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一言九鼎!
皇上答应会去玲珑居看鱼美人,李丝絮觉得很快能找到她娘亲中蛊的诱因,离逼出她体内的蛊虫又近一步。
她是真心实意感谢长得凶神恶煞的杨公公。
随着孙医正出了御书房,李丝絮突然转身,朝御书房的方向做了个双手合十的动作,然后深深的鞠了个躬。
不知道的,还以为李丝絮是见了她父皇高兴。
只有守在御书房门口的杨公公知道,小丫头这是在谢他。
李丝絮两次来太医院,都跟着孙医正往兴庆殿跑,还没有好好逛过太医院。
回到太医院后,孙医正让王梓青带着她逛了一圈。
熟悉完药房后,王梓青又给她讲解太医院虽是宫里给皇上及后宫妃嫔诊病的机构,但其实与直属皇家管辖的太医署密切相关。
“太医署设在宫外,既是给京城百姓和达官贵族诊病的地方,也是学医术的殿堂,因为皇上对医道颇为重视,太医署医官和学生已有三百多人。”
“太医署有太医令、太医丞、医监、医正等官员,分医学部和药学部,医学部有四大科,分别是医科、针科、按摩科和禁咒科……”
李丝絮惊讶道“师兄你说禁咒科?”
“禁咒,即拔出邪魅鬼祟以治疾病,是从道家和佛教中演变出的五禁,师父的曾祖孙思邈就以为,汤药、针灸、禁咒、符印和导引是医疗五法,在《千金翼方》记录有二十九禁经。”
王梓青其实也好奇孙医正为什么一定要收李丝絮为徒,并且为了收她为徒,还特地以三皇子参与种痘术一事为交换,跑到南薰殿去求见皇后。
孙医正告诉王梓青,心术不正的人不适合修习禁咒术,怕以此术拿去害人,太善良,不辩是非的人也不合适,容易被人利用。
说李丝絮才是最适合禁咒术,并且能得到孙家禁咒和符印传承的人。
王梓青觉得他师父这番话很奇怪,他师妹明明这么好,为了治鱼娘娘的病拜师学医,还将记录有溺水救人术法和种痘术的医书借他抄录,说有用的医术方子要流传出去,才能惠泽更多人。
这样的师妹,是天下最善良最可爱的师妹。
师父的意思怎么像在说师妹为人不善?
王梓青怎么看他的小师妹都顺眼,为她解惑道“上次师妹献了种痘术的方子,三皇子已经跟我祖父在太医署部署,明日就要开始试行此术,师妹若对太医署的禁咒术好奇,不如出宫随师父一起去太医署看看。”
李丝絮还想给杨公公配治他腿伤的药膏,刚逛太医院的药房时,发现很多她要用到的药材都没有。
若是出宫一趟,就能去王梓青说的那些药铺逛逛,凑齐这些药材。
李丝絮很开心“当真能跟着师父出宫去太医署吗?”
“有何不可?”
王梓青一口应承下来,会让孙医正答应带李丝絮出宫。
说起医术和太医署,王梓青有一堆话要跟他的小师妹交流,一直到了下值的时辰,他才结束了这场滔滔不绝的讲解。
玄宗答应去玲珑居看她娘亲,还有个好看的师兄跟她交流医术,李丝絮觉得这一天过得神清气爽。
下值回宫时,透过高高的宫墙,李丝絮仰头能看到,被绿树掩映的天空似乎被烧着了,美而壮观的晚霞倒映在波光荡漾的太液湖中。
这份好心情持续到跨进了九玄宫的大门,撞见了被宫女太监簇拥歇在凉亭的吴嫔。
一天没见到鱼美人,李丝絮只想尽快回玲珑居,刚要从游廓旁的卵石小道绕路而行,瞧见她拎着樱桃柳筐的吴嫔阴沉着一张脸。
“本宫出来透透气,也能看见脏东西,真是晦气!”
失去了武公公这个左膀右臂,吴嫔这是连掩饰也懒得掩饰了吗?
李丝絮顿住步子,针锋相对道“丝丝也是这么觉得,跟娘娘这种恶毒的丑女人呼吸同一片天空的空气,真是太屈辱了。”
“牙尖嘴利!”
