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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 罚款5.5亿

李博堂很清楚现在已经是早晨八点多钟,像石岳云这样的处级干部,在这时候是不可能关掉手机的。如果他的手机关掉了,很可能就是验证了自己开始时的预感他已经出事了!

为了进一步核实自己的这个判断,李博堂又强忍着惊慌和恐惧,拨打了石岳云办公室的座机,同样没有人接。

接下来,李博堂便像疯了一样,相继拨打了市地税局税政三科科长郭宇、副科长展鹏、征管科科长张东方的电话,但是,他们的手机都与石岳云一样,要不就是关机,要不就是无法接通。而他们的办公室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

至此,李博堂终于悲哀地确定地税系统这几个与自己公司有关联的领导,已经被一锅端掉了!而这几个人一旦招了供,自己公司所有的涉及税收的不法行为,都将暴露无遗。尤其是前两年利用假资料骗取减免税的事情,肯定就是李润基他们核查的重点,也是他们抓捕自己和李智的主要依据。

直到此时,李博堂才感觉到了巨大的恐慌和压力,脸上的冷汗也一股股地流了下来。

他非常清楚前两年,公司骗取的减免税款合计有九千多万元,另外,还以其他方式偷逃了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两千多万元,合计偷逃和骗取税款近一亿两千万。

李博堂曾经研究过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法》,也研究过刑法中关于逃避缴纳税款以及以假资料骗税的处罚,知道自己上述两种罪行,肯定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因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振兴公司现在的偷逃和骗取税款的数额,可以说是“数额特别巨大”,完全可以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处罚来判刑,也就是七年有期徒刑。而且,公司还会面临巨大的罚款和罚金处罚。到时候,自己和李智绝对会坐牢,而公司肯定也会因为巨额的罚款和罚金而破产……

一想到这种后果,李博堂就觉得不寒而栗,手抓着电话发了一阵呆,忽然站起来对李智说“走,我们现在就去建行和工行,先把账户里的现金转走。然后,你去购买去加拿大的机票,我们先出去躲一阵再说。”

李智答应一声,跟着他走出董事长办公室,下楼来到一楼的走廊,却见走廊里站着几个陌生的警察,伸手拦住了他们的出路。

其中一个警察掏出证件递给李博堂,对他说“李博堂,我们是县公安局税侦大队的。因为振兴公司涉嫌重大偷逃税案件,为了防止你们转移资金和外逃,我们奉令对你和李智进行监控。请你们回到办公室去,地税局的人等一下就会整理出你们公司偷逃税的资料和证据,送到公司来。到时候,再请你和李智办理相关的手续。所以,你和李智现在都不能走出这栋大楼,也不能对外的电话。现在,请你们将手机都交出来。”

李博堂知道他口里所说的相关手续,就是查封扣押公司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资产,并对自己和李智予以拘捕,心里不由“咯噔”一下,一种大限来临的绝望感使他差点儿背过气去。

好不容易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后,李博堂仔细地看了看那个证件,见上面的名字是“欧阳淞”,职务是“税侦大队副大队长”,于是便抬起头看了对方一眼,强装镇静地税“欧阳队长,你知道我的身份吗?我是省人大代表。你是执法者,应该学过相关法律司法机关如果要对各级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必须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你们现在对我限制人身自由不许我走出我的办公楼,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吗?”

欧阳淞不屑地笑了笑,说“李博堂,你别拿你的省人大代表的招牌来吓唬我!你刚刚所说的法律条文一点都不错。但是,那里面还有一条如果人大代表是现行犯罪,司法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再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你这个偷税罪,就是刚刚查出来的现行犯罪,我们可以先拘留你,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请求批准。所以,你就别跟我摆你的什么人大代表的谱了,老老实实到办公室呆着吧!”

李博堂本来想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先自己出去将银行存款转移再说,没想到这个欧阳淞却并不买账,知道他们肯定是有备而来,自己多说也无益,于是便不再说什么,对李智喝道“走,我们先上去,看他们能把我们怎么样!”

欧阳淞担心李博堂和李智会利用办公室的电话搞什么阴谋,便对那几个部下挥挥手,说“你们跟我上来,一起到李总办公室去坐一坐。”

就这样,李博堂和李智其实已经被软禁起来了。

大概是中午十一点半左右,振兴公司忽然来了好几辆车子,其中还有两台警车。

这些车子在公司的停车坪里停下,从车子里下来几个警察、还有几个穿着税务制服的干部。

这些人一起来到李博堂的办公室,分别向李博堂出示了他们的证件。原来,这些穿税务制服的人正是省地税局稽查组的成员,而穿公安制服的人则是县公安局税侦大队的。

在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后,省地税局稽查组的负责人先向李博堂宣读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这两份文书中,省地税局稽查局认定振兴公司在三年时间内,以制造虚假减免税资料、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累计偷逃税款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以及附加一亿三千五百多万元。根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追缴该公司偷逃的税款及滞纳金,并处所逃税款四倍罚款,罚款金额为五亿五千多万元。税款、滞纳金与罚款合计,振兴公司应该缴纳六亿八千多万元。

李博堂很清楚现在已经是早晨八点多钟,像石岳云这样的处级干部,在这时候是不可能关掉手机的。如果他的手机关掉了,很可能就是验证了自己开始时的预感他已经出事了!

