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巨鲸海岸(1/2)
第二日清早,明生便带着数十人在岸边撅着屁股四处搜寻。
寻找一种类似于蜡状的石头蛋子,也不是石头,管他呢,学名龙涎香。
傻子才不找,这是什么地方?抹香鲸的祖坟!数十上百万年时间,会有多少埋身此处?
肠胃里总会遗留一些吧,这玩意除了人类,没其他动物喜欢,虽说可能会随着时间风化分解,可总也会剩下一些吧?
可找了整个下午,也没发现个蛋蛋。
一群手下更是懵逼,谁也没见过龙涎香是个啥样子,各种奇形怪状的石头都找明生来辨认,令明生不胜其烦。
莫非不是抹香鲸?明生不由对自己的认知产生怀疑,难道要空欢喜一场?
明生尤不死心,左右肢解巨鲸也用不到这些人,每日里除了吃饭,睡觉,便撅着屁股沿海岸搜寻。
三天后,明生彻底死心,腰酸背痛不说,连个鱼蛋也未找到,螃蟹倒是抓了不少,一群傻憨手下吃的不亦乐乎。
午时过后,明生躺在沙滩上假寐,忽闻一股酸臭之气,令人恶心欲吐。
偏头观瞧,却是冯群那厮在上风头一丈开外搓脚。
这厮多少天没洗脚?酸中带臭,臭中有腥,堪称旷世,这特么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明生捂住口鼻,怒喝道“你这厮就不会洗洗脚么?”
冯群摸着臭脚丫子嘿嘿笑道“海水可凉可凉了。”
说罢,拿手用力搓了几下脚丫子,放在鼻尖,深吸一口气,眯缝着眼睛,嘴角微微翘起,似极满意。
嗯,果然还是这个味道。
明生干呕,这厮是变态么?起身便是一记飞踹。
这货慌忙起身躲过,高举双手,“少爷,少爷,某错了,现在就去洗脚。”
明生果断捂住口鼻,这货双手也是这个味道。
“咦?你手里拿的什么东西?”
明生看其右手拿着一块灰白色块状物体。
冯群把玩着手中的块状物,古怪的看着明生,“就是一块石头,不过这玩意挺轻的,有好多洞洞,刚好用来刮脚,味道还怪好闻的,嘿嘿。”
“拿来我看!”明生面泛激动之色。
“呃,少爷,这块某刚刚用过了,你要是也想刮脚丫子,某再找一块给你就是。”
少爷真是黑了心,刮脚石也抢。
“废什么话,给某拿来!”明生一把夺过块状物。
呕~~
这味道实在让人受不了。
明生将其浸泡在海水中洗涮之后,拿起仔细观瞧。
这不就是自己苦找三天而不得的龙涎香么,这厮竟用来搓脚!到底是他鸿运当头,还是某衰神附体?
一把抓过冯群,追问道“哪里捡到的?”
冯群懵逼,难道这玩意还是个宝贝?也没见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就是特别轻,放在海水里居然能飘起来,石头不是石头,木头不是木头的。
“呃,少爷,这东西很多啊。”
冯群点指松林边的几块巨石,说道“就在那几块大石头下边,好多!”
明生撒脚如飞,几个跳跃跑到巨石之下,几块巨石刚好围城半环状,其内铺满了明生手中的块状物,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冯群这厮还真是走了臭脚丫子运,随便找块搓脚石,谁能想到就是传说中的龙涎香,这应该算是天下最贵的搓脚石了,皇帝老儿也没这么奢侈。
可为啥这东西离海水这么远呢?