吴嫔气得发抖“也不知道还有没有那个命继续耍嘴皮子。”
“这个就不劳娘娘操心了,丝丝一定会活到长命百岁,帮着我娘亲争宠,看着娘娘的心腹一个一个死掉,看着娘娘失宠。”
吴嫔气得脸色狰狞,李丝絮笑吟吟道“今日晚霞映进太液湖,九玄宫外的风景真美,被困在九玄宫,娘娘怎么翻都翻不出去吧?”
小崽子怎么能那么气人?
想到那晚她快承宠,皇上被武公公吓到,见她如撞厉鬼的神色。
想到了她失去了武公公这个擅使巫术,最得力的帮手。
再看眼前害她失宠,神色嚣张的小崽子,吴嫔快被气晕了!
这时候,昨晚被小卓子打过,徐才人身边的那个宫女元霜跑过来,凑在吴嫔耳边嘀咕了几句。
吴嫔面色一喜,还用狠厉的眼神剜李丝絮,一副等着你好看的样子,然后带着伺候她的宫女太监往临华殿的方向撤了。
打了一场嘴仗,还打赢的李丝絮无聊的耸耸肩,拎着樱桃篮子进了玲珑居。
吴嫔之所以急着回临华殿,是因为得知玄宗竟往九玄宫的方向来了。
武公公用他的死反咬了玲珑居的小崽子一口,然后她又利用徐才人的疯癫,成功将内侍省杨公公的视线往玲珑居那边引。
已经死了的人,身上再也查不出什么端倪,皇上在临华殿受惊一事,她算是彻底洗清嫌疑。
只是她虽洗清了嫌疑,经此一事,要复宠更难了。
一切都是拜那个可恶的小崽子所赐。
现在皇上突然往九玄宫来,难道觉得此事她受了惊吓,既然与临华殿无关,不再怪她了吗?
吴嫔回了临华殿后,让宫女伺候她沐浴更衣,想让玄宗出现的时候,看到她肤如凝脂、娇软无力的样子。
然而直到她快洗脱了皮,皇上也没有出现在临华殿。
伺候的宫女跑出去打听了一趟,回来禀报“娘娘,皇上是来九玄宫了,但……去,去了玲珑居。”
君子一言九鼎!
皇上答应会去玲珑居看鱼美人,李丝絮觉得很快能找到她娘亲中蛊的诱因,离逼出她体内的蛊虫又近一步。
她是真心实意感谢长得凶神恶煞的杨公公。
随着孙医正出了御书房,李丝絮突然转身,朝御书房的方向做了个双手合十的动作,然后深深的鞠了个躬。
不知道的,还以为李丝絮是见了她父皇高兴。
只有守在御书房门口的杨公公知道,小丫头这是在谢他。
李丝絮两次来太医院,都跟着孙医正往兴庆殿跑,还没有好好逛过太医院。
回到太医院后,孙医正让王梓青带着她逛了一圈。
熟悉完药房后,王梓青又给她讲解太医院虽是宫里给皇上及后宫妃嫔诊病的机构,但其实与直属皇家管辖的太医署密切相关。
“太医署设在宫外,既是给京城百姓和达官贵族诊病的地方,也是学医术的殿堂,因为皇上对医道颇为重视,太医署医官和学生已有三百多人。”
“太医署有太医令、太医丞、医监、医正等官员,分医学部和药学部,医学部有四大科,分别是医科、针科、按摩科和禁咒科……”
李丝絮惊讶道“师兄你说禁咒科?”
“禁咒,即拔出邪魅鬼祟以治疾病,是从道家和佛教中演变出的五禁,师父的曾祖孙思邈就以为,汤药、针灸、禁咒、符印和导引是医疗五法,在《千金翼方》记录有二十九禁经。”
王梓青其实也好奇孙医正为什么一定要收李丝絮为徒,并且为了收她为徒,还特地以三皇子参与种痘术一事为交换,跑到南薰殿去求见皇后。
孙医正告诉王梓青,心术不正的人不适合修习禁咒术,怕以此术拿去害人,太善良,不辩是非的人也不合适,容易被人利用。
说李丝絮才是最适合禁咒术,并且能得到孙家禁咒和符印传承的人。
王梓青觉得他师父这番话很奇怪,他师妹明明这么好,为了治鱼娘娘的病拜师学医,还将记录有溺水救人术法和种痘术的医书借他抄录,说有用的医术方子要流传出去,才能惠泽更多人。
这样的师妹,是天下最善良最可爱的师妹。
师父的意思怎么像在说师妹为人不善?