为了进一步核实自己的这个判断,李博堂又强忍着惊慌和恐惧,拨打了石岳云办公室的座机,同样没有人接。

接下来,李博堂便像疯了一样,相继拨打了市地税局税政三科科长郭宇、副科长展鹏、征管科科长张东方的电话,但是,他们的手机都与石岳云一样,要不就是关机,要不就是无法接通。而他们的办公室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

至此,李博堂终于悲哀地确定地税系统这几个与自己公司有关联的领导,已经被一锅端掉了!而这几个人一旦招了供,自己公司所有的涉及税收的不法行为,都将暴露无遗。尤其是前两年利用假资料骗取减免税的事情,肯定就是李润基他们核查的重点,也是他们抓捕自己和李智的主要依据。

直到此时,李博堂才感觉到了巨大的恐慌和压力,脸上的冷汗也一股股地流了下来。

他非常清楚前两年,公司骗取的减免税款合计有九千多万元,另外,还以其他方式偷逃了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两千多万元,合计偷逃和骗取税款近一亿两千万。

李博堂曾经研究过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法》,也研究过刑法中关于逃避缴纳税款以及以假资料骗税的处罚,知道自己上述两种罪行,肯定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因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振兴公司现在的偷逃和骗取税款的数额,可以说是“数额特别巨大”,完全可以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处罚来判刑,也就是七年有期徒刑。而且,公司还会面临巨大的罚款和罚金处罚。到时候,自己和李智绝对会坐牢,而公司肯定也会因为巨额的罚款和罚金而破产……

一想到这种后果,李博堂就觉得不寒而栗,手抓着电话发了一阵呆,忽然站起来对李智说“走,我们现在就去建行和工行,先把账户里的现金转走。然后,你去购买去加拿大的机票,我们先出去躲一阵再说。”

李智答应一声,跟着他走出董事长办公室,下楼来到一楼的走廊,却见走廊里站着几个陌生的警察,伸手拦住了他们的出路。

其中一个警察掏出证件递给李博堂,对他说“李博堂,我们是县公安局税侦大队的。因为振兴公司涉嫌重大偷逃税案件,为了防止你们转移资金和外逃,我们奉令对你和李智进行监控。请你们回到办公室去,地税局的人等一下就会整理出你们公司偷逃税的资料和证据,送到公司来。到时候,再请你和李智办理相关的手续。所以,你和李智现在都不能走出这栋大楼,也不能对外的电话。现在,请你们将手机都交出来。”

李博堂知道他口里所说的相关手续,就是查封扣押公司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资产,并对自己和李智予以拘捕,心里不由“咯噔”一下,一种大限来临的绝望感使他差点儿背过气去。

好不容易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后,李博堂仔细地看了看那个证件,见上面的名字是“欧阳淞”,职务是“税侦大队副大队长”,于是便抬起头看了对方一眼,强装镇静地税“欧阳队长,你知道我的身份吗?我是省人大代表。你是执法者,应该学过相关法律司法机关如果要对各级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必须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你们现在对我限制人身自由不许我走出我的办公楼,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吗?”

欧阳淞不屑地笑了笑,说“李博堂,你别拿你的省人大代表的招牌来吓唬我!你刚刚所说的法律条文一点都不错。但是,那里面还有一条如果人大代表是现行犯罪,司法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再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你这个偷税罪,就是刚刚查出来的现行犯罪,我们可以先拘留你,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请求批准。所以,你就别跟我摆你的什么人大代表的谱了,老老实实到办公室呆着吧!”

李博堂本来想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先自己出去将银行存款转移再说,没想到这个欧阳淞却并不买账,知道他们肯定是有备而来,自己多说也无益,于是便不再说什么,对李智喝道“走,我们先上去,看他们能把我们怎么样!”

欧阳淞担心李博堂和李智会利用办公室的电话搞什么阴谋,便对那几个部下挥挥手,说“你们跟我上来,一起到李总办公室去坐一坐。”

就这样,李博堂和李智其实已经被软禁起来了。

大概是中午十一点半左右,振兴公司忽然来了好几辆车子,其中还有两台警车。

这些车子在公司的停车坪里停下,从车子里下来几个警察、还有几个穿着税务制服的干部。

这些人一起来到李博堂的办公室,分别向李博堂出示了他们的证件。原来,这些穿税务制服的人正是省地税局稽查组的成员,而穿公安制服的人则是县公安局税侦大队的。

在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后,省地税局稽查组的负责人先向李博堂宣读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这两份文书中,省地税局稽查局认定振兴公司在三年时间内,以制造虚假减免税资料、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累计偷逃税款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以及附加一亿三千五百多万元。根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追缴该公司偷逃的税款及滞纳金,并处所逃税款四倍罚款,罚款金额为五亿五千多万元。税款、滞纳金与罚款合计,振兴公司应该缴纳六亿八千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