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强虽然怀疑,但蔡霞脸上摆出的是一副为儿子着想的模样,随便他行不行,要是不行的话,就打算卖掉房子,存点钱带儿子看病。
余强又问儿子生了什么病,蔡霞脸上这下担忧了,两个儿子长久在这样的环境下呆着已经有了抑郁症的情况,她上次带了孩子去看心理医生了, 心理医生说情况可能会变差,建议找了新地方重新开始。
既然余强不愿意离婚的话,就协助她把房子卖了,为以后孩子的病情打算。
房子是肯定不能卖的,余强心里清楚的很,老婆孩子这些都可能了离他而去,只有他的财产不会抛弃他,说什么都不能卖掉房子。
蔡霞说的是假离婚,等他出去了,也还不知道是什么光景。
而且现在卖掉房子,所得的钱全都落在了蔡霞手里,他就不相信蔡家那群吸血虫不凑上来扯下一块肉去。
最后同意离婚,写好了离婚协议,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蔡霞所有,房子车子归余强,但给了蔡霞三年使用权。
婚总算是离了,蔡霞和新老公开始热热闹闹的筹备婚礼。
两家也有一些共同的朋友,所以余俊春和苏翎倒是也知道了这些事,不过没空搭理,那些垃圾和渣宰们都被送进警察局里去了,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过自己的日子。
倒是没想到蔡霞和新老公汪达五的婚还结在了萧鹏和余兰的前面。
萧鹏街坊邻居现在知道了他找到了一个有钱的岳丈家,拿他真当自己家孩子,几十万的豪车说买就买了,写的还是他名字。
这样敞亮的方式,可不比那些有钱人家抠抠搜搜房子车子都要攥在自己手里的行径好。
萧家的亲戚一个个看得眼睛都红了,谁也没想到这个穷得叮当响的萧家还能有这样的造化呢!
萧全忠一连几天走路都带风,准备起喜事来精神十足,若是别人不晓得,就该拿他当新郎了。
萧婶和萧语这两天也忙前忙后的帮忙准备彩礼准备回礼还定酒店,忙得恨不能长出两只手来。
余家现在是不缺钱了,但萧家缺啊,所以选择办婚礼的酒店也不是什么大酒店,已经是在他们能力范围之内给的最好的地方了。
和苏翎一家商量后苏翎同意了,结婚就是结两姓之好,排场和热闹要是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最主要的不就是能让一对新人过的红红火火嘛!
萧婶的娘家人将萧婶拉到角落里,点着她的头骂她糊涂:“我说你到底是图什么啊!小语也快到谈婚论嫁的年纪,你不攒钱给她买车买房,给萧鹏这个外人办这么隆重的婚礼干嘛啊!”
萧婶就不喜欢别人这样说:“说什么呢,萧鹏自小被我养大,就是我的半个儿子了,这婚礼隆重吗?啊?办婚礼才花了几个钱,买车花了多少钱!亲家是个好说话的,不讲究排场这些,哪怕到一个小饭店里举行都可以,可我们萧家亏不亏心啊,兰兰家都这么好说话了, 我们要是不当回事就欺负人家,大嫂二嫂你们也别说这种话了,被萧鹏听了心里多难受,大喜的日子我可不喜欢弄成这样!”
