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活着的人就想当千古一帝,又是多么的讽刺。
千古之事,功过自当由后人评说。
哪有自己来定夺的。
就像赵桓、赵佶之流,还想搞泰山封禅,却成了亡国之君,留给世人的,只是一声声唾骂而已。
西门庆看着司马懿,他如何不知道司马懿的心思。
“今日韦哥不在此,你姑且欠着一顿打。以后称帝一事,不用再提,免得自讨苦吃。”
司马懿口中称是,可是心中却不以为然。
哪有人不想当皇帝的,绝对不存在。
只是西门庆心深似海,难以察觉而已。
“王爷,现在国库空虚,虽然从琉球岛弄了一笔财富,可是比起大军出征,四处赈灾来说,也只是稍微缓解燃眉之急而已。”
“这一次与金国和谈,一是要确定边界,燕云十六州务必归龙国,金国从此不再侵犯龙国边界。唯有这样,这一仗可安定天下三十年。”
“第二是要赔偿,金国每年要给龙国敬奉白银100万两,牛羊十万匹。”
“第三是人质,金国的太子要来龙国充当人质。”
“王爷,这是我根据以往的惯例总结出来,还请王爷定夺。”
西门庆嗤笑一声,“就这?”
司马懿有些吃惊,定国界,赔偿,人质,甚至称臣,都是和谈的常用手段,自己这边占据绝对的优势,可是在西门庆的眼中却不值一提。
这不由得让司马懿陷入了沉思,他不知道西门庆到底想要什么,又要谈到什么程度。
中途休息的时候,西门庆走到身后的马车中,让阿毛守护在一旁,他走进马车当中。
嗯!
空无一人!
妲己呢?
西门庆颇为不解,可是这榻上明明还有妲己的体温和体香。
难道是被人劫走了?
以阿毛的敏锐观察力,如果有敌人,绝对能及时察觉出来。
“主人,你在想什么呢,来和妲己玩耍吧!”
来了,还是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语调,让人怦然心动。
“我给回忆加糖,主人请用心品尝!”
一个身影闪了进来。
西门庆瞪大眼睛,有些愣住了。
“主人,你不喜欢我这个装扮吗?”
进来的自然是妲己,只不过她没有穿以前那套火红的低胸超短裙,而换上淡绿色的女仆装。
西门庆吞咽了口水,“不,我很喜欢!”
妲己蹲下身来,给西门庆脱下鞋子。
从西门庆的角度,恰好可以看见那两波美好。
妲己抬起头,迎上西门庆炽热的眼神,“主人,我给你做了一些甜蜜的点心,我用独一无二的故事,调配专属于主人的美味。”
西门庆强忍心头的冲动,“妲己,其实你无需这样做,只要你出现在我面前,我毫无抵抗力。”
妲己掩嘴笑道,“我来,便是让主人开心快乐的。我所做的一切,就是让围绕我们的世界,一定比想象的更温柔一些。”
说着,妲己转过身去,淡绿色的尾巴摇曳,却将短裙的后摆翘起来,露出两瓣……
两瓣裙摆,相当可爱。
如此温顺,如此性感,如此乖巧的女仆,谁又不会喜欢呢。
“妲己,你是怎么醒来的?”
西门庆吃着点心,心里甜甜的。
妲己弯下身子,用手绢给西门庆擦拭嘴角的碎渣。
西门庆闻到妲己身上的一股淡淡的幽香,眼中这个角度却能完全从妲己衣领中看到那垂悬的果实。
“主人,我将功力传给你之后,便感觉到很疲惫,很困了。因此便睡了一觉,等我睡饱了,我便醒来了。”
“就这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西门庆伸手要从妲己的衣领中去探寻那果实,妲己已经笑吟吟地站起身来。
”是啊,就是这样啊!“
西门庆被妲己这般举止,心中越发痒。
“过来,我抱着你好好说说话。”
“这么久了,我心里好着急,就是担心你会一直不醒来。”
妲己知道凡事点到为止,便乖巧地走过来,坐在西门庆的腿上。
“我也着急啊,现在我只有一条尾巴,连门口的那笨老虎都打不过,别说帮助主人办事,连自保都很难了。”
西门庆的手在妲己的胸口轻轻点下,“你个小妖精,想要我的精血就直说,偏偏还要绕来绕去的。”
妲己感受到西门庆热情,便扭动身体,“绕来绕去,才是王爷最喜欢的啊。”
“直来直往,过于简单,九曲回肠,才能动人心魄。”
阿毛在马车外,耐心地听着西门庆与妲己的说话,感受到他们的动作。
一点意思也没有。
还说自己是笨虎,才不是呢!
这时,阿毛闻到了一股血腥味,便站起身来。
远远地看到典韦扛着一头巨狼回来。
阿毛立马上前,不断地摇着尾巴。
典韦笑骂道,“你这傻狗,知道有肉吃就跑过来了。”
“让你守着王爷,王爷呢?”
阿毛轻声嗷呜,伸出前爪指向身后的马车,随后臀部做出左右摇摆,前后挑动的的姿态。
典韦一看就明白了,“哦,看来是那女人醒过来了。”
“也好,王爷正忙着,我们也不要去打扰了。”
“阿毛,去拿绳子来,我这次可是费了大功夫才抓到这苍狼的。要吊起来才好剥皮剔骨取肉。”
“我和你说啊,这狼心听说有大补之用,等下就便宜你了。”
“嘿嘿,至于这狼鞭啊,你别想了,连我都没份。这女人醒过来了,王爷身子又要被掏空,必须得大补才行。”
见典韦打回来这么大头狼,李俊、朱肉肠等人纷纷围了过来。
朱肉肠用手戳了一下苍狼的眼睛,“韦哥,这狼好凶狠啊,哪怕死了,这绿油油的眼睛看着还有些瘆人。”
典韦大声说道,“那是,这头苍狼可比普通的狼要大上三四倍。你看我衣服被它撕烂了,手臂也被他咬破了。”
“追杀了大半天,才将它杀死。幸好它今天是单独行动,要是跑来狼群,我可扛不住。”
神医安道全围着苍狼转了一圈,“韦哥,这狼尾巴你给我留着,不要丢了。”
典韦好奇地问道,“老神医,你瞧上这尾巴了?”
“好眼光,这尾巴用火一烧,用些酱料卤一下,一截一截的,下酒的时候,一口一个,嘎嘣脆,特香。”
安道全连忙说道,“别!韦哥,这尾巴不能烧。”
“我要这尾巴不是用来吃肉,是用来写字。”
朱肉肠不理解了,“这狼尾巴还能写字?”
安道全摸了摸胡子,摇头晃脑地说道,“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我们用的毛笔,向来是由羊毛做的。还有就是用黄鼠狼的尾毛做成狼毫。“
“现在这条苍狼的尾巴毛发茂盛,外面如钢针,里面的细毛相当柔软,用来做成狼毫,那可是极品中的极品。”
典韦一听,便手起刀落,将狼尾巴砍了下来,血淋漓地丢给安道全,“来,安神医,送给你了。”
安神医手忙脚乱地接过狼尾巴,身上沾了不少血,“你个莽汉子,也不知道用绳子套一下,弄得我一身的血。”
众人哄堂大笑起来。
典韦说道,“安神医,你给我配点补药,对,大补的那种,我等下要熬制狼鞭。”
安神医问道,“可是做成十全大补?”
典韦低声说道,“给王爷准备的,八十全大补都可以。”
安神医心领神会,想着自己最新研究的配方“息肌丸”,看来可以派上用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