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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不如不遇倾城色

   第三十八章 不如不遇倾城色(1/2)

这一辈子你会遇到很多人,有些人的痕迹如同铅字一般,端端正正,细弱的毫无亮点,最终淡化在与你相遇的万人之中。而有些人,却是浓墨重彩,紫毫乌木潇洒挥出的丰神顾盼,行云流水力透纸背,一生镌刻于心。

有没有在日后的岁月中后悔过,遇到你生命中的那个笔锋最浓烈的人,却终有一日要分别。

注定不能圆满,倒不如,不遇倾城色。

那年的生日,阿喜的礼物,是满满一玻璃瓶的星星,五百一十七颗,用的是他最爱的红色。很廉价,却是她废了心思一颗一颗叠出来的。

指针慢腾腾的挪动到十一点五十七的时候,阿喜将瓶子放到了他的桌上。

“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选择在一天的最后几分钟出生,但是还是想在这个时候说——牧臻,生日快乐。”阿喜坐在牧臻的床边,温柔的看着熟睡的他,精致的脸庞有着清醒时从不会显露的乖巧安宁。

五百一十七天,不知不觉,已经相处了这么久。

她很感谢,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做牧臻的男孩,在她苍白的岁月里,惊艳了她余生的时光。

慢慢的低下头,薄唇轻轻碰触到少年红润的唇,没有热烈,没有辗转,不带情欲,如同一个誓言般,郑重的印在他的唇上。

牧臻,我真的很感谢你,给我的幸福。

新年很快的来,又很快的去,无外乎几个人在一起聚一聚,说几句过年好,然后,该干嘛接着干嘛。

年这种东西,不过是小孩子的节日。

阿喜有些疑惑,自从放假就没有看到以瞳了,出来玩的时候打电话总推脱有事。

大仁向来与以瞳走得近,然而阿喜问他时,他却也只道不知,神色有些复杂。阿喜不禁笑自己傻气,以瞳和大仁再亲近,也亲不过自己,连她都不知道的事,大仁又怎么会知道怎么回事。

事实证明,我们的阿喜同学,当时的确是傻气了,深信同性恋患者大仁同学,定是将异性视为无物。

却不曾想,人这种动物,是最没定性的,连性别都不一定是绝对的,多少人前半生是男人,后半生做个手术就……¥再次见面已经是短暂的寒假结束,安以瞳来得晚,书包里塞得鼓鼓的,一回到座位上,便将书包里的零食整齐的排列在书桌里。

“怎么样,泰国好玩么?”阿喜从单词中抬起头,笑着问道。大年三十打电话拜年的时候,才知道过年这几天以瞳全家一起去了泰国。

“还凑合吧,就是语言不通,哎阿喜我跟你说哈,我看到了好多人妖,啧啧啧,那的同性恋也不少,基本都是男的……”

大仁原本转过头看着安以瞳想说点什么,却愣是没说出来,无奈,又转了回去。

安以瞳的神色如常,大仁却有些不自在,放学的时候,找了机会堵住了安以瞳。

神色愧疚的望着眼前的女孩,大仁犹豫了片刻,郑重道,“对不起。”

其实第二日醒来时,身旁已经没有人了,但是他从来喝酒都不断片,稍作回忆便想起来昨晚的人是安以瞳。

床上那一抹血迹红的刺目,当时原本还躺在床上不太清醒的他立马就坐了起来,被自己的行为震惊得久久没有缓过来,毕竟是年轻气盛的年纪,有几次喝醉了叫了女人,而后手下的人为了拍马屁,更有甚者为了往他身边安插人,每次只要他一醉,必定身边会送上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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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章 不如不遇倾城色(2/2)



一夜情罢了,他并不是很在意,只当成男人正常的发泄,有钱人家的少爷,接触这些事异常的早,为的就是将来不会轻易被狐狸精迷住。

谁知那天喝得有些多,竟然错把安以瞳当成……每每想起来,总是有种扇自己几巴掌的冲动。

本来早应该道歉,然而他却久久没有勇气给她打电话,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打过去竟然关机了。

难得的,心里慌乱的很。

安以瞳的嘴角,缓缓地扬起,嘲讽般的笑容,终于在神色平静的面上疯狂的涌出,笑得大仁心中一丝触摸不到的疼痛。

“不怨你,是我不好,死皮赖脸的想要照顾你。”声音很轻,以瞳眼中溢满了笑,很漂亮,却多了分苍凉,“何况,是我喜欢你啊,怎么说,也是我占了便宜不是么?”

大仁一惊,抬头直直的望着她,原以为……她就算不会哭闹,也定不会轻易原谅自己,必定是要仔细的哄上一番,却不想,她如此的云淡风轻。

可为何越是这样,他却越难受。

“以瞳,我……是不会接受你的心意的。”不知为什么,他突然很想说这句话,很想告诉她,就算自己在愧疚,也不会对她负责。

不爱,所以给不起承诺。

她不禁嗤笑,“你以为,我会用这个威胁你,董大仁,你太看不起安以瞳的感情了。”

不想再和他纠缠,她决绝的,推开他挡住自己的手臂,转身离开。

大仁,如果我假装忘记,假装不在乎,你是不是,也可以少一分悔恨,少一分自责?

日子过得平稳得异常,学校公寓两点一线,偶尔碰上牧大爷撒撒娇,便改善一下伙食到外面小搓一顿。

而后,有条不紊的高三了,好日子终于过到头了,人间地狱终于悄无声息的来了。

这是你人生中最充实最勤奋最痛苦最枯燥的一段时间,为了跟阿喜考上一个学校,连一向吊了郎当的牧臻,都开始收起心思成天听课记笔记写作业了。

牧臻原本底子就不差,加上聪明,又有全校第一金牌选手亲自指导,想不突飞猛进都困难,只是再怎么猛进,也比不得从最开始便稳打稳扎的孩子,更何况能排在前面的人也并不乏聪明之人。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就怕比你聪明得人比你还努力!

一个年级一千来号人,牧臻如同一匹黑马一般的从三百名开外冲进了前百名榜,这是什么概念?众所周知,在一高,能进前百那就重点没跑。

然而六十八的位置,似乎固定了,几次模拟考,牧臻生生是不动窝了,愣是挤不进前五十。

阿喜急的团团转,逮着空挡就拼命灌输英语单词化学方程式单细胞多细胞生物。

牧大爷急眼了,手一摊,大不了老子走点后门呗,生老子那人手里每年都有几个推荐名额,哼哼,爷就是上头有人,咋的!

话虽这样说,却还是乖乖的接受阿喜的折磨,毕竟是也不愿意依靠那个人的权利。

“阿喜,有你的信,嗯?美国来的,谁给你写的?”放学回家,两人一前一后,牧臻眼尖,瞅到信箱里的信。

“这年头谁还会写信啊?”牧臻嘀咕着,看了眼署名,愣是停下了拆信的手,将信递给了阿喜。

阿喜狐疑的看了他一眼,低头,却见到信封上飘逸的字体。

伯喜亲启——陆子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