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因为死去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又隔了这么久,所以脸部已经有些腐烂。
孙书月靠近尸体后能感觉出实体上已经散发出一股异味,但以死了这么多天也只腐烂了这么点来看,应当是精心保存这句尸体了。
孙书月认真的看了很久,这才回话。
“回禀县太爷,我看这第一具尸体的人所穿衣物,跟我当日所见的红衣女子一致,并且脸型相似,手上戴着的首饰也是一致的,不过尸体因为长时间泡水肿胀,并且开始腐烂,我没法看清楚她的长相,所以不能完全确认。”孙书月说道。
仵作又掀开了第二具尸体身上的白布,这回轮到季大娘来辨认了。
季大娘虽然慌张得不行,可第二具尸体倒是要好认许多,毕竟才钢丝不久,她只看了一眼,见那尸体虽说也肿了,但是还是能看的出原来的大致模样,便已经能确认就是来过铺子的客人。
季大娘不会说话,只好学着孙书月的样子。
“回禀县太爷,这第二具尸体正是来过我们铺子的红衣妇女,虽然她的脸现在已经肿了,可我记得她脸上这里有一颗痣!”说着,季大娘用手指指着自己脸上的某个位置,强调道:“就是这里。”
“这颗痣的位置跟尸体脸上痣的位置一模一样,应该就是她了。”季大娘确认道。
不知为何,看过尸体之后,季大娘竟然莫名的不慌张了。
县太爷听完后,点了点头。
有了季大娘和孙书月的证词后,县太爷又说道:“李武,本官给你最后一个机会,这两桩命案,你招还是不招?”
“县太爷,冤枉,小的是被冤枉的啊!”李武连声求饶道,一边说话,还一边不停的给县太爷磕头,像是这样就能证明他的清白似的。
“小的根本没有做过,这打哪儿招起来啊?”李武还在负隅顽抗,咬死了不肯承认自己跟这两桩凶杀案有任何关系。
伴随着惊堂木的声响,县太爷一声呵斥,说道:“你还在狡辩!”
“一年之前,你媳妇跟野汉子偷情,被你发现,那正是一个雨天,你不愿意面对你媳妇偷汉子的事实,后来,你媳妇和那野汉子一道私奔了,没过多久,奸夫淫妇便失足掉进河里淹死了。”
“当初这件事就有人报过案,只不过那时没有足够的证据,不能证明这两人是死于他杀,也就被当成意外处理了,然而这一次,我们却是有了你杀人的证据,你也有杀人动机和时间!”
李武听到这里,已经开始瑟瑟发抖,只是还嘴硬得不肯承认。
“县太爷,我,我媳妇是跟人跑了,但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这都是一年以前的事情了,而这两个死者,跟我没关系啊……”李武说道:“我是讨厌穿红衣的女人,但是我不会杀人啊!”
“哼,由不得你不认!”县太爷呵斥道。
随即,县太爷便让官差把搜集到的证据呈上来,要当场让这个男人认罪伏法。
“上证物!”县太爷说道。
有官差立刻端着一个托盘上来,里面放着一块明显是被从什么东西上撕下来的布料,官差把那证物呈给县太爷看。
县太爷看过之后,示意官差把证物给犯人看。
“这东西,你认识吗?”县太爷问道。
李武见到那块布料,整张脸肉眼可见的更加没有血色了,嘴唇都直哆嗦,但还是铁了心要装傻装到底。
“小的,不,不认识……”犯人颤抖着声音说道。
“你不认就逃得过吗?”县太爷冷笑一声。
马上就有官差继续说道:“我们在你家搜到了一件衣服,上面正好有一块破损,而那破损的位置正好跟这块布料完全吻合,你还不认?!”
