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 分肉(1/2)
神弃之地的动物,体型远比地球上的大很多。
光是这种黄鹿,一般在地球叫傻狍子,但是在神弃之地,很明显基因被改变过,可以长到五六米的惊人长度。
而且弹跳力极强,速度又快。
哪怕是官堡镇的猎人拥有叶问的实力,奈何也不可能一个打十个。
所以首领原锋带着十多个人猎人出门,经常一无所获。
而遇到了凶兽,甚至还有可能折损。
两头黄鹿加加起来差不多四千公斤。
就按照四百人分,一个人也能分到十公斤。
这是官堡镇近两年来,最为热闹的一天。
秦歌这个原本是食物的家伙,摇身一变,成了镇子里的大英雄。
只是首领原锋看着他的时候,目光隐晦的闪过一抹杀机。
很明显,秦歌的出现,严重动摇他的地位和威信。
就连祝望都亲自为秦歌祈福,甚至还让秦歌主持了当天的猎物分配。
要知道,这一向都是首领才有的荣耀。
分配食物的人,从来都是一个部落最强大的存在。
而官堡镇,只有首领才有一把锋利的铁刀。
这把刀,说白了,就是首领的权杖。
原锋很强大,但是,祝望才是部落的精神领袖。
于是铁刀从原锋手上,交到了秦歌手中。
整个官堡镇加上秦歌,一共有三百二十五个人。
其中青壮年,只有不到八十个,其余的都是老弱病残。
这是神弃之地,最弱小的部落。
秦歌拿着那把刀,不由得轻轻在心头微微苦笑。
这破玩意儿,已经磨了不知道多少次,稍微用点力,恐怕都会折断。
不过这刀的钢口却是极好,显然是高科技时代的产物。
三百多人站在零下四五十度的冰天雪地之中,有的人身上甚至裹着的兽皮都衣不蔽体,但是却根本不觉得冷,双眼冒着惨绿惨绿的光芒,死死盯着那两头黄鹿。
秦歌开始分肉。
他手起刀落,不大工夫,一张完整巨大黄鹿皮,就摊在雪地之中。
几个小孩子实在忍不住了,居然趴在兽皮上,去舔上面的血迹。
秦歌的眼泪差点没掉了下来。
他心头仿佛有一股火。
这就是所谓的从地球上精挑细选出来的精英?
风族就是这样对待这些精英的?
狗屁的神弃之地!
该死!
他手上越发的快了起来。
两头黄鹿的皮被剥掉,再开膛皮肤把内脏全都倾倒在雪地上,然后他手起刀落,犹如庖丁解牛,分割掉鹿头,再把巨大的鹿身分成了均匀的七十等分。
他也懒得按照人头算了,他直接按照户头算的。
上来领肉的时候,全家上阵,人多的,就补一块,人少的,就切下来一块。
很快,分肉结束。
所有人几乎是感恩戴德的带着多则上百公斤,少则十公斤的鹿肉,回到了地堡之中。
而秦歌被祝望迎进了他的房子里。
茅顶木屋有点类似于日本的那种古代民居,房子中间是一个火塘,上面吊着一个直径一米的大鼎锅,下面烧火。
火塘一边,铺着一张兽皮,兽皮下面是干草。
躺在这上面睡觉,和外面冰冷的地堡比起来,那就是天堂。
“年轻人,请坐吧。”
祝望干瘦无比,只剩下皮包骨了,但是唯独一双眼睛囧囧有神,仿佛能看透人心。
身为首领的原锋,这个时候坐在下首,目光也盯着秦歌不转眼,眼底深处那一抹杀机,又是一闪。
秦歌靠着火塘坐下,原锋的妻子这个时候带着两个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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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章 分肉(2/2)
的小子开始炖肉,两个小子嘴角的口水,都扯出来一尺长了。
“你叫秦歌?出身于哪个部族?看你不像是逃民。”
秦歌点点头
“尊敬的祝,我不是逃民,只是我的部落被灭,我准备去武山城寻找我的亲戚投靠。”
武山城三个字,让原锋和祝望都惊呆了。
对于官堡镇来说,武山城,无疑就是他们所能想象的极限。
因为官堡镇就是武山城下面数百个部落之一。
而武山城的城主,是拥有姓氏的贵族,还是部落王族。
武山城主,叫姒武山,而每一代城主,都是这个名字。
秦歌已经知道了神弃之地东方五大部落王族的姓氏。
姒武山,当然是姓姒。
这是华夏上古八大姓之一。
果然是源远流长的姓氏啊,
你们难道忘记了你们的祖上,有一个叫姒文命的?
这个人,很善于治水,被人称之为大禹。
可惜了,大禹的子孙,活成了这个鬼样子。
秦歌是绝对不会怀疑这些人的血统的。
他们几千年之前被发配到神弃之地的时候,完全是举族被丢了进来。
原锋再看着秦歌的时候,目光就变得极其的敬畏了。
因为但凡是在武山城有户籍的人,绝对不是一般人。
他身为官堡镇的首领,甚至只是年少的时候,去过一次武山城。
在他的眼中,武山城就是传说之中的神境。
祝望的目光之中,却闪过一种叫做回忆的东西。
其实每一个祝,都不是原部落的人,而是部族派到下面各个城,再分配到城下面的部落。
他们被分到哪个部落,就终身不得离开。
一部大事,在祀在戎。
祭祀靠的就是祝,戎当然靠首领。
“武山城啊?那是个好地方,上一代的武山城主,是个很好的人,这一代的城主是他的儿子,据说也是一个有本事的,可惜,我这把老骨头,是不可能再去到那里了。”
很快,鼎锅之中,开始飘出来一阵阵带着腥气的味道,整个木屋里,已经是白雾缭绕,面对面都似乎看不清人脸。
祝望似乎也饿得够呛,直接伸手从滚烫的热锅之中,拎出来一块刚把血水煮掉的鹿肉,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原锋也不客气,伸手捞出一块丢给他身后的老婆和孩子,自己又抓起一块,啃得满嘴是血,一块足足有七八斤的鹿肉,不到十分钟,全都下了肚。
秦歌看得死叹为观止。
好半天之后,祝望这才打了一个饱嗝,然后看着秦歌问道
“年轻人,你不吃吗?”
秦歌打死他都吃不进去。
他只能笑着说道
“刚才猎鹿的时候,我已经吃过了。”
祝望没有拆穿他,只是咧嘴一笑,牙缝里还塞着一条红色的肉丝。
“秦歌,从今天开始,你就睡在我这里,后面有两间房,你选一间。”
秦歌笑着道谢,表情不卑不亢,仿佛理所当然。
祝望突然说道
“你到底是如何杀掉这两头黄鹿的?”
秦歌一愣,随即笑道
“很简单,只需要动一点脑筋就好,我可以把方法教给祝,但是我也有一个要求。”
祝望立刻双眼放光
“你看上了官堡镇什么?随便拿走?喜欢上了哪个女人吗?不管她是谁的老婆,从现在开始,都属于你了。”
秦歌浑身恶寒。
大爷,无福消受啊。
得了。
好歹算是安顿下来了,晚上找个机会,用阵盘和老婆们煲煲电话粥,要不然干脆悄悄的穿回去看看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