说完后撇开两人抓着她的手臂就离开了。
这些亲戚就是喜欢这样,早年看他们穷说话要不阴阳怪气要不就干脆不拿他们当回事,如今萧鹏找了这么好一个姑娘,他们又跳出来捣鼓些有的没的,人这东西啊, 就是见不得别人过得比自家好。
余俊春和苏翎两边都有一些亲戚,所以萧鹏和余兰的婚礼办得还算热闹,也听到了亲戚跟她说她那个前儿媳蔡霞和监狱里的余强离婚,转头就跟着另外一个男人结婚了。
苏翎笑笑不当回事,横竖她都已经不认那个逆子了,别人口中的他也只是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而已,陌生人的家事她掺和什么,自然也无法引起她的心绪。
亲戚们见她这个态度,讪讪的闭了嘴,知道苏翎是不乐意听人说这个话题,也不在这个大喜的日子说这些败兴的话。
结了婚的萧鹏辞去了搬家工人的工作,改为和余兰一起打理早擦店。
有些事情不上手不知道,一上手发现根本就停不下来。别看兰兰早餐店的营业时间很短,但短短的五个小时内,工作量却是满满当当,就这狭小的店铺都恨不得能将一个人分开成两人花。
连同萧鹏在内,早餐店现在已经有四个人了,小小的后厨现在都转不开了。
刘芳现在连孩子都不带过来了,直接打电话给老家的婆婆让她过来照料,因为余兰又给她和大姨涨工资了,总共六个小时的工作时长,月薪已经达到六千多,她婆婆在老家一个月也就靠做环卫绿化挣个两千块钱,现在来这里照看孩子,刘芳直接给她两千块的家用。
刘芳婆婆还能说什么,在农村给儿子带孙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尤其是做奶奶的,她本来想着自己还年轻能动动,多为他们挣一点是一点,哪里想到儿子儿媳自己争气,她来到了城里帮他们带孩子,活计轻松了就看个孩子,刘芳耳提面命,眼神一刻都不能错开孩子,连饭都不用她煮都是刘芳中午回来煮。
兰兰早餐店上了当地一个新闻号的推荐,知名度又上升了一大截,更有很多当地人早上出门也想尝尝这家的味道,看到门外大排的长龙也没有被劝退,只是刚想排上去,就被一个高大的年轻男子和善的告知今天已经售罄了,明早可以早点来。
路人看了看自己手机,不过才早上七点四十五啊,不是刚吃早餐的时候吗?怎么就没了?
旁边的哥们手里提着好几份店里的早餐,炫耀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慢慢来,想当初我也和你一样,自从吃了这家店的早餐,我连懒觉都没睡过了。以后别人要是再问我有没有看过凌晨五点的太阳,我可以骄傲的告诉他们,老子看到了!”
就......就离谱!有那么夸张吗?
余强虽然怀疑,但蔡霞脸上摆出的是一副为儿子着想的模样,随便他行不行,要是不行的话,就打算卖掉房子,存点钱带儿子看病。
余强又问儿子生了什么病,蔡霞脸上这下担忧了,两个儿子长久在这样的环境下呆着已经有了抑郁症的情况,她上次带了孩子去看心理医生了, 心理医生说情况可能会变差,建议找了新地方重新开始。
既然余强不愿意离婚的话,就协助她把房子卖了,为以后孩子的病情打算。
房子是肯定不能卖的,余强心里清楚的很,老婆孩子这些都可能了离他而去,只有他的财产不会抛弃他,说什么都不能卖掉房子。
蔡霞说的是假离婚,等他出去了,也还不知道是什么光景。
而且现在卖掉房子,所得的钱全都落在了蔡霞手里,他就不相信蔡家那群吸血虫不凑上来扯下一块肉去。
最后同意离婚,写好了离婚协议,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蔡霞所有,房子车子归余强,但给了蔡霞三年使用权。
婚总算是离了,蔡霞和新老公开始热热闹闹的筹备婚礼。
两家也有一些共同的朋友,所以余俊春和苏翎倒是也知道了这些事,不过没空搭理,那些垃圾和渣宰们都被送进警察局里去了,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过自己的日子。
倒是没想到蔡霞和新老公汪达五的婚还结在了萧鹏和余兰的前面。
萧鹏街坊邻居现在知道了他找到了一个有钱的岳丈家,拿他真当自己家孩子,几十万的豪车说买就买了,写的还是他名字。
这样敞亮的方式,可不比那些有钱人家抠抠搜搜房子车子都要攥在自己手里的行径好。
萧家的亲戚一个个看得眼睛都红了,谁也没想到这个穷得叮当响的萧家还能有这样的造化呢!
