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 杀熟行为(1/2)
林凌带着人看房子。
因为巷子比较宽,所以房子的光线很可以,就算是后面那一排,也没有被遮挡到。
无论朝南朝北都可以。
刘胜楠比较倾向于后面的那一排,因为这样就不会被巷子的噪音吵到了。
刘叔则有自己的想法。
“我一个老人家,睡眠本来就不多,我不吵到别人就不错了。”
“再说了,这边能看到巷子下面的行人,看着也热闹点!”
这句话击中了刘胜楠的心。
犹豫几秒后,她顺从了父亲的想法。
毕竟这房子,主要是借来给父亲住的,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就算毕业后,也够呛能够和父亲一起住。
“我们签个合同吧?”
刘胜楠看向林凌,笑了下,说道“这房子虽说是借的,但我也不能占你们便宜,就按市场价给房租。”
林凌想了想,没有拒绝。
“听你的!”
房租不多,一个月两百。
但是,给了这个钱,起码刘叔住在这里,可以安心一点,更理直气壮。
签订了租房合同,又签了售卖合同。
林凌带着人去银行转账。
三万六,就这么交出去了。
“不过,房子租给我们了,你们住哪?”
刘胜楠想起这个问题。
林凌摸了摸后脑勺。
多少有点尴尬。
她买的不只是一间房,是一栋楼。
之前隐瞒是为了买下门面,现在再隐瞒,就显得有些不地道了。
“那个,胜楠,我和你说个实话,你别生气啊!”
林凌忐忑地看着她。
“什么实话?”
刘胜楠剑眉一挑。
难道那房子不是林凌买的,其实是租的?
如果是这样,那也情有可原,毕竟是从县城来的,没有那么多钱
只要林凌没有从中赚取房租的差价,那她就不生气!
“其实,我买的不止一套房。”
林凌一边说一边打量她的表情。
“对,还买了个门面嘛~”
刘胜楠皮了一下,笑嘻嘻地说。
“其实是一栋!”
林凌咳嗽了下,到底是有些心虚。
“啊?”
刘胜楠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们不是从县城来的吗?”
县城人什么时候这么有钱了?
她想买个房子,还得把门面卖掉,再卖掉房子才能置换呢。
就林凌和她男人这么年轻,居然能买一栋楼?
“这栋楼都是我的。”
林凌指着隔壁的楼说。
他们刚从那里出来没多久。
刘胜楠一脸麻木。
刘叔也是两眼发晕。
反应不过来。
“你哪来那么多钱?”
刘胜楠狐疑地盯着她。
不会是干了什么不法勾当吧?
虽然她现在还是警察预备役,但如果遇上了这种事,那也是义不容辞的!
“就是,开了几家店,还有一家工厂~”
林凌说得越来越小声。
虽然没有特意透露,但是在她和楚义的隐瞒下,刘叔和刘胜楠,估计都以为他们是夫妻刚从县城来到鹏城打工的年轻人,手上没有什么积蓄。
就算买了房子,也只会以为是家里老人给了钱支持
哎,他们越是好说话,林凌就越不好意思隐瞒。
何况,以后刘叔住进来,迟早也会发现的。
与其到那个时候闹崩了,还不如现在早点说开。
“好家伙!”
刘胜楠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她以为人家苦哈哈,结果小丑竟是她自己!
“看来穷鬼是我自己”
刘胜楠摇了摇头,好像也没有很惊讶。
只怪她先入为主了。
林凌和楚义的穿着打扮,还有精神状态和皮肤,都不像是那种穷到要背井离乡打工的人。
只能说语言的艺术太强大了!
“不好意思啊”
林凌尴尬的道歉。
刘叔父女俩都是很好的人,所以她也不忍心隐瞒。
“不行,你必须得请我吃顿饭!”
刘胜楠转移话题。
倒也不是差这顿饭,就是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再纠缠。
林凌有钱那是她的事儿,门面都卖出去了,三万六说实话很可以了,一下子卖掉,她家老头子就不用再眼巴巴的找租客,完后被人坑了还要找她哭诉
“没问题!”
“我请你去我的店里吃饭,咋样?”
