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 来自丈母娘的投名状!(1/2)
面对突然出现的沈慈。
无论是金发老者,还是旁边那位提着一个长箱子的金发女人,全都震惊到了极点。
特别是金发老者杰斯,作为沈慈曾经的手下败将。
鬼知道他现在有多么惊怖。
他怎么都没想到。
沈慈会悄声无息的出现在这里。
也就是说……
沈慈如今的实力,相比多年前,已经提升了不止一倍。
好在……
杰斯并没有在沈慈的身上,感知到半点杀气。
也正因如此……
杰斯才下意识的疑惑了起来。
什么叫,打扰到沈慈的女婿和女儿吃火锅了?
难道……
叶无天和沈若轻都在南都?
然而……
杰斯刚冒出这样一个念头。
沈慈随手一挥。
轰!
那个金发女人手里提着的长箱子,蓦然爆裂!
紧接着……
一把通体黑红色的长剑,蓦然从爆开的长箱子里,朝着杰斯的眉心而去!
没等杰斯与金发女人回过神来。
这一把原本属于金发女人的长剑,犹如魔剑一般,悬停在了杰斯的面前。
且不论杰斯有多震惊。
却看那名金发女人,立刻就要以秘法催动那把黑红色的长剑。
但……
不管她如何努力,黑红色的长剑却好像易主了一样,怎么都无法随着她的心意而动!
再看杰斯。
随着黑红色的长剑悬停在他的面前,他整个人,就好像定在了原地。
也就在这时,沈慈并指成剑,又是随手一抖。
黑红色的长剑上,顿时泛起了一股玄妙而血腥的气息!
随着这股剑气的出现,杰斯的眉心处,顿时流溢出大量的暗金色气息!
杰斯的目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黯淡无光!
“你……你怎么可能控制得了夺魂剑?”
这句话是从旁边那个金发女人的口中说出来的。
沈慈听到这话,淡淡说了一句。
“因为我是天下名剑之共主,凡有道法之剑,皆能为我所用!”
这话刚落,杰斯的身体,竟不受控制的开始发抖。
“不!不!”
沈慈不为所动,继续控制着那把所谓的夺魂剑,直到将杰斯的身体吸为了人干状态!
接着,沈慈忽然收回了那把夺魂剑。
也就在这一瞬间,原本站在天台最边缘的杰斯,忽然朝后仰去!
最终……
砰的一声!
杰斯的身体,砸在了眼下这栋大楼的前面。
却也就在这个时候……
那把夺魂剑,又在沈慈的控制下,悬停在了金发女人的面前。
金发女人瞬间感受到,死亡的恐惧,近在咫尺!
怎么都没想到……
罗斯德教皇手下最忠诚的奴仆杰斯,最终的死法,竟是从楼上摔下去,摔死的!
说出去谁能相信?
要知道!
杰斯的实力,至少与沈氏古族的沈书陵相当,只差半步,便是法相!
如今……
摔死了?
金发女人知道,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原本属于她的那把夺魂剑!
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夺魂剑竟然不听自己这个主人的使唤了!
沈慈似乎一眼就看穿了金发女人的心思,问道。
“你知道夺魂剑为什么能被我控制吗?”
金发女人声音颤抖道。
“您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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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4章 来自丈母娘的投名状!(2/2)
说过了,您是天下名剑之共主,您……”
沈慈却打断道。
“这只是原因之一,真正的主因,是罗斯德当初铸造这把剑的时候,用的是我给的方法,也是我让他,铸造的这把剑!”
金发女人急中生智道。
“也就是说,您曾经与罗斯德教皇是朋友,是盟友!”
沈慈点点头。
“可以这么说。”
金发女人忽然跪在了地上,一脸恳求道。
“既然是这样,那……”
沈慈打断道。
“以前是盟友,现在不是了,不仅不是盟友,还是敌人!”
金发女人大叫道。
“为什么?”
沈慈说道。
“因为我不想回人皇纪,我也等不了那么多年,我要留在这里,而我只有留在这里,我才能每天都能见到我的女儿,最重要的是,我总得要让我的女婿看看,我的诚意。”
金发女人没听懂。
“什么呀?你到底在说什么?”
沈慈却道。
“你不需要懂,反正这些话,也不是我说给你听的。”
金发女人更懵逼了。
而与此同时,南都某家火锅店里,叶无天忽然对沈若轻说了一句。
“我去趟洗手间。”
沈若轻愣了愣。
“你才喝了四瓶啤酒。”
叶无天说道。
“上年纪了,肾不好。”
“……”
沈若轻一阵无语。
叶无天没再说什么,起身朝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但最终……
叶无天的身影,却出现在了沈慈的身边。
金发女人睁大了双眼。
“你是谁?”
叶无天看了一眼旁边的沈慈,说道。
“她女婿。”
金发女人不可置信道。
“你是叶无天?”
叶无天没再理会金发女人,对沈慈说了一句。
“可以放过她。”
沈慈皱眉道。
“有轻儿还不够,你想开开洋荤?”
“……”
叶无天脸上一抽,反问道。
“你这样说话,你觉得你自然吗?”
沈慈说道。
“在国外呆久了,思想多少有些开放,而且,你丈母娘总要表现出一点别样的个性,你才会觉得,让我留下,其实也无伤大雅!”
“最重要的是,我都把投名状交到你手上了,你总不能无视我的良苦用心吧?特别是那个杰斯,如果没有夺魂剑的帮助下,我杀他,至少需要半个月!”
叶无天没说话。
沈慈又道。
“算我求你了,而且我都看到了,轻儿已经把我送给孩子的礼物收下了。”
叶无天冷冷道。
“你还看到什么了?”
沈慈答非所问道。
“叶龙后是我教出来的。而且,轻儿也更随我一些。女人嘛,在外人面前,可以端着,但是在自己爱的男人面前,风骚一点,可以助兴。而且你也喜欢,不是吗?”
叶无天的脸红了。
沈慈问道。
“你是不是觉得,身为一个当丈母娘的,不应该跟自己的女婿这样说话?”
叶无天深吸了一口气,指了指还跪在地上一脸懵逼的那个金发女人,说了一句。
“她身上的血脉与我之前见到的一个混血女人相似,那个女人叫安蒂丝,所以,无论是安蒂丝,还是她,不能轻易杀死,我留着她们,有用。”
沈慈微微一怔,不解道。
“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