萧全忠一连几天走路都带风,准备起喜事来精神十足,若是别人不晓得,就该拿他当新郎了。
萧婶和萧语这两天也忙前忙后的帮忙准备彩礼准备回礼还定酒店,忙得恨不能长出两只手来。
余家现在是不缺钱了,但萧家缺啊,所以选择办婚礼的酒店也不是什么大酒店,已经是在他们能力范围之内给的最好的地方了。
和苏翎一家商量后苏翎同意了,结婚就是结两姓之好,排场和热闹要是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最主要的不就是能让一对新人过的红红火火嘛!
萧婶的娘家人将萧婶拉到角落里,点着她的头骂她糊涂:“我说你到底是图什么啊!小语也快到谈婚论嫁的年纪,你不攒钱给她买车买房,给萧鹏这个外人办这么隆重的婚礼干嘛啊!”
萧婶就不喜欢别人这样说:“说什么呢,萧鹏自小被我养大,就是我的半个儿子了,这婚礼隆重吗?啊?办婚礼才花了几个钱,买车花了多少钱!亲家是个好说话的,不讲究排场这些,哪怕到一个小饭店里举行都可以,可我们萧家亏不亏心啊,兰兰家都这么好说话了, 我们要是不当回事就欺负人家,大嫂二嫂你们也别说这种话了,被萧鹏听了心里多难受,大喜的日子我可不喜欢弄成这样!”
说完后撇开两人抓着她的手臂就离开了。
这些亲戚就是喜欢这样,早年看他们穷说话要不阴阳怪气要不就干脆不拿他们当回事,如今萧鹏找了这么好一个姑娘,他们又跳出来捣鼓些有的没的,人这东西啊, 就是见不得别人过得比自家好。
余俊春和苏翎两边都有一些亲戚,所以萧鹏和余兰的婚礼办得还算热闹,也听到了亲戚跟她说她那个前儿媳蔡霞和监狱里的余强离婚,转头就跟着另外一个男人结婚了。
苏翎笑笑不当回事,横竖她都已经不认那个逆子了,别人口中的他也只是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而已,陌生人的家事她掺和什么,自然也无法引起她的心绪。
亲戚们见她这个态度,讪讪的闭了嘴,知道苏翎是不乐意听人说这个话题,也不在这个大喜的日子说这些败兴的话。
结了婚的萧鹏辞去了搬家工人的工作,改为和余兰一起打理早擦店。
有些事情不上手不知道,一上手发现根本就停不下来。别看兰兰早餐店的营业时间很短,但短短的五个小时内,工作量却是满满当当,就这狭小的店铺都恨不得能将一个人分开成两人花。
连同萧鹏在内,早餐店现在已经有四个人了,小小的后厨现在都转不开了。
刘芳现在连孩子都不带过来了,直接打电话给老家的婆婆让她过来照料,因为余兰又给她和大姨涨工资了,总共六个小时的工作时长,月薪已经达到六千多,她婆婆在老家一个月也就靠做环卫绿化挣个两千块钱,现在来这里照看孩子,刘芳直接给她两千块的家用。
刘芳婆婆还能说什么,在农村给儿子带孙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尤其是做奶奶的,她本来想着自己还年轻能动动,多为他们挣一点是一点,哪里想到儿子儿媳自己争气,她来到了城里帮他们带孩子,活计轻松了就看个孩子,刘芳耳提面命,眼神一刻都不能错开孩子,连饭都不用她煮都是刘芳中午回来煮。
兰兰早餐店上了当地一个新闻号的推荐,知名度又上升了一大截,更有很多当地人早上出门也想尝尝这家的味道,看到门外大排的长龙也没有被劝退,只是刚想排上去,就被一个高大的年轻男子和善的告知今天已经售罄了,明早可以早点来。
路人看了看自己手机,不过才早上七点四十五啊,不是刚吃早餐的时候吗?怎么就没了?
旁边的哥们手里提着好几份店里的早餐,炫耀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慢慢来,想当初我也和你一样,自从吃了这家店的早餐,我连懒觉都没睡过了。以后别人要是再问我有没有看过凌晨五点的太阳,我可以骄傲的告诉他们,老子看到了!”
就......就离谱!有那么夸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