林凌明白她的意思,这就算是过去了。
“好啊!”
刘胜楠也有些好奇,林凌开的到底是什么店铺,居然能够让她挣到买楼房的钱!
两个女人说着说着,就手挽手走了。
留下刘叔和楚义面对面。
两人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去哪儿?”
刘叔一脸茫然。
“额,我知道地方,咱们赶紧跟上去吧!”
楚义年前在大堂哥的店铺蹭过许多饭,倒是很清楚路线。
两人赶过去公交站的时候,还被林凌埋怨了一下,说他速度慢。
“车来了!”
四个人赶紧上车。
交了车费,一路颠簸到梧桐小区的分店。
是的!
霸气卤味的招牌已经做好了,右下角还加了一个小字,写着梧桐分店。
回头隔壁小区的店铺开起来,就该是蓝田分店了。
“不错啊!”
刘胜楠一看,还真有些吃惊。
卤味店的面积很宽敞,约莫两百平,里面摆了很多桌椅。
客人也不少,这会子都下午一点多了,还有很多人在店里吃饭。
连服务员也不少,光是刘胜楠一眼看到的,起码就五六个。
“这家店的面积比较大,现在是我大堂哥在管,每个月给他分红!”
林凌笑着说道。
另外几家店就没这个好事了。
“这也太香了!!”
刘胜楠看了那满满当当的卤味锅,突然就馋了。
“胜楠,你克制着点!”
刘叔突然开口。
林凌和楚义都有些不解。
“不用客气的,自家店铺,能吃多少就吃!”
她说要请客,那就是真心实意的。
真不用给她省钱!
“爸,你听到了吧?”
刘胜楠得意地挑眉。
刘叔来回看着两人,最后默默叹了口气,没再说话。
直到服务员上了菜。
林凌终于明白,刘叔为什么会有那一说!
刘胜楠的饭量,属实是有些恐怖。
也不知道这姑娘吃的饭都装哪去了。
三四口就扒完了一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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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7章 杀熟行为(2/2)
,肉也没少吃,明明拿的都是一样的筷子,愣是使出了残影。
林凌都看傻眼了。
楚义更是,他吃饭算是快的了,结果刘胜楠吃完的时候,他碗里还剩一半的饭。
可能也跟他被媳妇监督着,不许他吃太快有关。
“现在看到了吧?”
刘叔一脸“我当时可提醒你了”的表情。
林凌干笑两声。
“没事,吃吧!”
说完就不再管了,自己也吃起来。
可能是因为有她的这句话,刘胜楠也就真的放开了吃。
一整个的大猪肘子,她一个人吃了大半。
林凌看着都害怕,赶紧让店里的服务员再上一盘。
他们则是吃另外的卤味拼盘啥的
最后,刘胜楠一个人就干掉了两个大猪肘子,还吃掉了两份拼盘,以及五碗大米饭。
“小伙子饭量不错啊!”
林俊楷走了过来,拍了一下刘胜楠的肩膀,语气满是佩服。
他年轻的时候也能这么吃。
现在年纪大了,饭量就没那么好了。
“大哥,我不是男的!”
刘胜楠淡定地侧头,盯着他那只手说。
林俊楷一愣,赶紧看向林凌,跟她求证。
林凌点点头。
“那,不好意思啊”林俊楷尬笑。
这小伙子头发比他还短,这身板比他还壮实说不是小伙子,要不是相信林凌,他怎么也不会信的!
连嗓门都是低沉的男声!!!
简直离谱!
“她在警校上学,说是那边吃饭都要靠抢的,训练也辛苦,久而久之,吃饭的速度就练出来了。”
刘叔解释了下。
又盯着林俊楷多看了两眼,“小伙子成家了没?”
“爸!”
刘胜楠不满地喊了起来。
林俊楷一愣,“哎,我孩子都上小学了!”
“这样啊”
刘叔的语气,多少是带上了点失望。
吃完了。
林俊楷不想收钱,但林凌没准,硬是塞过去了。
事情就这么解决了。
刘胜楠说是回家休息会,晚点要带刘叔看房去,还邀请林凌一起。
林凌赶紧摇头。
她可不敢过去。
万一到了地方,被刘胜楠知道她是那里的业主,这段友情恐怕才刚萌芽,就要崩裂了。
哎,能瞒多久就多久吧。
回头被发现了,再跟刘胜楠请罪就是了!