“小的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冤枉啊,县太爷!”李武说道,又要磕头。
只可惜,磕再多个头,也无法掩盖他犯下罪行的事实。
“你可知道,我们是在何处发现这块从你衣服上撕下的布料?”县太爷质问道。
李武脸色煞白,心知自己是逃不过这一劫了,只不过还带着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希望能侥幸一次。
“小的,不知……”
案件进行到这里,基本上已经水落石出了,县太爷也懒得浪费时间,直接说道:“这块布料,是我们从第二个死者手里拿到的,你还要狡辩?!”
孙书月全程淡定的围观着。
这故事也算是合情合理,估计是这犯人的媳妇以前就爱穿红色的衣裳,然后被捉奸私奔的时候,应该也是穿的红色衣裳,而且是在雨田,所以这个犯人对红衣和雨天这两个因素就特别敏感。
很明显,就是心理变态加移情效应。
孙书月原本猜测的跟真相也几乎差不多。
季大娘也听明白了,心里叹了口气。
虽然这人娶的媳妇给他戴绿帽是不对,但是错的是他媳妇和那奸夫,关别的女人什么事情?
就因为人家穿的红衣,就得被杀?
因为孙书月和季大娘两人都关注犯人去了,倒是没有注意到,堂上还有一个人,对犯人丝毫不关注,眼神却一直在盯着孙书月和季大娘看。
这个人正是面具男人。
他的视线落在季大娘身上看了一会儿,再看向孙书月。
只见女人戴着面纱,虽然能看到她露出来的额头上也有疤痕,但是早在孙书月吃饭加灵泉期间,疤痕渐渐地就淡化了。
如今还有疤痕,但是颜色不是很深,距离远了,其实看不大清楚,倒像是脸上没疤似的。
而她一双眼眸虽然神色冰冷,却是美极了。
李武很快就承受不住压力,承认了自己全部的犯罪经过。
既然案子已经处理完了,便被押送到牢里,孙书月和季大娘则是赶着要回铺子里去,担心季小花一个人忙不过来。
走到衙门口的时候,孙书月见到了一个比较眼熟的官差。
这官差也认得孙书月,平时在铺子里来来往往,不时还会互相打个招呼。
或许是因为死去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又隔了这么久,所以脸部已经有些腐烂。
孙书月靠近尸体后能感觉出实体上已经散发出一股异味,但以死了这么多天也只腐烂了这么点来看,应当是精心保存这句尸体了。
孙书月认真的看了很久,这才回话。
“回禀县太爷,我看这第一具尸体的人所穿衣物,跟我当日所见的红衣女子一致,并且脸型相似,手上戴着的首饰也是一致的,不过尸体因为长时间泡水肿胀,并且开始腐烂,我没法看清楚她的长相,所以不能完全确认。”孙书月说道。
仵作又掀开了第二具尸体身上的白布,这回轮到季大娘来辨认了。
季大娘虽然慌张得不行,可第二具尸体倒是要好认许多,毕竟才钢丝不久,她只看了一眼,见那尸体虽说也肿了,但是还是能看的出原来的大致模样,便已经能确认就是来过铺子的客人。
季大娘不会说话,只好学着孙书月的样子。
“回禀县太爷,这第二具尸体正是来过我们铺子的红衣妇女,虽然她的脸现在已经肿了,可我记得她脸上这里有一颗痣!”说着,季大娘用手指指着自己脸上的某个位置,强调道:“就是这里。”
“这颗痣的位置跟尸体脸上痣的位置一模一样,应该就是她了。”季大娘确认道。
不知为何,看过尸体之后,季大娘竟然莫名的不慌张了。
县太爷听完后,点了点头。
有了季大娘和孙书月的证词后,县太爷又说道:“李武,本官给你最后一个机会,这两桩命案,你招还是不招?”
“县太爷,冤枉,小的是被冤枉的啊!”李武连声求饶道,一边说话,还一边不停的给县太爷磕头,像是这样就能证明他的清白似的。
“小的根本没有做过,这打哪儿招起来啊?”李武还在负隅顽抗,咬死了不肯承认自己跟这两桩凶杀案有任何关系。
伴随着惊堂木的声响,县太爷一声呵斥,说道:“你还在狡辩!”
