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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狼王生平(上)

魏武似感车轮战于己不利,放话一日一战。

翌日,六月初四,魏武对战江湖高手苟道子,双方斗二十七回合,苟道子不敌,败于打狗棒法第三式,反截狗臀。

六月初五,魏武对战五扇门高手关三烈,双方斗三十六回合,关三烈不敌,败于大威天龙之下,吐血重伤。

六月初六,魏武对战怡红院大龟公蔡三刀,双方大战六十回合不分胜负,魏武借机袭蔡三刀裆下,有金铁之声骤响,魏武抱腿败退,痛斥蔡三刀不讲武德。

六月初七,魏蔡再战,三十回合后,魏武再袭蔡三刀裆,金铁之声再鸣,蔡三刀从裆下取出变形铁碗一只,捂裆败退,痛斥魏武不讲武德。

是日,魏武九战斗八胜,笑傲江湖!

……

魏武这边叮铃咣当的时候,秦河那边也没闲着。

在新鲜出炉的“乱葬岗之王”兰博基的带领下,王铁柱、灰米丘拉着板车去了乱葬岗。

没别事儿,就是挖棺材。

原以为乱葬岗就是个埋流民乞丐埋多了的普通山岗。

这是第一层。

后来发现没那么简单,因为乱葬岗竟然被莲教埋下了七口金棺,据风惊羽说是组什么尸阵,能攻破皇宫的宫墙。

现在来看,攻破皇宫,并不是为了弑杀皇帝。

而是为了屠龙。

也就是干掉东土气运蕴养了数百年的大黎朝国运金龙。

白莲教不愧是职业反贼,竟然在这个位置,谋夺如此之深。

这是第二层。

可烧掉狼王的尸体后秦河发现。

这乱葬岗,竟然还有第三层。

大秘密!

就跟剥竹笋一样,剥开一层,里面还有一层。

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

这,自然要从狼王的皮影戏说起。

狼王并非狼,而是一条狗。

世道大乱,民相食。

作为家畜的一种,能在乱世活下来的狗和人一样,都是狠角色,否则早就和鸡鸭家禽一样,被杀了吃肉。

狼王本是丧家之犬,主人家死于瘟疫。

丧家之后,邻居见其无主,见财起意,用剩饭诱其入门,用绳索捆缚之后,准备宰杀。

狼王命硬,趁邻居磨刀之时咬断绳索侥幸逃脱。

自那开始,狼王便对人有了戒心,扬起的狗尾也垂了下去。

再之后,它就遭遇了丧家之犬除了“死亡”以外,所有的遭遇。

乱上当头,活生生行走的几十斤肉食,谁见了不眼红?

追打、猎杀、围殴、下毒、陷阱…… 狼王不下三十次死里逃生,伤痕累累,瘦骨嶙峋。

极端的死亡压力和恐惧之下,狼王开始了反击。

它的反击很简单,扑人。

它曾经中过两次毒,一次是围墙另一边丢过来的半个黑面馒头,一次是墙角边发现的一块鸡骨头。

两次中毒,两次濒死复生。

任何发现的食物,都有可能是中过毒的。

除了……人肉。

没有人会自己服毒,更没有人会在人肉里下毒。

身为两个物种,狼王对仆人吃肉,并没有太大的心理障碍。

主家为“人”的那点威严,早就在生存的压力面前,淡化的无影无踪。

凭借主家将它喂养的不错的一身余膘,狼王扑杀人类,并无困难。

因为遍地都是瘦骨嶙峋、饿殍遍地的流民。

他第一次扑杀的,是一个饿倒在地气若游丝的小女孩。

当小女孩的鲜血和皮肉进入它饥肠辘辘的腹中,狼王便迈出了返祖为狼的第一步。

这是一个新的世界,当它将人纳入食谱之后,就再也不缺吃食了。

于是,它扑越凶悍,越长越膘肥体壮。

渐渐的,它还有了手下。

一只,两只,三只……十只……二十只,三十只,不断有野狗加入,它成了一个野狗群的头领。

如此数量的狗群,城内已经无法容纳,于是狼王领着狗群去了城外。

狗群来去如风,专门袭击瘦弱的流民。

女人、孩子、老人是狼王的偏爱,因为袭击这些人最轻松。

弱肉强食,这是生存的法则。

狗群的繁衍能力总是强悍,很快,狼王麾下的狗群连加入带生养便超过百术。

强大的食物供给压力,令狗群动静越来越大,活动范围也越来越远。

于是渐渐的,官府注意到狼王这群盘踞道路的狗群,遂派兵围猎。

那一天,狼王麾下损失惨重。

在官府数百人有组织的围猎之下,凶悍的狗群如同绵羊,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狼王几乎仅以身逃。