送了刘胜楠和刘叔上公交车,林凌这才和楚义返回到梧桐分店。
大堂哥已经在店里等他们了。
“刚才怎么回事?”
林俊楷从林凌的态度敏锐察觉出问题。
人姑娘说要去四方小区看房子,林凌和楚义的房子不就买在那边吗,之前还推荐他们也去那边买房,现在却说不去看
看人家姑娘的意思,好像也不知道林凌和楚义在那边买房了。
林凌只好把事情托盘而出了。
“你说你,这干的叫什么事!”
林俊楷摇头叹气。
林凌也不是差那一万多,但事情就是这么凑巧,现在反倒骑虎难下了。
“主要我想着,做人不能太炫富”
林凌确实不大喜欢这样。
有种暴发户把持不住的感觉。
偏偏她想和刘胜楠交朋友,人姑娘也是个坦诚的,反倒衬得她心眼多。
“那你总得帮着人家啊,好歹人把门面卖给你了。”
林俊楷心知肚明,林凌买门面肯定是占便宜了。
这笔买卖只赚不亏。
毕竟林凌之前就经常跟他们夫妻说买房买门面的事
还说房子以后都会增值,现在不买以后就要花几倍的钱去买。
“我也想,就是不好开口。”
林凌自个也纠结。
如果不是怕泄露自己的情况,她就让刘胜楠去找王小菊了,看在她的面子上,王小菊肯定不会坑人。
“这有啥难的!”
林俊楷很快想出了办法。
“你让王小菊主动找她,就说是朋友介绍的,只要不说是你,不说你在那边买房子,人家怎么可能想到那么多!”
“说的有道理!”
林凌一想也是。
刘胜楠连她有一栋楼的事都想不到,怎么可能想到她在四方小区还有一个大平层呢!
就说是之前看房子的时候认识的。
不等回到家,林凌立马拿起店里的座机,打电话找王小菊。
和她串好口风后,又给刘胜楠打电话。
打过去,便利店那边说刘胜楠不在。
过了一会,电话又响了。
“我是刘胜楠,谁找我啊?”
“胜楠,是我林凌,我想起来一个事!”
“那个四方小区,我们之前也去看过,认识了一个小姑娘,看着挺不错的,你去看房的话可以找她!”
“行啊,谢谢林凌姐!”
刘胜楠的语气有些惊喜。
跟着,林凌就把王小菊的联系方式交出去。
忙完了这些,她才算是松了口气。
这样就不用觉得心有愧疚了。
“你们俩,真是的!”
林俊楷摇头叹气,不解。
怎么就喜欢装穷呢!
“大堂哥,你不懂!”
“如果我们不装穷的话,人家看到了,心里就会想,哎呀他这么有钱,多花一点也没啥,买贵一点也没啥”
虽然这种事不是人人都有,但总是不可避免的。
人就是会有这么点仇富心理。
真正老实的人,很多时候因为太实诚了,生意都做不下去。
“我可不会!”
林俊楷第一时间撇清关系。
他就不是这种人。
“那是因为店里我明码标价了!”
林凌直击重点。
连她自己都犯过这种错误。
比如那个章鱼保罗
虽然心虚,但她收钱的时候,那是一点都不手软。
主要也是掺杂了点国仇家恨在。
像后世某些软件的杀熟行为。
针对消费力强的顾客,同一时间,购买同一物品的价格,要比消费力低的贵上许多,甚至翻倍。
因此被很多消费者唾弃谩骂。
“好吧或许”
林俊楷决定不在这个问题上多讨论。
林凌的做法,他也不能说不对。
毕竟,做生意要讲究灵活。
对于一些消费力强的顾客,你可以卖贵点,只要人家愿意买就行。
这种事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只是在道义上,有些站不住脚。
像林俊楷就无法接受。
林凌也是。
哪怕明确知道,这并不犯法,但她的良心过不去。
所以才这么纠结。