“一年之前,你媳妇跟野汉子偷情,被你发现,那正是一个雨天,你不愿意面对你媳妇偷汉子的事实,后来,你媳妇和那野汉子一道私奔了,没过多久,奸夫淫妇便失足掉进河里淹死了。”
“当初这件事就有人报过案,只不过那时没有足够的证据,不能证明这两人是死于他杀,也就被当成意外处理了,然而这一次,我们却是有了你杀人的证据,你也有杀人动机和时间!”
李武听到这里,已经开始瑟瑟发抖,只是还嘴硬得不肯承认。
“县太爷,我,我媳妇是跟人跑了,但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这都是一年以前的事情了,而这两个死者,跟我没关系啊……”李武说道:“我是讨厌穿红衣的女人,但是我不会杀人啊!”
“哼,由不得你不认!”县太爷呵斥道。
随即,县太爷便让官差把搜集到的证据呈上来,要当场让这个男人认罪伏法。
“上证物!”县太爷说道。
有官差立刻端着一个托盘上来,里面放着一块明显是被从什么东西上撕下来的布料,官差把那证物呈给县太爷看。
县太爷看过之后,示意官差把证物给犯人看。
“这东西,你认识吗?”县太爷问道。
李武见到那块布料,整张脸肉眼可见的更加没有血色了,嘴唇都直哆嗦,但还是铁了心要装傻装到底。
“小的,不,不认识……”犯人颤抖着声音说道。
“你不认就逃得过吗?”县太爷冷笑一声。
马上就有官差继续说道:“我们在你家搜到了一件衣服,上面正好有一块破损,而那破损的位置正好跟这块布料完全吻合,你还不认?!”
“小的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冤枉啊,县太爷!”李武说道,又要磕头。
只可惜,磕再多个头,也无法掩盖他犯下罪行的事实。
“你可知道,我们是在何处发现这块从你衣服上撕下的布料?”县太爷质问道。
李武脸色煞白,心知自己是逃不过这一劫了,只不过还带着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希望能侥幸一次。
“小的,不知……”
案件进行到这里,基本上已经水落石出了,县太爷也懒得浪费时间,直接说道:“这块布料,是我们从第二个死者手里拿到的,你还要狡辩?!”
孙书月全程淡定的围观着。
这故事也算是合情合理,估计是这犯人的媳妇以前就爱穿红色的衣裳,然后被捉奸私奔的时候,应该也是穿的红色衣裳,而且是在雨田,所以这个犯人对红衣和雨天这两个因素就特别敏感。
很明显,就是心理变态加移情效应。
孙书月原本猜测的跟真相也几乎差不多。
季大娘也听明白了,心里叹了口气。
虽然这人娶的媳妇给他戴绿帽是不对,但是错的是他媳妇和那奸夫,关别的女人什么事情?
就因为人家穿的红衣,就得被杀?
因为孙书月和季大娘两人都关注犯人去了,倒是没有注意到,堂上还有一个人,对犯人丝毫不关注,眼神却一直在盯着孙书月和季大娘看。
这个人正是面具男人。
他的视线落在季大娘身上看了一会儿,再看向孙书月。
只见女人戴着面纱,虽然能看到她露出来的额头上也有疤痕,但是早在孙书月吃饭加灵泉期间,疤痕渐渐地就淡化了。
如今还有疤痕,但是颜色不是很深,距离远了,其实看不大清楚,倒像是脸上没疤似的。
而她一双眼眸虽然神色冰冷,却是美极了。
李武很快就承受不住压力,承认了自己全部的犯罪经过。
既然案子已经处理完了,便被押送到牢里,孙书月和季大娘则是赶着要回铺子里去,担心季小花一个人忙不过来。
走到衙门口的时候,孙书月见到了一个比较眼熟的官差。
这官差也认得孙书月,平时在铺子里来来往往,不时还会互相打个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