王梓青怎么看他的小师妹都顺眼,为她解惑道“上次师妹献了种痘术的方子,三皇子已经跟我祖父在太医署部署,明日就要开始试行此术,师妹若对太医署的禁咒术好奇,不如出宫随师父一起去太医署看看。”
李丝絮还想给杨公公配治他腿伤的药膏,刚逛太医院的药房时,发现很多她要用到的药材都没有。
若是出宫一趟,就能去王梓青说的那些药铺逛逛,凑齐这些药材。
李丝絮很开心“当真能跟着师父出宫去太医署吗?”
“有何不可?”
王梓青一口应承下来,会让孙医正答应带李丝絮出宫。
说起医术和太医署,王梓青有一堆话要跟他的小师妹交流,一直到了下值的时辰,他才结束了这场滔滔不绝的讲解。
玄宗答应去玲珑居看她娘亲,还有个好看的师兄跟她交流医术,李丝絮觉得这一天过得神清气爽。
下值回宫时,透过高高的宫墙,李丝絮仰头能看到,被绿树掩映的天空似乎被烧着了,美而壮观的晚霞倒映在波光荡漾的太液湖中。
这份好心情持续到跨进了九玄宫的大门,撞见了被宫女太监簇拥歇在凉亭的吴嫔。
一天没见到鱼美人,李丝絮只想尽快回玲珑居,刚要从游廓旁的卵石小道绕路而行,瞧见她拎着樱桃柳筐的吴嫔阴沉着一张脸。
“本宫出来透透气,也能看见脏东西,真是晦气!”
失去了武公公这个左膀右臂,吴嫔这是连掩饰也懒得掩饰了吗?
李丝絮顿住步子,针锋相对道“丝丝也是这么觉得,跟娘娘这种恶毒的丑女人呼吸同一片天空的空气,真是太屈辱了。”
“牙尖嘴利!”
吴嫔气得发抖“也不知道还有没有那个命继续耍嘴皮子。”
“这个就不劳娘娘操心了,丝丝一定会活到长命百岁,帮着我娘亲争宠,看着娘娘的心腹一个一个死掉,看着娘娘失宠。”
吴嫔气得脸色狰狞,李丝絮笑吟吟道“今日晚霞映进太液湖,九玄宫外的风景真美,被困在九玄宫,娘娘怎么翻都翻不出去吧?”
小崽子怎么能那么气人?
想到那晚她快承宠,皇上被武公公吓到,见她如撞厉鬼的神色。
想到了她失去了武公公这个擅使巫术,最得力的帮手。
再看眼前害她失宠,神色嚣张的小崽子,吴嫔快被气晕了!
这时候,昨晚被小卓子打过,徐才人身边的那个宫女元霜跑过来,凑在吴嫔耳边嘀咕了几句。
吴嫔面色一喜,还用狠厉的眼神剜李丝絮,一副等着你好看的样子,然后带着伺候她的宫女太监往临华殿的方向撤了。
打了一场嘴仗,还打赢的李丝絮无聊的耸耸肩,拎着樱桃篮子进了玲珑居。
吴嫔之所以急着回临华殿,是因为得知玄宗竟往九玄宫的方向来了。
武公公用他的死反咬了玲珑居的小崽子一口,然后她又利用徐才人的疯癫,成功将内侍省杨公公的视线往玲珑居那边引。
已经死了的人,身上再也查不出什么端倪,皇上在临华殿受惊一事,她算是彻底洗清嫌疑。
只是她虽洗清了嫌疑,经此一事,要复宠更难了。
一切都是拜那个可恶的小崽子所赐。
现在皇上突然往九玄宫来,难道觉得此事她受了惊吓,既然与临华殿无关,不再怪她了吗?
吴嫔回了临华殿后,让宫女伺候她沐浴更衣,想让玄宗出现的时候,看到她肤如凝脂、娇软无力的样子。
然而直到她快洗脱了皮,皇上也没有出现在临华殿。
伺候的宫女跑出去打听了一趟,回来禀报“娘娘,皇上是来九玄宫了,但……去,去了玲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