魏武似感车轮战于己不利,放话一日一战。

翌日,六月初四,魏武对战江湖高手苟道子,双方斗二十七回合,苟道子不敌,败于打狗棒法第三式,反截狗臀。

六月初五,魏武对战五扇门高手关三烈,双方斗三十六回合,关三烈不敌,败于大威天龙之下,吐血重伤。

六月初六,魏武对战怡红院大龟公蔡三刀,双方大战六十回合不分胜负,魏武借机袭蔡三刀裆下,有金铁之声骤响,魏武抱腿败退,痛斥蔡三刀不讲武德。

六月初七,魏蔡再战,三十回合后,魏武再袭蔡三刀裆,金铁之声再鸣,蔡三刀从裆下取出变形铁碗一只,捂裆败退,痛斥魏武不讲武德。

是日,魏武九战斗八胜,笑傲江湖!

……

魏武这边叮铃咣当的时候,秦河那边也没闲着。

在新鲜出炉的“乱葬岗之王”兰博基的带领下,王铁柱、灰米丘拉着板车去了乱葬岗。

没别事儿,就是挖棺材。

原以为乱葬岗就是个埋流民乞丐埋多了的普通山岗。

这是第一层。

后来发现没那么简单,因为乱葬岗竟然被莲教埋下了七口金棺,据风惊羽说是组什么尸阵,能攻破皇宫的宫墙。

现在来看,攻破皇宫,并不是为了弑杀皇帝。

而是为了屠龙。

也就是干掉东土气运蕴养了数百年的大黎朝国运金龙。

白莲教不愧是职业反贼,竟然在这个位置,谋夺如此之深。

这是第二层。

可烧掉狼王的尸体后秦河发现。

这乱葬岗,竟然还有第三层。

大秘密!

就跟剥竹笋一样,剥开一层,里面还有一层。

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

这,自然要从狼王的皮影戏说起。

狼王并非狼,而是一条狗。

世道大乱,民相食。

作为家畜的一种,能在乱世活下来的狗和人一样,都是狠角色,否则早就和鸡鸭家禽一样,被杀了吃肉。

狼王本是丧家之犬,主人家死于瘟疫。

丧家之后,邻居见其无主,见财起意,用剩饭诱其入门,用绳索捆缚之后,准备宰杀。

狼王命硬,趁邻居磨刀之时咬断绳索侥幸逃脱。

自那开始,狼王便对人有了戒心,扬起的狗尾也垂了下去。

再之后,它就遭遇了丧家之犬除了“死亡”以外,所有的遭遇。

乱上当头,活生生行走的几十斤肉食,谁见了不眼红?

追打、猎杀、围殴、下毒、陷阱…… 狼王不下三十次死里逃生,伤痕累累,瘦骨嶙峋。

极端的死亡压力和恐惧之下,狼王开始了反击。

它的反击很简单,扑人。

它曾经中过两次毒,一次是围墙另一边丢过来的半个黑面馒头,一次是墙角边发现的一块鸡骨头。

两次中毒,两次濒死复生。

任何发现的食物,都有可能是中过毒的。

除了……人肉。

没有人会自己服毒,更没有人会在人肉里下毒。

身为两个物种,狼王对仆人吃肉,并没有太大的心理障碍。

主家为“人”的那点威严,早就在生存的压力面前,淡化的无影无踪。

凭借主家将它喂养的不错的一身余膘,狼王扑杀人类,并无困难。

因为遍地都是瘦骨嶙峋、饿殍遍地的流民。

他第一次扑杀的,是一个饿倒在地气若游丝的小女孩。

当小女孩的鲜血和皮肉进入它饥肠辘辘的腹中,狼王便迈出了返祖为狼的第一步。

这是一个新的世界,当它将人纳入食谱之后,就再也不缺吃食了。

于是,它扑越凶悍,越长越膘肥体壮。

渐渐的,它还有了手下。

一只,两只,三只……十只……二十只,三十只,不断有野狗加入,它成了一个野狗群的头领。

如此数量的狗群,城内已经无法容纳,于是狼王领着狗群去了城外。

狗群来去如风,专门袭击瘦弱的流民。

女人、孩子、老人是狼王的偏爱,因为袭击这些人最轻松。

弱肉强食,这是生存的法则。

狗群的繁衍能力总是强悍,很快,狼王麾下的狗群连加入带生养便超过百术。

强大的食物供给压力,令狗群动静越来越大,活动范围也越来越远。

于是渐渐的,官府注意到狼王这群盘踞道路的狗群,遂派兵围猎。

那一天,狼王麾下损失惨重。

在官府数百人有组织的围猎之下,凶悍的狗群如同绵羊,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狼王几乎仅以身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