脑风暴的时候,我的卧室里走出来一男人!白皮鞋白西装黑领带,穿的跟婚礼主持似的,俊俏容颜酷似肖战,好看。
我都呆了,被他帅呆了,被他从我卧室走出来吓呆了。
美男子踏着优雅的步伐走到我身前,对着大花膀子冷冷道:“明天晚上八点,你们再来这里取钱。现在,滚!”
大花膀子一怔,想呲毛又觉得对方气宇不凡,不知其底细不敢太放肆,心想反正是来要钱的,就别在意细节了,免得节外生枝。他脸色一变再变,牙都快咬碎了最后也只是忿恨的说了句“一言为定!”,便带着人离开了。
美男子英雄救美,老娘动了以身相许的心思,太英俊了!
我痴痴的望着他的侧脸,含情脉脉问道:“你是谁?为何要帮我?”
美男子看看我一脸嫌弃:“你先擦擦口水吧,都快滴到脚面上了……”
我讪笑着抹掉口水,有些羞涩。一个女人,无论多么美丽,在面对自己喜欢的男人时,总会本能的有些羞涩,何况我这万年单身狗。
“收起你那思春的表情,我是来给你办入职手续的。”美男子再次打击,我仍然羞涩。
“我姓谢。”
我羞涩。
“我叫谢必安。”
我羞涩。
“地府查察司拘魂使。”
我羞涩。
“你听见我说话了吗?”
我羞涩。
“你有病吧。”
我羞涩。
谢必安盯着羞涩的我看了一会儿,突然毫无预兆的对我伸出舌头,一米多长,像一把血红利剑直刺过来,吓得我嗷唠一嗓子摔坐在地上。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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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英雄救美(2/2)
得意洋洋,这下我总算能好好听他说话了。
谢必安是来给我办地府临时工手续的,他给了我一个手机征求我的意见,问我是否愿意接替白有财为地府做事,同意的话就在手机上面注册信息,之后地府的后续手续他给我处理。
我摆弄着手里的手机,虽然与普通的手机没有太大区别,但一眼就能看出是地府的手机无疑。
因为黑色的手机背面竖写着两个大白字——地府!是的,就是这么简单,随意,直接,粗犷……
我看着地府手机无语,谢必安也不着急,坐在沙发上抽着我的爱喜,给我五分钟时间考虑。
我智商回归,大脑飞速思考。卖身契,周扒皮,打工仔,资本家,非法传销,卖淫窝点,失足少女,扫黑除恶,走私军火,肯德基双层汉堡……咕噜噜……想着想着肚子就有点饿了……
五分钟在饥饿中转眼就过去了,谢必安问我答案,我的答案是……撒娇。
“必安哥哥,明天你帮人家还了八十万的债,大恩大德人家该怎么感谢你嘛~”
“我不帮你还。”
“你刚才不是让他们明天晚上八……”
“我只是先把他们打发走,没想帮你还钱。”
“这样都可以?这么草率的吗?”
“又不是我欠的,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才懒得管。”
咔嚓,我的英雄救美梦破碎了,这下连个以身相许的名目都没有了,果然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世上仍然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救美的帅哥。
既然一事不成,那就再来一事。我稳了稳心神,再次露出一脸贱笑:“必安哥哥,人家最近被一个没鼻子的鬼缠上了,可讨厌了呢,你帮帮人家好不好嘛~”
谢必安这次倒是没拒绝我,他借给我一件法器,叫“墨玉葫芦”。这是一个手掌大小的黑色玉制葫芦,手感冰凉,晶莹而透着黑光。
通过他的讲解我才明白,所谓法器,是天材地宝经过特殊方式加工从而拥有特殊功能的器物,绝非凡品。
在我们普通人的世界里,一件真正的法器可遇不可求,价值更是难以用金钱衡量。
我手中的墨玉葫芦虽然只是一件普通的拘魂法器,只能对付普通的鬼魂,但即便如此也是世间罕有的存在了。只要将葫芦口对准鬼魂念诵咒语,便可将其封入这葫芦之中。
我与谢必安商定,先保命。等我用他借给我的墨玉葫芦解决了想杀我的没鼻鬼之后,再做入职的打算。
谢必安走了,临走交代我手机里有他微信,法器用完微信联系他。
我美滋滋捧着手里的墨玉葫芦,暗暗佩服自己的机智。
在我看来,临时工这种工作,八成是起的比鸡早睡得比鸡晚,干得好被领导压榨,干不好替领导背锅的角色。
更何怳是地府的临时工,危险性应该不低,白有财做任务都把自己搞死了,我几斤几两自己还是有数的,一个没鼻鬼都差点要了我的命,姐一个天生丽质的大美女,多活几天不好么,才不去天天跟妖魔鬼怪打交道呢。
但面对谢必安我现在还不能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万一我说不干,他拍拍屁股走人了,没鼻鬼再来要我命咋办?不替我还钱就不还吧,最起码还能借到个法器,等收拾了没鼻鬼,老娘的小命保住了,其他再议。
胸大无脑,咱这智商看胸就知道了,真真机智的一匹,姐平胸姐骄傲!
我一边得意的想着,一手握了握墨玉葫芦,另一手摸了摸脖子上的掐痕,对没鼻鬼心有余悸又迫不及待。
真是想啥来啥,谢必安前脚刚走,没鼻鬼,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