琢磨半晌,明生以手抚额,自己还真是够蠢的,龙涎香密度很小,可以漂浮在海面之上,被潮水推到岸边,随便大点的海风便将其吹得四散,刚好此处是个凹形,才存下了这许多。
看来还要撒下人手,将这一带仔细再搜寻几遍。
明生叫来人手,在巨石四周仔细搜寻,万不能放过一个,无它,这东西太贵,太值钱,大明的豪门贵族就爱这一口,而且这东西有价无市,多少人欲求而不得。
入夜歇息之时,明生试着点燃一小块龙涎香,关键这玩意明生也仅见过几次,可别认错了闹笑话。
俄尔,轻烟飘邈,香气四溢。之后便是夜枭般的诡异笑声,发了,这次当真是发财了,白日里只那一处,便找到九十余块龙涎香,基本上都在三斤以上,最大的一块竟有十二斤。
这东西同黄金一个价,甚至更贵,只明生手上这些,怕是万历老皇爷见了也要疯。一时之间,明生甚至动了在此处建堡的心思。
奈何此处地势平坦,并无可依仗的地形,探哨三十里之内也没有发现人踪,更为可惜的是没有避风的港湾,地利人和都不占,也只能暂时放弃这个念头。
不过明生却是将此地暗暗标记在海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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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巨鲸海岸(2/2)
中,说白了,此处便是一座龙涎矿,只要肯撒出人去找,甚至掘地三尺,龙涎香肯定为数不少。
……
三日后,巨鲸终于被处理完毕,也只是粗处理,没办法,总不能耗在这里等鲸肉鲸皮晾干,那要猴年马月。
计算下来,得鲸肉近一万六千斤,这些可都是被晒几日,又被烟熏卤盐之后的重量,水份已经基本脱干;得鲸油三十一桶,每桶百斤。
骨头架子都没有放过,明生命人将巨鲸的头颅掏空,拖拽到一巨大的木头筏子之上,绑缚在扬武号身后。
临出发之前,明生为此地起名曰“巨鲸海岸”。
……
向西航行两日之后,发现大小数座岛屿,此处海域偏僻,根本没有海图可参考,不过明生猜测应该是后世的海参崴附近海域,日本海西侧也就那地方有数座岛屿。
撒出去十几艘舢板快船探路,直到五日之后,方才将周边海域探查大概,向西四十里抵达内陆,向北十里有一巨大岛屿,约广鹿岛的两倍大小,巨岛北三里之外乃是一狭长半岛。
明生感慨万千,终于找到此处,半岛南部便是后世的海参崴,俄国名曰符拉迪沃斯托克,被野猪皮的败家子孙割让给了俄国,明生还记得那条约为《中俄北京条约》。
爱谁谁,这地方归老子了,先楔根钉子再说。
只是在哪里建堡,明生却是为难,应是既为良港又便于同周边部落沟通,更为主要的是利于防守之地。
这年代操刀子就干太为普遍,不同族群之间厮杀也根本没上升为道德层面,嘴炮是没用的,相互间为了生存你挣我抢很正常。
人类对战争真正有所约束之时,那是二战以后的事情,人类不是不想打,而是不敢了,武器太犀利,动则就能相互毁灭,当然,如果你没有毁灭别人的本事,那对不起,你还是有随时挨揍的可能。
再有这地方现在就是苦寒之地,一年之中有五个月为冬季,海岸十里海域俱为坚冰,四周海域更有浮冰随着洋流移动,也就代表这五个月之内船只无法通航,堡垒只能自给自足,否则便会饿死。
巨岛多山,时值四月尾,山顶仍旧铺满积雪,松林密布,探子绕岛一周并未发现人烟,关键没有良港,并不是建堡的好地方,明生跟随元朝旧称,称其为熊岛。
考察多日之后,明生终于确定一处建堡之地,此地位于半岛底部,三面都是狭长水道,距离熊岛仅隔二里余,地势相对平坦,起码可开垦数千亩土地,可种植些甘薯,土豆,这些作物生长期短,正是合适。
明生命名此地曰“海参崴”。实在是太懒,既然后世有名字,直接拿来用便是。
船队有四百三十余人,所有人都被明生发配去建堡,堡垒长宽各五十丈,四周围墙以松树为面,夯土为里,高一丈半,宽半丈,内中所有房屋都是就地取木,需足够五百余人驻扎。
明生则是带领六亲卫,一名从红石堡解救的汉人包衣骑马沿西侧海岸向北探索。
包衣名柱子,辽东汉民,年十九岁,父母惨死刀下,还有一妹妹不知所踪,自己被几经转手,才至红石堡。
不是不想多带人手,就只八匹战马,那船没那么多地方,能带八匹已经将船糟蹋的不成样子。
北地的原始森林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林木高大,而且多以针叶林为主,灌木较少,河流湖泊也是有限,也正因为如此,即使在林中穿行,视野也相对开阔,脚下满是枯枝败叶,马匹勉强可行,可也仅仅是可行,你不要指望能策马飞奔。
前行二十余里,不见人踪,只闻莺啼兽吼之声。
突然间,一群鸟雀惊飞,明生几人立刻警觉,纷纷抽出手弩四处张望。
嗖的一声箭鸣,一支二尺长箭钉在前面探查的李天奇脚下,战马唏律律人立而起,李天奇举起手弩便欲还击,可四周却是人影也不见一个,箭矢仿佛凭空出现一般。
明生举手示意众人淡定,冲着柱子说道“问问是哪个部族的?就说我们是大明商人,来此并无恶意。”
柱子点头,对着空气,用女真语喊道“不要放箭,我们没有恶意,来人是哪个部落的?”
俄尔,一清脆的女声响起“这里是伊拉奇部落,无故不得擅入,你们可是明人?”
柱子答道“我等正是明人,特地来此贸易,并无敌意,还请现身一见。”
“骗人,我听库雅拉来的大人说明人都不拿我们当人,是世间最坏的坏蛋。”清脆女声回应道。
明生听闻是少女声音,不由乐了,这是到了女儿国了怎的,连女人都出来打猎?问柱子了解对方所说之后,在柱子耳边耳语一番。
柱子愕然,可是主子交代的,只能照办,扯着嗓子喊道“我家少爷说了,你不敢出来是因为长的丑,怕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